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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体育局关于给予陈尚明同志嘉奖奖励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55x/2020-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20〕35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20-12-03 公开日期:2020-12-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奖励先进、弘扬正气,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尚明同志嘉奖奖励。
市体育局关于给予陈尚明同志嘉奖奖励的决定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局系统脱贫攻坚任务,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为奖励先进、弘扬正气,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19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尚明同志嘉奖奖励。

       希望陈尚明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勇挑重担,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常州市体育局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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