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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姚宝龙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姚宝龙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二、听证时间:2025年11月1日9时30分
三、听证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现代传媒中心3号楼16楼1610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晗
联系电话:0519-86985708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现代传媒中心3号楼16楼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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