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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供销总社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0091/2022-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总社
生成日期:2022-01-29 公开日期:2022-0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供销总社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供销总社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市供销总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常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筑牢法治建设基础。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社党组对供销合作社法治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法治建设作为促进常州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市供销总社“三定”规定和《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为工作指导和基本遵循,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工作职能。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供销总社重要议事日程,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协调一致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把市供销总社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问题均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市最新相关规定,对市供销总社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从制度上进一步约束规范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社有资产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法律文书草拟过程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论证意见,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不断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社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年内按要求公开文件15份,未发生有依申请公开及逾期超期公开等情况。

(三)积极广泛参与,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成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八五”普法总体要求,认真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将普法教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学习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用新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答题竞赛活动及江苏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和旁听庭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联合市农资协会、市本级社有企业成立“法律护农供销服务队”,积极参加常州市“三下乡”活动现场开展普法宣传。联合结对共建翠南社区共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讲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宣讲,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法治意识,提高反诈骗甄别能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方面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还需进一步完善提升。主要表现在贯彻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章程》有关规定和依法治社要求还存在薄弱环节,没有充分结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际。

另一方面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落实不够到位,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有待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存在以上不足主要是由于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特殊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属于法律政策范畴,时间跨度又较长,运用司法途径解决难度较大,导致重大社务行政决策程序与当前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际还不相适应,决策流程执行不够规范;供销合作社无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导致对机关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不够系统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凸显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自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切实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全面从严治社、依规治社,带头加强对国家法律规定和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坚持原则,守住底线,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注重完善重大社务行政决策机制,亲自主持修订《市供销总社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牵头制定出台《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民主规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全市普法工作要点,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平时有部署、年终有总结。督促指导机关各处室认真梳理处室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明确职责范围和工作权限,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四、明年工作安排

2022年,市供销总社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升能力、健全机制、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题法治学习、法治讲座等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整体法律素质。同时,将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治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决策。突出强化程序意识,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法律宣传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法制氛围。结合“三下乡”活动和社区结对共建,广泛开展普法宣讲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和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1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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