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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67/2012-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0-03-23 公开日期:2010-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我局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我局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单位政府网站www.changzh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85682192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建设法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网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今年,结合市政府“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平台这个新的有效载体,依法公开各类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实现行政权力网上透明公开运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积极探索,努力实现长效管理。结合政府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同时,进一步完善优化已出台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截止2009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应公开已公开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类信息11条,占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涉及水利规划、城市防洪、水环境整治、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水利法律法规等方面。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是政府网站,并通过市档案馆,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是政府网站,主要是本市水利规划、水资源管理等相关信息。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局2009年度未接到市民咨询网上咨询。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承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公用支出管理,财政经费给予保障。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9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公开内容上尚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机构、充实力量,不断拓展公开形式,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整合,增强政府信息的系统性。

二、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政策口径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明确各环节责任,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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