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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03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760/2022-000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复〔2022〕第60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2-05-31 公开日期:2022-06-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03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03号的答复

吕旭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满足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服务需求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结合疫情,为解决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面临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更舒适、更安全的就医服务。常州市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就医流程改造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满足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服务需求。

一是完善“健康码”管理。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入口增设老年人“无健康码”绿色通道,测量体温后,由工作人员、志愿者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对无智能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纸质证明等替代措施,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二是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各医疗机构通过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所有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保留人工服务窗口,确保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保留现金收费功能。

三是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推动通过身份证、医保卡、健康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积极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全市13家三级医院以及溧阳中医院建成互联网医院。常州九洲金东方护理院、常州鼎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为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国家级试点,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在线配药等服务。

四是有效保障老年人看病就医。出台《关于常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2〕24号)等政策。其一,实行差别化起付标准和医保报销比例政策,保障慢性病患者的待遇,同时优化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方式,将评定机构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方便参保患者就近便捷办理;其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会联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长期处方管理,对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一次取药量放宽至3个月,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需求;其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满足“互联网+”医疗服务无卡认证、诊疗服务、网上费用结算和信用就医等功能需求,进一步方便参保患者线上就诊购药;其四,对全市范围内不同专业服务能力的定点药店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市门诊慢性病药店增加至260家,提高门诊慢性病药品的可及性,方便慢性病患者就近购药。

为进一步满足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服务需求,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龙城强医”战略制定,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进分级诊疗。为广大老年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和保障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赵兴光

经办人:吴晓红

联系电话:85682580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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