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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71X/2023-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法〔2023〕1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2023-01-03 公开日期:2023-01-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2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着力构建法治交通体系、提高行业法治能力,为加快实施我市“532”发展战略,建设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着力构建法治交通体系、提高行业法治能力,为加快实施我市“532”发展战略,建设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和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集中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会议明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上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长期战略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折不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交通系统全面落实落地。

2.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委定期听取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对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审核年度交通法治工作要点,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今年以来,局领导召集执法支队、法规处、公职律师以及法律顾问等,专题研究行政诉讼案件、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罚款事项后的应对、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危险品适用法条、优化营商环境、事中事后监管等专项法治工作7次,切实将交通运输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3.紧扣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法治政府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将党内法规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和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局党委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国防交通法》以及“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4.着力加强局管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学习,依托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切实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到每一名机关干部、党员及群众。印发《局管干部任前廉政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规定(试行)》,对新提拔的局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局管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

5.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讨论,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对收到的41篇学习心得体会开展评比,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7篇,优秀奖9篇,并推荐5篇优秀文章参加市司法局评比活动,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6.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从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推动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营造法治环境等八个方面进一步筑牢顶板、夯实底板、补齐短板,推动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始终坚持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目标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窗口行政审批模式,实行“一窗对外,分窗受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推行关联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审批流程新模式。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和便民服务。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即办率接近50%,压缩承诺件办理时限超80%;进一步提升不见面率,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革新。在省内率先实现道路运输行业人、车、户电子证件全覆盖。

2.全面推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动态管理,建立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发布更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结合省、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相关办法和通知,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权力事项等六类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更新维护的同时,依法依规动态调整、维护交通运输领域负面清单,明确法定依据、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救济途径等,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禁止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依法许可,按规开展审批。定期和不定期自查自纠涉及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各个环节,坚决不在法定清单以外进行审批,不设置任何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不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措施,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做到“非禁即入”,确保各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条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深化便民,探索高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审批窗口办件中,“对货运经营者的年度审验”属于高频办件,全年办件量超过总办件量的10%,但该事项属于省市清单外事项。交通部门对普通货运经营业户年审通过信用承诺减省审批材料,对需要提供的材料“《道路运输生产事故报告表》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用“安全生产承诺书(道路运输驾驶员三年内无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承诺书)”方式进行代替,减少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同时简化承诺书内容,真正做减少证明材料,同时简化承诺手续,全年共办理17414件,免提交证明材料32828件,受到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欢迎和好评。

3.探索行政管理与司法保障深度融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联建联动协议,探索在市交通运输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执法事项清单梳理、行政管理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协作、典型争议引导以及司法建议等方面与市中院深度融合、加强协作。在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在推进常泰项目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今后将继续在党建结对、执法案卷评查、普法宣传等方面,谱写合作新篇章。

三、始终坚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程序,今年按要求完成一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两部规范性文件的修订。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报送清理意见6条。

2.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并印发了《常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按要求对“腾龙大道一期工程”“常溧公路湟里收费站撤站及人员分流安置事项”等事项按程序开展了决策。

3.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上门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活动,进一步拓展法律顾问在合同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法律事务的有效参与度,使交通运输公职律师发挥好作用,成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决策“智囊团”、法律风险“防范者”、规章制度“把关人”和普法宣传“先锋队”。

四、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法制审核范围、准确把握法制审核流程、规范统一法制审核文书及法制审核落实情况督导。指导执法支队先后修订了《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和《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

优化行政执法公示。在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的基础上,依托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做好并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检查时随身携带执法证件,进行询问、检查、扣车(船)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时依法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开展对行政处罚数据校对分析,着力解决目前公示中基础信息收集不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强化执法文书制作。今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21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评查,共评查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260余份,评查主要围绕历次案卷评查中梳理的问题,对案卷制作及执法过程中的疑点难点进行了逐条释义,对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建立“三同步”、推进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等工作要求进行了逐项讲解。同时,组织观看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示范教学片》,进一步推进执法视音频规范化。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省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逐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做到全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全年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督平台,共完成双随机检查2481家次,其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818家次。

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出台《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和《江苏省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并将实施执法服务“暖心”工程纳入2022年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全年共作出免予行政处罚案件1448起,通过“说理式执法”模式办理行政处罚20余件。

推动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印发《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常态化推进问题查纠整改、建立隐患排查防控机制、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等重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查处违章7230起,对擅自超高宽长限制标准运输、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号、船舶未经登记、调度强行进闸、涉嫌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等51个事项实现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零的突破。同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7项,覆盖非法营运“天网一号”集中整治、大件运输领域专项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教练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专项整治、公路水运工程“蓝盾”1号专项执法行动等重点领域。

增强智慧执法能力。全面推进智慧终端建设,加快推进以数字化音视频为核心特征的智慧执法终端装备建设,实现指挥中心“看得见、听得到、能指挥、可协作”的目标。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快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货车不停车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建设,完成312国道常州市公路超限检测站和239省道卜弋超限检测站提质升级项目,实现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自动化取证。依托出租车车载信息化设备系统,完成音视频证据的前期筛查、预判、提取、收集工作,多次固定关键违法证据。

开展协同联动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执法支队在“两客一危”领域共查处行政违法案件418起,其中客运违规47起,非法危运148起,违法托运98起,其他125起。严厉打击违法成品油运输,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81人次,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106次,立案处罚案件22起,涉案柴油24.129吨。通过“电话问、上门请、执法查”的方式,实现普货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全覆盖,5辆车以上普货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通过达99.4%,排名全省第一。

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工作,向拟被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下发告知书,告知相应违法事实,依法听取企业陈述申辩,并做好法规政策的解释工作。通过“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约谈等形式,发放并签署《交通运输信用监管警示约谈书》,全年累计约谈“三类对象”206家次。

五、始终坚持深化“八五”普法

1.完善普法机制。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局领导亲自参与,各处室齐抓共管的局面,从组织机制上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普法纳入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体布局提供了有力保障。

2.落实普法责任。研究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执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3.推进普法创新。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诚信春运”宣传、行业3·15消费者权益日、“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花式普法。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推行“事前讲法、事中说理、事后释疑”的说理式执法,充分利用基层站所开放日、站所长接待日等契机,邀请行政相对人上门,介绍交通运输法规知识,解读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危害。

六、始终坚持预防化解矛盾

1.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常州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持续完善各类预案,增强交通运输行业应对各类突发事故、事件的防范控制和处理能力,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坚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

2.深化“调解直通车”品牌建设。以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纠纷调解为切入口,我局成立全省首家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行政调解委员会,组建工作专班和调解团队,完善调解程序制度,优化调解流程,通过“三事工作法”“一案一团”机制等创新探索,主动服务、创新服务、靠前服务,深入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宣贯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正当权益。成功入选2022年度创新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服务质量纠纷1588件,按时回单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权力事项管理维护有待精确、法治宣传精准程度有待加强。2023年,我们将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培训教育的必修课,丰富培训手段和方法,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测试,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积极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实施局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备案管理。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应审尽审,保障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措施。

三是持续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做好权力事项实施规范的编制维护,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试点示范、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开展,继续加大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和双随机检查结果互认等方面的探索力度,全力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新模式。

四是大力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普法进程。高质量实施《常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对象,在创新普法形式与内容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分众分类精准普法,确保“八五”普法有成效。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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