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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963/2021-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生成日期:2021-02-02 公开日期:2021-02-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常州市民宗系统具体情况,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为抓手,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部门权力清单,规范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常州市民宗系统具体情况,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为抓手,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部门权力清单,规范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现将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精心组织,完善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兼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族宗教系统法制规划,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二)健全各项机制。

认真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规划,加强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制定《市民宗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表》,落实学法内容,坚持学习讨论等制度。

二、 扎实开展学法普法工作

(一)认真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 

认真组织筹划、精心安排部署,于6月份在全市举行“2020年常州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一是明确重点学习内容。根据今年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组织民宗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法规规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二是联合市司法局、市法宣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辖市区要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加强督查,力求实效。三是丰富活动形式。结合疫情防控,不断创新学习宣传形式。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结合“四进”活动,不断提升主动学习意识。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四是压实工作责任。民宗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民宗部门要加强自身的法治建设、加强对民族宗教界的指导,司法部门加大对法治宣传工作的考核力度。

(二)进一步加大学法普法力度。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民族宗教系统扎实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处室负责人先后在全市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钟楼区党政干部培训班、全市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全市基督教聚会点负责人培训班等9个班次进行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宣讲,赴江苏城市建设学院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受众达1000余人次。

(三)坚持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制度。

制定年度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计划,紧贴工作实际,紧跟时代步伐。围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每月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法一次。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提升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三、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大力加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组织培训,有序推行。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先后三次集体学习市民宗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今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队,协调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市消防专家,赴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行政检查,对行政检查的规范、程序进行现场培训;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实施三项制度重点内容,每月随机选取5个宗教活动场所,每个场所随机选取2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二是从严把控,规范程序。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流程。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内容,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按照需要,增配硬件。为提高执法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确保民族宗教执法公正、透明,添购2套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行政执法专用存储器,为执法行为痕迹化提供了保证。

(二)规范行政权力,认领标准化服务清单政务服务事项。

制作22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详细办事指南,遵循应进尽进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不见面审批”,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对60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平台数据,行政权力事项编制率100%,行政权力事项入库完整率100%,事项办理时限压限度78.99%达到要求,监管事项覆盖率93.8%。上报“大型宗教活动审批”为安全生产行政权力事项,制作清单及办事指南。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做好执法证申领、换领工作。今年组织局机关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执法证件年度注册,全局共有16名同志通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换领行政执法证、监督证。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进行行政处罚。今年市、区两级共有2起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进行。做到执法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收集全面,处罚依据充分,处罚措施得当,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文字表达清楚,文书印章使用正确,符合归档要求。对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周冬阳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作行政处罚,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宗教处作为执法承办机构在调查取证完毕提出处理意见后,交市民宗局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即政策法规处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通过法制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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