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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索 引 号:014109672/2017-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17-05-27 公开日期:2017-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路

常州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27日)

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抢抓“十三五”发展机遇,聚焦重点,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民政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新局面。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兜底线,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加强。一是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的兜底脱贫。目前武进等四城区标准提高到730元/月,溧阳、金坛标准提高到670元/月。二是实施精准救助。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首次明确低保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标准为3.5万元,并实施金融资产超标低保家庭专项清退行动,清退率达11.2%。拓宽医疗救助服务半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实现全覆盖,市区医疗救助人次、救助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98%和167%。三是高效应对自然灾害。各级民政部门高效应对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大量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有序参与救灾,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与省减灾办联合举办了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启动仪式,成功创建国家减灾示范社区7个,社会公众的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优供给,养老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一是项目推动。以省、市为民办实事为抓手,强力推进优质养老。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升工程,通过关停、分流、重建、改造等方式,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均达标。试点完成老住宅小区适老化改造。率先引入企业建立“中央厨房”,实行市场化运营、标准化配送,日供餐能力达8000份。全市助餐中心(点)达354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覆盖率分别达到54%和33%。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2%。二是产业集聚。举办常州市养老服务业推介会、招商会、集聚区合作洽谈会并成功入驻了一批项目。全市建立了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等一批产业园区,形成了金东方等一批省内外知名养老服务品牌企业,发展了钱璟集团等一批上规模的养老产品生产企业,全市养老服务供给和品质显著增强。三是专业服务。全年市级财政投入近1亿元用于养老设施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公益创投等,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组织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率达92%。

(三)谋善治,社会治理更加高效。一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目前进入扫尾阶段。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平台,将市级部门延伸到街道的48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该平台,实现部门资源整合和业务联动。“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应用,受理居民诉求8937件,办结率95%以上。二是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全年落实首批政府购买和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进社区项目379个、总金额达6221万元,近日又组织了2017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推介会,项目总计389个、7500余万元,构建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三是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在全省创新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约谈制度,编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服务指南》,出台《关于建立常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走向规范,综合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四是提升社工专业人才队伍素质。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社会工作类)选拔办法》,建立社会工作类突出贡献人才选拔机制,吸引优秀社工人才投入民政事业。2人获得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称号,社会工作资格考试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

(四)重落实,优抚安置对象权益充分保障。一是双拥工作成果丰硕。积极策应国防和军队改革,巩固扩大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创建成果,再掀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热潮。持续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和军地互办实事活动。社会化拥军成效显著,民营企业家赵兴国拥军事迹被录入《中国社会拥军典范名录》,“兵妈妈”朱立凤当选“江苏省最美拥军人物”。二是完善落实优抚政策。稳妥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在全省率先制定了优抚业务操作规程,成功创建了市优抚医院,完善了市区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政策,优抚工作规范化和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大力实施慰烈工程,紧扣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等时点,有序组织开展了烈士公祭、新婚夫妇向革命烈士献花等活动。三是深化安置工作改革。实施积分选岗、阳光安置,及时调整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基层专武干部等岗位资源得到拓展。深入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的发展模式,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达90%以上。军休服务中心开工建设,通过全国重点军供站创建验收,军供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夯基础,公共服务日益规范。一是区划地名工作更加规范。分类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驻地镇撤镇设街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并将成果积极转化应用,全面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会同公安、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对不规范地名路名进行了清理整顿。二是殡葬改革持续深化。开展“许巧珍追思会”等清明系列祭扫活动,引导和支持生态节地式葬法和殡葬环保技术改造,建成全国首个纯节地生态葬公墓,推动绿色惠民生态殡葬。三是婚姻(收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收养家庭评估服务规范作为省级地方标准即将出台。四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取得成效。全面完成了困境未成年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健全了未成年人保护四级联动体系、平台和专兼职督导员队伍,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快速救助机制的实施办法》。

(六)促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一是规划布局形成初步成果。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常州市“十三五”民政发展规划》,同步编制了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养老服务业、老龄事业发展、综合防灾减灾和殡葬设施布局等5个专项规划,集聚了资源要素,优化了功能布局,完善了服务体系,民政“1+5”规划发展体系初步形成。二是现代民政创建取得实效。以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创建为重要抓手,着力补短板、优供给、重融合、创特色,加快与现代民政接轨,促进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截至2015年底,我市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创成率达50%。三是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并与市质监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民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发布国家标准1项,待验收国家标准1项,获省质监局立项2项,2个单位被列为全省标准化建设试点,7个项目被列入全省民政标准研制计划。

二、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两聚一高”主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坚守底线民生,紧扣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现代民政目标,着力抓六方面重点,不断增强包括困难群体在内的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突出精准救助,进一步织密民生保障网。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和可持续,健全综合救助体系,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一是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提升工程。由市政府统一确定、颁布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现大市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强化“救急难”工作。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综合救助的长效机制,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相衔接的政策体系,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有效解决因各种急难事件导致的支出型贫困问题。推进街道(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标准化建设,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深化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成效,实现一门受理、精准救助。三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对象的救助供养,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四是加快市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建设,加强专业救援力量参与灾害救助。推进自然灾害综合责任险扩面增项,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存权益。新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

(二)集聚社会资源,全面推进优质养老服务。以实施优质养老服务提升工程为引领,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一是优化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覆盖率分别达60%、36%,助浴点达15个、助餐服务城市社区覆盖率50%;全市千名老人床位数达48.5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4%。二是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精神关爱、文艺巡演等服务项目;引入“互联网+养老”模式,重点为涉老机构及老年家庭提供远程康复指导。开展养老知识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行动,发放养老服务指南等5万份。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深化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成效,打造1个街道(镇)级老年服务街区,建成4个养老服务和产品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新型、连锁型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推进老年用品的研发、生产和流通。

(三)放大“社区+”效应,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适时启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创建,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提升改造一批社区(村)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平台机制并在全市推广应用。试点开展街(居)体制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二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实施社会组织量质提升工程,优化社会组织四级孵化基地功能机制,大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重点发展养老领域、社区服务等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选任、培训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队伍,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力。贯彻落实《慈善法》,积极做好慈善组织的认定衔接。三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发民政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大力发展民办社工机构。建设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分层分类培训,全面提升社会工作人才服务能力。

(四)巩固创建成果,有效促进军地深度融合。深化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优抚安置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格局。一是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合理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落实住房、医疗等扶持措施,不断提高优待抚恤水平。组织好烈士公祭、关爱革命功臣和重点优抚对象等活动。二是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健全退役士兵“积分选岗、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巩固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岗位安置质量。加大对各承训学校的监管力度,增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成效。将军休服务社会化引向深入,有序推进军休服务中心建设,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军供保障体系。三是抓好新一轮双拥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化拥军活动,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完善拥军优属政策、机制和网络,扎实开展军地互办实事活动,为军地深化改革提供有效保障。

(五)彰显均等特质,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改革。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不断完善绿色惠民、功能齐全、优质高效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一是优化区划地名管理。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促进城镇规模结构优化和空间布局合理。扎实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并有效转化利用普查成果,全面建立历史地名分级保护制度,编制、公布、宣传历史地名保护名录。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进一步规范界线管理。二是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打造“96444”互联网“+”殡葬综合服务平台,规范殡葬服务标准,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三是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升登记员队伍素质,制定国家级收养家庭评估标准,提高全市收养评估工作水平。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牵头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干预帮扶。健全市、辖市(区)救助管理互联、城市管理互动的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做好生活无着人员的分类救助管理。

(六)深化现代民政特征,实现更高水平发展。进一步丰富现代民政“六化”内涵,增强民政工作综合能力,促进民政转型升级。一是扎实开展现代民政创建。围绕现代民政指标体系,抓落实、抓补课,力争全部创成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民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着眼于加强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民政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及成果推广,提升民政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完善民政大数据库并加强数据信息的交互分析和成果转化。统筹推进优抚、殡葬、未成年人保护、区划地名等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民政管理服务信息化应用水平。四是加快民政法治化进程。编制实施“七五”民政普法规划。进一步清理、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体系,确保民政事业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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