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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转发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办法》等2个矿山安全监管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1-0005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2021〕38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1-09-01 公开日期:2021-09-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办法》等2个矿山安全监管制度的通知
转发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办法》等2个矿山安全监管制度的通知

溧阳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办法>等2个矿山安全监管制度的通知》(苏应急〔2021〕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精神,严格按照《江苏省矿山分级属地安全监管方法》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辖区每处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落实好日常安全监管措施,明确每处非煤矿山的联系盯守或驻矿盯守责任人、安全巡查责任人,每半年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公布辖区每处非煤矿山的相关信息,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请溧阳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分级属地安全监管办法》等2个矿山安全监管制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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