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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7-000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安〔2017〕14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7-11-29 公开日期:2017-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冬季和元旦、春节、春运、“两会”等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岁末年初是交通运输生产繁忙的阶段,也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夏季百日安全执法活动结束后,一些地区和单位容易出现思想松懈,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现象易“回潮”,引发安全事故。11月15日,安徽滁新高速因突发团雾,发生多点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月21日,我省351省道盐城大丰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加之近期,全省接连受到寒潮大风影响,苏北部分地区已经降下初雪,诱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因素增多、增强。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冬季和元旦、春节、春运、“两会”等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麻痹思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按照交通部、省、市各级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分析和把握岁末年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全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突出重点,抓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区域、部位安全管理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交通运输特点,进一步完善“一车多方”等工作机制,突出对“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公交、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化品罐区、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突出城市桥梁、隧道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环节,全面排查和有效管控风险源点,及时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要督促企业加强“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防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要加强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巡查和维护,狠抓岁末年初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加强对在建公路工程、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督查,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控,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强化交接班和假期后复工管理,加强防火防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三、动真碰硬,保持对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反馈意见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1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21号),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七督查组来我省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涉及交通运输的问题,要继续深入检查排查。要保持安全大检查和夏季百日安全执法活动时的优良作风和工作方法,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人力、物力,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再检查再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守,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应急防范工作,要确保应急保障车辆(船舶)、物资等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应对各类紧急事故和突发事件。加强特殊时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值班值守工作。强化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事前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紧急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处置准确。

特此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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