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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3-002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3〕281号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生成日期:2023-12-19 公开日期:2023-1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切实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消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常安办〔2023〕51号)、《关于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常住建〔2023〕260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安委会2023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省安全生产第四督导组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整改工作,现就做好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各方责任

岁末年关临近,施工现场进入施工高峰期,易出现抢工期、赶进度及“三违”等行为,再叠加冬季施工过程中受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极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施工安全压力增大。各属地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冬季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冬季施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紧扣关键环节落实安全防范管控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排查治理冬季施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一)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季节特点,周密部署,严格“一带一帽”管理,扎实做好以“防火、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扬尘以及反三违”为重点的预防预控工作,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制定完善冬季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储备,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主动应对寒潮、雨雪等突发性异常天气。

(二)加强工人教育培训和安全防护。结合冬季施工特点,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前“晨会”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施工企业要严格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核,加强作业人员冬季施工御寒保障,尤其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认真开展“安全反省屋”系列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三醒”教育,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真正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三)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毫不放松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危大工程辨识、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执行、验收全流程管控。加强高支模、深基坑监测,有针对性落实强排水等雨雪和大风天气应急消险措施。加强起重设备的管控和维保,提高设备抗大风、大雪、防倾覆、防坠落能力,保证起重设备安全性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方案编审、安全交底、通风检测、安全防护设备配备和过程管理,做到知风险、有预案、会应急。

(四)狠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结合房屋市政工程“生命至上 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产生活用电负荷和线路安全检查,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严禁在宿舍区对电瓶车、电动工具的电池充电,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加强木材加工区、保温材料堆放区和危险品仓库等各类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和高层消防临时水源的配备;严格履行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监护等管理工作;完善可燃、易燃物堆放和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配电房、办公和生活用房等重要防火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器材的配备、管理与使用。

(五)加强工地临时设施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工地围挡、办公和宿舍临时用房、脚手架、室外广告牌等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基础牢固,拉结、斜撑等防风、加固措施到位。

(六)强化恶劣天气室外作业安全防范。加强施工现场防风、防冻、防滑管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尤其大风等恶劣天气应果断停用塔吊、升降电梯等起重设备,禁止工人高处作业尤其是吊篮施工作业、高层外脚手作业。

(七)长效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常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秋冬季扬尘防治誓师推进会精神,按照《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提升工地扬尘防治成效。

三、严格监管,扎实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属地监管部门要紧盯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紧密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两年治理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要认真梳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确保存量隐患闭环整改,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力的,要加大处罚力度,通过严管重罚倒逼企业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属地监管部门要做好冬季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动员部署,时刻关注气象等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和重大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及时传递预警信息,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提前落实防控措施。各属地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严格履行处置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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