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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两高”项目产能置换不规范。国家明确规定,连续停产2年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得用于置换,因规划调整迁建的情况除外。南方水泥熟料生产线早在2017年就已停产,相关生产线仍违规用于新建水泥熟料项目产能置换。
二、责任单位
常州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水泥产能置换要求,完成产能置换不规范问题整改。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南方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不再用于任何项目的产能置换来源。常州市完成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增补替换。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溧阳市南方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已不再用于任何项目的产能置换来源。
(二)金峰水泥5000吨/天熟料生产线产能增补替换到溧阳市前峰水泥新建9000吨/天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已于2024年11月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完成公告。
(三)常州市工信局组织对全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摸排,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水泥行业产能置换相关政策。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4日)向常州市委、市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9-85686046
电子邮箱:cz263b@163.com
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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