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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索 引 号:467286401/2021-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积金〔2021〕20号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生成日期:2021-03-24 公开日期:2021-03-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关于印发《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和住建部、省住建厅做好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四届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予以发布,请做好相关信息公布和宣传工作。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常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关于2019年归集使用、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归集使用、财务收支计划的报告;3.关于修改《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常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8个处室,3个办事处,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81人,其中,在编84人,非在编9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6602家,净增单位6453家;新开户人数13.66万人,净增人数7.6万人;实缴单位36662家,实缴人数103.34万人,缴存额154.0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04 %、4.02 %、11.64%。2020年末,缴存总额1100.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29 %;缴存余额379.38亿元,同比增长10.1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0年,45.4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8.99亿元,同比增长16.26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22%,比上年增加3.06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720.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7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1万笔109.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67 %、23.29 %。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5万笔64.78亿元,武进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3万笔23.54亿元,金坛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10.99亿元,溧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10.23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7.28亿元。其中,市中心33.02亿元,武进分中心12.79亿元,金坛分中心4.65亿元,溧阳分中心6.82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82万笔819.30亿元,贷款余额413.5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54%、15.43 %、14.46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09.02 %,比上年末增加4.0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1407笔58538.70万元。2020年末,异地贷款总额65241.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3844.6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8711.77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9032笔1229456.80万元,累计贴息54977.21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或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0.65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64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09.02%,比上年末增加4.0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129796.26万元,同比增长13.72%。其中,存款利息2636.0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7149.2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79762.2万元,同比增长8.2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3907.29万元,公转商贴息支出8711.77万元,融资利息支出9369.19万元,归集手续费2469.0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952.3万元,其他1352.5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50034.06万元,同比增长23.72%。其中,市中心27310.97万元,武进分中心12577.19万元,金坛分中心4453.11万元,溧阳分中心5692.79万元;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增加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5266.0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333.6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474.38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333.6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875.0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5002.44万元,武进分中心上缴8065.32万元,金坛分中心上缴3269.05万元,溧阳分中心上缴3538.26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4919.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4349.16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82223.69万元,武进分中心提取   58743.15万元,金坛分中心提取23772.25万元,溧阳分中心提取29610.0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4333.61万元,同比下降34.87%。其中,人员经费3060.89万元,公用经费148.85万元,专项经费1123.8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其中,市中心0‰,武进分中心0‰,金坛分中心0‰,溧阳分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4919.33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3.32 %,国有企业占1.8 %,城镇集体企业占0.41 %,外商投资企业占8.9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7.44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2 %,灵活就业人员占7.92 %,其他占0.01 %;中、低收入占73.23 %,高收入占26.77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4 %,国有企业占0.68 %,城镇集体企业占0.37 %,外商投资企业占11.2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5.24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7 %,灵活就业人员占7.93 %,其他占0 %;中、低收入占90.83 %,高收入占9.17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0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36%,租赁住房占6.17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1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8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99 %,出境定居占0.002%,其他占14.517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70.52 %,高收入占29.48 %。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76.6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48%,比上年末下降1.86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8426.7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23.37 %,90-144(含)平方米占69.64 %,144平方米以上占6.99 %。购买新房占56.35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116 %),购买二手房占43.6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04%(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其他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4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5.19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8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94%,30岁-40岁(含)占43.69%,40岁-50岁(含)占22.76%,50岁以上占4.61%;首次申请贷款占84.73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27%;中、低收入占91.57%,高收入占8.43%。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139.30%,比上年增加18.0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惠企便民服务的实施意见》(常公积金〔2020〕4号),实施9项惠企便民服务政策。其中: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有289家,缓缴住房公积金4909万元;受疫情影响在疫情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免收逾期罚息的职工有1400户。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100元,比上年度增长14.5%;下限为:常州市区(含武进区、经开区)2020元,金坛区、溧阳市1850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设立专窗并推出个人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退休提取等三项“跨省通办”业务。

加强在线渠道建设与线上业务推广工作。“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60万,绑定用户数54万。16种常用单位业务与14种主要提取、贷款业务已经实现线上办理,全年线上办理量分别为53.28万笔与14.24万笔,占总办理量的80%与65%。

加快推进办理网点与自助服务建设。分别在新北行政服务中心与罗溪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公积金服务窗口。在全市8个主要服务网点部署21台自助终端设备,提供查询、证明打印以及部分提取业务办理等服务,全年提供自助服务0.93万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持续推进信息安全建设,完成了年度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工作与月度常规信息安全检测工作。加快系统功能优化完善工作,全面新增各类功能模块7项,实现了智能客服、现金还贷、征信查询、行政执法、智慧党建等功能的上线。持续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并通过省厅验收。积极推进住建部主导的数据质量治理工作。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0年中心获得:常州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网安2020”常州行动暨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优胜单位、常州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常州市信赖职工之家等8项荣誉,获得省、市表彰的有9人次。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执法维权工作,全年对9家单位欠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97.78万元;对1家单位未办理缴存登记的违法行为做出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0年对2019年陆扬经济犯罪刑事案件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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