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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32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760/2023-0005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复〔2023〕第84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3-04-28 公开日期:2023-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320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320号的答复

尊敬的王中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疫情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互联网医院”建设和应用。互联网医院依托实体医院,利用互联网+技术,针对慢性病复诊需求,提供挂号、缴费、咨询、问诊、开具处方和检验检查单、药品物流配送等互联网诊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医院服务,可以满足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的复诊需求,让患者不必上医院即可享受所需的医疗健康服务,达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的。2021年,我市大力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实现了13家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成互联网医院的目标,为省内第一个实现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互联网医院全覆盖的设区市;2022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完成互联网医院建设。市卫健委通过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实现对互联网医院运行状况和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监管。经统计,2022年,全市互联网医院挂号预约92120人次,在线咨询5951人次,就诊记录62953条,开具处方29081张,药品配送2296份。在疫情期间,互联网医院的“不见面”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仅2022年3月13日至4月25日疫情暴发期间,累计互联网诊疗7288人次,处方3214张,平均每天有169人通过互联网就诊、处方75张。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目前互联网医院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应用量和用户体验仍不尽如人意,医保线上支付与线下无法享受同等报销比例等难点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医保部门联动,共同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价格收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同等的支付政策,执行相同的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进一步满足我市参保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

二、医保部门持续开展DRG扩面工作。深化DRG支付方式改革,扎实推进我市DRG三年行动计划,以“总额控制”和“提质增效”为双目标,建立我市立体式的DRG付费体系。继续扩大DRG实施范围,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一级医疗机构全覆盖,重点做好医保结算清单质控和DRG绩效评价,“倒逼”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让患者获得满意的“价值医疗”。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制定DRG相关信息系统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地实际设置DRG功能模块的规则、参数,做好与国家平台的对接、传输、使用、安全保障等工作,实现医疗机构DRG系统与国家平台“无缝衔接”。同时,持续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编码匹配工作指导,确保医疗机构各项编码匹配准确,支持医疗机构利用病案智能校验工具或第三方专家团队,提升病案质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医保结算清单质量,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市卫健委积极推进DRG在医院的落实,并开展基于DRG的精细化管理应用,通过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副本,开展DRG绩效管理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市推广。

三、常州市作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试点城市。按照国家试点的要求,积极建设常州智慧健康云,全力搭建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应用底座。建设市、区两级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市平台于2020年通过国家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能力测试四级甲等评测,委属各医院信息平台也逐渐成为院内数据采集、汇聚、交换和应用的信息枢纽。但是平台存在的对接系统不全、数据质量不高、整合能力不强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跨地区、跨机构数据共享交换和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也缺乏清晰的责任界定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下一步,市卫健委将继续大力推进区域和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尽快达到互联互通5级水平,充分发挥数据融合汇聚和共享应用的支撑作用。推进医院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应用,完善智慧电子病历、移动查房、移动护理等医疗业务应用,向市民提供智能导诊、智慧分诊、预约检查、云胶片等便民惠民服务,并通过平台大数据,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成本分析、绩效考核、决策支持等管理水平。

王中元委员,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特别是“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关心,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优势,继续关心和帮助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卫生健康建言献策并积极呼吁,共同打造“常有健康”亮丽名片。

签发人:姚 澄

经办人:王小飞

联系电话:85682630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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