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机构
索 引 号:014109568/2019-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外事办
生成日期:2019-03-29 公开日期:2019-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市外办的内设机构做了具体说明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机构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本市对外工作中长期规划;办理市各部门和各区报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承担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研究涉外领域重点问题,为全市外事工作决策提供建议。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外事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全市友好城市事宜的综合协调,办理缔结友好城市的报批手续。

(二)出国来华和行政服务处。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事项,办理有关出访任务的报批手续;根据授权,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因公临时赴港澳地区事项;代市政府出具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确认件、通知书。负责签证及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签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和管理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根据授权,负责外国人来华管理工作。

(三)涉外管理处。统筹安排和管理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交往活动;承担管理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和人员的来访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进修生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承办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有关工作。负责海外领事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本市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口岸的外事和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有关涉外会谈、会晤工作;负责全市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临时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的邀请、审核报批、接待和管理工作。参与审核本地区重要涉外报道文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四)亚洲地区处。负责对亚洲地区、国家形势和动向的研究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本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承担本市在主管地区、国家举办重大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审核与主管地区、国家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五)美洲与大洋洲地区处。负责对美洲与大洋洲地区、国家形势和动向的研究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本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承担本市在主管地区、国家举办重大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审核与主管地区、国家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六)欧洲与非洲地区处。负责对欧洲和非洲地区、国家形势和动向的研究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对主管地区、国家往来的政策;开展本市与主管地区、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主管地区、国家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主管地区、国家出访、来访的有关事项;承担本市在主管地区、国家举办重大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审核与主管地区、国家友好城市间基层单位结好事项。

(七)港澳与友协事务处。贯彻执行上级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本市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统筹协调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的联系,推动本市与港澳地区的经贸、科技、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本市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承担本市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本市的相关事务。负责市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市有关民间外事工作;开展与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常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