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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7-203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9-001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9〕11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9-09-12 公开日期:2019-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7-203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7-2035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7-203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此件部分公开发布)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7-2035年)
  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标准
  第三章防洪治涝规划
  第四章工程设施规划
  第五章管理规划
  第六章投资估算和实施安排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八章附则
  附图:
  附图一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防洪分片示意图
  附图二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防洪标准示意图
  附图三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排涝分片示意图
  附图四  流域、区域外排工程布局示意图
  附图五  运北片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附图六  湖塘片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附图七  潞横草塘片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附图八  采菱东南片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附图九  西太湖片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附图十  沿江圩区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附图十一  新港新龙地区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附图十二  武南地区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附图十三  空港地区防洪排涝规划工程布局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编制背景
  常州市是全国54个重要防洪城市之一,为适应新时期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适应城市防洪保护范围扩大的需要,适应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多发和城市防洪情势变化的需要,有效保障城市防洪排涝安全,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
  5、《江苏省防洪条例》(2017年)
  6、《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
  7、《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4年)
  8、《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年)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等
  二、规范、标准
  1、《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 669-2014)
  2、《城市防洪规划规范》(GB 51079-2016)
  3、《防洪标准》(GB50201-2014)
  4、《治涝标准》(SL 723-2016)
  5、《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
  6、《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其他规范和标准等
  三、相关规划
  1、《太湖流域防洪规划》(2007年)
  2、《江苏省防洪规划》(2011年)
  3、《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4、《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2011—2020)》
  5、《常州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年)
  6、《常州市市区水系规划》(2015年)
  7、《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报告》(2007年)
  其他相关规划等
  第三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统筹考虑洪水防御、河道排涝、城市排水、市政建设等需要,紧紧围绕把常州市建成“先进制造业发达、人民生活富裕的经济强市,历史文脉彰显、现代科教先进的文化名市,连东接西、承南启北的区域性枢纽城市,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城市”的目标要求,协调流域、区域、城市以及分区之间的防洪布局与防洪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布局,统筹安排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强化城市防洪管理,构建科学的防洪减灾体系。
  第四条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水的关系。依托流域、区域治理,立足于现有城市防洪工程,针对城市发展的新要求,完善防洪除涝体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全面规划,系统治理。统筹城市防洪、河道排涝、活水畅流等综合要求,协调城市各片区之间的防洪除涝布局,协调市政管网与城市排涝的关系,兼顾流域与区域、新区与老城区防洪要求,外洪与内涝同步治理。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城市发展要求,依据经济社会状况、自然地理条件和水利治理特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保护对象的规划目标、治理标准、任务和措施,突出防洪安全,优先安排关系全局的重点骨干工程。
  4、适度超前,谋划长远。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接,与流域、区域防洪规划相协调,适度超前,解决好城市防洪除涝的薄弱环节;谋划长远,统筹规划城市防洪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安排洪涝水出路。
  5、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加强城市防洪除涝工程调度管理、预案管理、社会管理和城市洪涝风险管理,着力建设监测、预警和预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城市防洪除涝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覆盖《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外延拓展至与中心城区防洪关联密切的上下游地区,涉及武进、新北、天宁和钟楼四个市辖区,总面积约728平方千米。
  第六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
  近期与“十三五”规划期限(至2020年)相衔接。
  第七条本规划中涉及的高程,均为镇江吴淞高程基面。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标准
  第八条总体目标
  依托流域、区域防洪体系建设,以现有城市防洪工程体系为基础,通过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以保障防洪安全为重点,兼顾综合利用要求,进一步巩固完善城市防洪自保体系,形成与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相协调的城市防洪格局。与城市管网排水系统有效衔接,达到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防洪排涝标准,保障规划标准下中心城区的防洪排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措施。
  第九条  规划分区
  根据常州市中心城区骨干水系和地形特点,以现状水利工程体系和分片治理格局为基础,与中心城区“一主两副多组团”的空间布局相协调,兼顾交通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将规划区划分为六个防洪片区和其他地区,实行分片治理。
  1、运北片:京杭运河—丁塘港—澡港河东支—澡港河—沪宁高速公路—德胜河—京杭运河所围区域,面积179.2平方千米,涉及中心城区的中心、高新、城西三个组团。
  2、湖塘片:京杭运河—武宜运河—武南河—永安河—祁舍河—礼嘉大河—采菱港—京杭运河所围区域,面积84.6平方千米,主要涉及湖塘组团。
  3、潞横草塘片:丁塘港—京杭运河—三山港—北塘河—丁塘港所围区域,面积109平方千米,涉及城东组团大运河以北和郑陆镇北塘河以南部分区域。
  4、采菱东南片:采菱港—武进港—京杭运河—采菱港所围区域,面积36.7平方千米,主要涉及湖塘组团运河南部区域。
  5、西太湖片:孟津河—滆湖北大堤—滆湖东大堤—太滆运河—武宜运河—孟津河所围区域,面积30.5平方千米,主要涉及西太湖组团。
  6、沿江圩区:长江大堤—剩银河—南阳路—S338省道—澡港河—常州无锡界—长江大堤所围区域,面积23.3平方千米,主要涉及新港组团的沿江片区。
  7、其他地区,包括新港新龙地区、空港地区和武南地区:
  新港新龙地区为德胜河—沪宁高速—澡港河、澡港河东支、北塘河一线—常州无锡界—南阳路、S338省道所围区域,面积117.7平方千米,主要涉及新港组团和新龙组团;
  空港地区为德胜河—沪宁高速—常州镇江界—龙城大道—德胜河所围区域,面积35.6平方千米,主要涉及空港组团和罗溪镇部分区域;
  武南地区为武南河—武宜运河—太滆运河—青洋路—武南河所围区域,面积106.7平方千米,主要涉及武南组团和前黄镇部分区域。
  第十条规划标准
  1、防洪标准:根据城市人口、范围和政治、经济地位的重要性以及保护区经济发展现状及可持续发展需要,适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遵循已有规划明确的标准,合理确定分片防洪标准。
  运北片为200年一遇,湖塘片、潞横草塘片、采菱东南片、西太湖片、沿江圩区和其他地区为100年一遇。
  2、排涝标准:城市河道及排涝泵站的建设或改造,应满足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河道水位不超过分片最高控制水位要求。
  3、雨水管渠设计标准:一般地区采用2年一遇,重要地区提高为5~10年一遇;其中新建地区不低于3年一遇,改建地区不低于2年一遇。
  第十一条  设计暴雨
  1、防洪设计暴雨:选用1991年典型年,设计时段为6月30日~7月6日。按照常州市中心城区分布区域分别选用太湖湖西区、武澄锡虞区设计暴雨时空组合方案。
  100年、200年一遇设计暴雨:设计时段采用湖西区相应时段降雨与武澄锡虞区100年、200年一遇同频率;其他时段按全流域面平均最大90天(单时段)降雨量与流域北部地区相应时段降雨量100年一遇同频率控制,其它分区相应。
  湖西区100年一遇标准设计时段降雨为349.2毫米,200年一遇标准设计时段降雨为382.2毫米。
  武澄锡虞区100年一遇标准设计时段降雨为367.2毫米,200年一遇标准设计时段降雨为404.2毫米。
  2、排涝设计暴雨:选用1991年7月1日6时~2日6时常州站实况降雨过程作为排涝设计典型过程,其中最大1小时、6小时和24小时降雨按20年一遇标准同频率控制。
  常州站20年一遇标准最大1小时降雨为58.2毫米、6小时降雨为109.1毫米、24小时降雨为170.3毫米。
  第三章  防洪治涝规划
  第十二条防洪治涝总体布局
  按照流域、区域和城市三个层次防洪格局相协调的要求,常州市城市防洪体系依托流域、区域治理降低面上洪水位,按照“先外排、后内排,内外匹配、排挡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区防洪治涝总体布局。
  城市外围,必须与流域、区域治理格局相协调,进一步扩大北排入江能力,积极推动剩银河、肖龙港、老桃花港等重要通江河道整治,完成澡港河江边枢纽扩容,结合德胜河航道提升扩建魏村枢纽,有效分流京杭运河洪水,减轻汛期运河高水压力。
  城区内部,以现状骨干水系格局和防洪排涝分片治理布局为基础,扩大采菱港、潞横河、草塘浜、机厂河等骨干水系与区域外排通道的沟通能力,加快城区洪涝水外排,减轻防洪压力。同时,遵循“高水自排、低水抽排”的原则,充分发挥内部调蓄能力,统筹提高分片排水标准;合理优化防洪排涝工程布局和运行调度,减轻城市与区域、上游与下游以及片区之间的洪涝矛盾。
  第十三条分片治理格局
  1、运北片:维持现状大包围格局,重点开展外河防洪堤达标建设;有效封闭西北部防线,恢复西北部高地自排功能,推进实施新闸提升改造工程,完成配套凤凰河控制,实施新龙河、大坝河、小龙港、北童子河等河道控制工程;完善低片防洪除涝工程布局,实施皇粮浜、龙游河、通济河等口门控制。片区内部,根据不同地面高程,分级控制河道排涝水位;加强内部水系连通,实施皇粮浜至贺家塘等河道沟通工程,提高河道引排能力;合理优化大包围节点工程运行调度,依托区域北排能力扩大,加快洪涝水外排,减轻京杭运河防洪压力。
  2、湖塘片:维持现状防洪除涝格局,进一步实施外河防洪堤达标建设和支河口门控制。湖塘镇区大包围以确保防洪排涝安全为前提,统筹优化排水格局,并通过调度运行适当挖潜,实现涝水总体北排京杭运河;采菱港西片在“退二进三”过程中抬高地坪、沟通水系,完善与龚巷片高地统一排涝设施,提高片区排涝能力;城南片高地进一步理顺、沟通和强化内部水系,改善排水条件,保障局部低洼地防洪排涝安全,在新沟河工程运行后,视武南河水情进一步研究城南片外围口门设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它片区基本维持现状独立圩区的防洪格局,加高加固堤防、完善排涝设施。
  3、潞横草塘片:以上一轮城市防洪规划确定的潞横革新片防洪格局为基础,纳入常州经开区、天宁区部分区域,东至三山港、北至北塘河、西至丁塘港、南至京杭运河。实施外河防洪堤达标建设和支河口门控制,形成片区统一防洪格局。内部遵循“高水自排、低水抽排”的原则,南部潞横革新片通过机厂河枢纽、规划潞横河东枢纽以及改扩建剑横、丁堰、芦庄、潞丰等排涝设施,涝水排入丁塘港、三山港,同时按照经开区开发建设时序,加强内部水系沟通并适当增加调蓄水面,改善排水条件;北部郑陆地区进一步优化分片排涝布局,集中向丁塘港、北塘河排水;东部局部低洼地区以圩区治理为主,丘陵地区新开撇洪沟拦截山水。
  4、采菱东南片:维持统一防洪、分片排涝格局。实施外河防洪堤达标建设,按照排水和水系连通要求,并结合经开区开发建设时序,理顺内部水系;西部采菱港东片沟通东升浜、王家浜,优化外围控制口门,总体以向采菱港排水为主;中部立新河片整治立新河贯通南北,通过通济河闸站、新建立新河枢纽、扩建下梅站向京杭运河及采菱港排水;东部宋剑湖片沟通内部水系,推进宋剑湖退渔还湖,增加片区滞蓄水面,东侧在沿江高铁与沿江高速间新开调节河道并在入采菱港处增设集中排涝动力,新开河沿线支河设排涝泵站,辅助宋剑湖低洼地排水;京杭运河沿线河苑、圩墩地区仍以分散排涝为主,改造沿运河排涝泵站,通过抬高地坪解决局部低洼地排水问题;实施梅港河两端控制,入运河处增设排涝泵站解决梅港河沿线防洪排涝问题。
  5、西太湖片:西太湖圩区维持集中包围格局,场北河、扁担河两端设控,形成以孟津河、武宜运河和滆湖北大堤为外围防线的整体防洪包围圈,通过外河防洪堤达标建设、内部排涝设施完善,提高片区防洪排涝标准。同时,按照排水和水系连通要求,连通内部纵、横向河道,改善引排条件。滆湖东片结合滆湖退田还湖实施环湖堤防建设,并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抬高地坪,以向武宜运河自排为主。
  6、沿江圩区:维持圩区治理格局,局部考虑缩短防洪战线、联合治理,省庄河南端设控成为圩区内河,实现新华村和临江化工园联合防洪,封堵所有通江涵洞,汛期排水利用沿江泵站集中抽排入江;电厂园、化工西园和第五大圩按独立圩区设防,重点完善排涝设施、提高排涝标准;根据长江流域规划,结合城市防洪要求进行长江堤防和港堤的达标建设。
  7、其他地区:新港新龙地区、空港地区和武南地区属于高亢自排地区,防洪基本不存在问题,重点研究高片排水要求,协调河道与排水管网之间的布局,控制片区水面率,畅通水系等。新港新龙地区实施肖龙港、省庄河拓浚延伸和老桃花港整治等工程,扩大北排能力,解决局部低洼地淹涝问题;武南地区结合永安河整治,进一步畅通内部水系,改善引排条件;空港地区进一步加强十里横河等新孟河与德胜河之间水系连通。
  第十四条  分片防洪排涝规划
  1、运北片
  运北片分为13个排涝分片,其中城西南童子河运河片、龙江路西自排片直接自排入外河,澡港河东支老澡港片、澡港河西片自排入运北大包围一级内河,其余为抽排区。
  古运河关河片规划改建西园村闸,增设泵站3立方米每秒。
  南运河白荡河片在中粮浜涵管沟通会馆浜后,于中粮浜入南运河口新建中粮浜站2立方米每秒。
  南童子河南运河片拆除后塘河先锋闸,于三八河口东侧新建先锋闸站,节制闸6米、泵站6立方米每秒;沿陈渡南路东侧延伸皇粮浜至后塘河、沿紫荆西路南侧延伸小仓浜至皇粮浜延伸段,并于中吴大道北侧皇粮浜上新建皇粮浜闸;于梧桐河入南童子河口新建梧桐河西闸。
  城西运河至沪宁铁路片于古运河北侧凤凰河上新建凤凰河闸,封闭运北大包围防线;为加强水系沟通,恢复城市水面率,向南延伸九龙河至古运河,并于沪宁铁路南侧新建九龙河闸。
  兰陵茶山片缩短防洪战线、扩大保护范围,于龙游河入大通河口新建龙游河南站,节制闸6米、泵站15立方米每秒;南延后周浜与童家浜东延段沟通,于童家浜入串新河口新建童家浜闸,进一步南延后周浜至京杭运河,于入京杭运河口新建后周浜闸站,节制闸6米、泵站3立方米每秒;沿陵园路南侧新开河道沟通三宝浜和白荡浜。
  串新河南运河片管道沟通大桥浜、沈家浜、串心浜,改扩建串心浜站至4立方米每秒。
  雕庄片于改道通济河入京杭运河口新建新通济河闸站,节制闸6米、泵站4立方米每秒;沿劳动东路新开清溪河沟通雕庄河与通济河,并于入古运河口处新建清溪河闸;拆除重建梅港西站1立方米每秒。
  横塘河片利用横塘河南、北枢纽统一控制水位,实现横塘河东西两岸联合排涝;拆除糜家塘河、丁横河西端土坝沟通横塘河,于丁横河入横塘河口新建12米节制闸,并根据丁横河水位控制需要进一步研究节制闸的运行方式;扩建同心站至6立方米每秒,拆建东风站至3立方米每秒;于沪宁铁路北侧青龙港北支上新建沈庄闸,完成排涝片区封闭;同时贯通贺家塘、同心河、环通章家浜、新开丁横南河,其中在贺家塘河贯通后,于贺家塘河与竹林北路交汇处北侧新建12米节制闸,并根据上下游水位情况进一步研究节制闸的运行方式。
  澡港河东片现状排涝规模已达标,双桥浜站转为备用和以换水为主,沟通常隆河与五奎河,恢复城市水面率。
  澡港河西片新建运北片西防线控制闸,包括东风河闸、新龙河闸、小龙港闸、北童子河闸、大坝河闸站;恢复北童子河束窄段排水能力,拓浚整治龙江路高架以东约0.42千米束窄段河道;沟通大坝河与长沟河,沿长江路西侧新开天山河连接新龙河与小龙港,并延伸民营河、太湖河与之沟通。
  实施新闸改造提升工程,节制闸24米、双向泵站20立方米每秒,新闸泵站运行以满足运北片调水引清需要为主,汛期视京杭运河与运北片水情适时启用排涝。
  2、湖塘片
  湖塘片分为8个排水分片,除城南片外均为抽排区。
  湖塘镇区大包围优化调整排水布局,新建淹桥浜枢纽,节制闸12米、泵站9立方米每秒,封闭包围圈防线;大通河东枢纽由30立方米每秒增容至42立方米每秒,扩建大通河西枢纽,将长沟河枢纽、湖塘河枢纽转为备用,实现涝水总体北排京杭运河;半夜浜暗管改为明河,新开河道至里底河。
  牛塘镇区片庄桥浜南延至乱子浜,拆建姜家站至2.5立方米每秒,扩建乱子浜站至4立方米每秒,东延乱子浜、红旗河,沟通湖塘镇区水系,并设乱子浜东闸,净宽10米,扩建红旗河闸站至5立方米每秒。
  史家片新建跃进河闸站,节制闸5米、泵站4立方米每秒,远期开挖渡水河,连接仙现桥浜与跃进浜。
  采菱港西包围新建沈家浜枢纽,拆建马西站,取消龚巷河西站抽排功能,并于龚巷河北闸增设泵站3立方米每秒,向京杭运河排水,远期新开贺北河4千米沟通下沿浜、方家浜、白家浜、余家浜等断头浜,新建方家浜闸站,拆建马东站。
  塘门浜片依托永安河整治工程拆建何家闸站,节制闸4米、泵站4立方米每秒。
  城南片实施长沟河、湖塘河、大寨河、大庆河等河道整治,在新沟河工程运行后,视武南河水情,进一步研究外部口门设控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仙现桥浜片和采菱港西南片现状排涝规模已达标。
  3、潞横草塘片
  潞横草塘片分为14个排涝分片,均为抽排区。
  芦庄地区结合地块改造,局部低洼地抬高地坪,铺设雨水管网接入常丰片统一排涝;常丰片拆建潞丰浜闸站,节制闸4米、泵站6立方米每秒,配套打通赛马河,连接潞丰浜与常丰河。
  丁堰片已安排实施丁堰排涝站拆建,规模为1.5立方米每秒,另有老街站0.3立方米每秒抽排局部洼地涝水,现状排涝规模已达标。
  机厂河片在机厂河入三山港口已建机厂河枢纽,规模为30立方米每秒,可满足两岸排涝要求;谈家圩遥观片现有七一排涝站与农场排涝站计9.5立方米每秒,规划于后南岸河入三山港口新建后南岸站6立方米;同时,结合常州经开区中央公园建设调整水系,改道陈墅河、建王河。
  省庄浜片结合道路建设优化河网布局,剑横排涝站扩建至9立方米每秒、红菱排涝站扩建至4立方米每秒,配套省庄浜改道原规模重建省庄排涝站。
  陈储河片已安排实施拆建陈储河排涝站,规模为2.4立方米每秒,陈储河北枢纽维持现状。
  芳渚片芳渚排涝站扩建至4立方米每秒,西街站、万安桥站和五队站3座强排泵站转为备用。
  韩区片结合龙锦路建设,开通镇北河连接韩区河,并在镇北河与草塘浜交汇处设闸控制,扩大排水范围至五一路,拓浚整治华丰河,提升河道排水能力。现状排涝规模已达标,按原规模拆除重建设施老化的韩区排涝站。
  潞横河片于潞横河入三山港处新建潞横河东枢纽,规模为30立方米每秒,配合已建潞横河西枢纽6立方米每秒,集中抽排潞横河两岸高地汇水及韩区片潞横河西泵站2立方米每秒、省庄浜片省庄排涝站4立方米每秒、草合安联圩横山桥片下圩排涝站2.7立方米每秒排入涝水;延伸草塘浜、镇东河至潞横河。
  草合安联圩横山桥拆建五一排涝站6立方米每秒,范家村站迁至了沟河,规模为1立方米每秒,拆建联圩站4立方米每秒、东河头站1立方米每秒;于新安环山河入三山港口新建新安环山河排涝站,抽排怀仁堂排涝站及新安环山河南侧涝水,规模为9立方米每秒;整治黄家浜,加高加固沿线堤防,下圩分水闸增设泵站4立方米每秒;沿环山路新开河道沟通环山河与新安环山河。
  包城联圩贯通城湾环山河,新建包城闸站,节制闸6米、泵站3立方米每秒,扩建芳茂站至4立方米每秒,结合新沟河水系调整和影响处理工程,新建城湾环山河排涝站,节制闸6米、泵站4立方米每秒。
  东青片结合天宁区东青融合板块开发,实施青思港、丁狄河与和平河整治,丁狄河口新建泵站4立方米每秒;西河于丁塘港口新建西河闸站,节制闸16米、泵站20立方米每秒(含接力抽排东青闸站7.6立方米每秒),开挖小型湖泊增加调蓄;实施白步塘口门控制,北端入丁塘港口新建白步塘闸站,节制闸10米、泵站10立方米每秒,南端新建白步塘南闸12米;沟通永武河与白步塘,拆除蒋区站,方基站转为备用,新开芳基河沟通草塘浜,并于常青路西侧设闸控制。
  羌武片拆建联丰圩站至6立方米每秒,新建西沟头站,规模为4立方米每秒。
  草塘浜片保留东青闸站排涝功能,南端于常州经开区边界新建草塘浜南闸,北端扩建草塘浜闸站至9立方米每秒、扩建窑墩浜闸站至15立方米每秒,配套整治草塘浜、窑墩浜等骨干排水河道。
  合作片扩建隆兴浜至15立方米每秒,拆建朝阳站、冯家站。
  4、采菱东南片
  采菱东南片分为6个排涝分片,均为抽排区。
  采菱港东片贯通白蚁庙浜,拆建东升闸站至8立方米每秒。
  宋剑湖片在通济河高低分界处设分水闸;推进宋剑湖退渔还湖,增加滞蓄水面;拆除宋剑湖套闸,新建节制闸10米、泵站9立方米每秒,在新开宋剑湖南北河支河口分别新建墩下头闸站3立方米每秒和张湾漕闸站2立方米每秒,各设6米节制闸。
  立新河片拓浚整治立新河,并沿大明路向北延伸接入京杭运河,新建立新河闸站,节制闸10米、泵站16立方米每秒,扩建通济河闸站至8立方米每秒、下梅站至12立方米每秒。
  梅港片实施梅港河两端控制,在入京杭运河处新建梅港河枢纽,节制闸10米、泵站10立方米每秒,在S38与S232之间设梅港河南闸10米;在沿江高铁与沿江高速间新开宋剑湖南北河,连接梅港河与采菱港,并在入采菱港处新建宋剑湖南北河枢纽,节制闸12米、泵站10立方米每秒,与梅港河枢纽共同外排梅港河两岸涝水和墩下头闸站、张湾漕闸站排入涝水。
  河苑圩墩片结合京杭运河航道提升,拆建潢河闸站,节制闸6米、泵站4立方米每秒;拆建宛沿河闸站,节制闸6米、泵站6立方米每秒。
  东方塘桥片扩建东马庄站、倪家头站,扩建规模均为4立方米每秒。
  武进港以西、沿江高速以东、长虹路以北地区约2.41平方千米为中天钢铁厂区,防洪排涝工程由企业自身完成。
  5、西太湖片
  西太湖圩区于南北十字河入孟津河口新建南北十字河枢纽节制闸10米、泵站20立方米每秒;延伸西中沟河、园区河,并结合西中沟河延伸,于孟津河口新建西中沟河北闸站,节制闸8米、泵站3立方米每秒。
  6、沿江圩区
  电厂园排涝规模已达标,老桃花港站维持10立方米每秒不变。
  化工西园扩建港区南站至3立方米每秒、新建港区北站2立方米每秒。
  临江包围现状排涝规模已达标;延伸港区大道南沟,改善东西向排水条件,于入肖龙港口新建6米节制闸;于省庄河沿江路以南新建省庄河闸8米,实现高低分开。
  第五大圩作为新孟河工程堆土区,通过抬高地坪防洪,排水以自排为主。
  此外,结合肖龙港延伸拓浚,于江边新建肖龙港枢纽,节制闸8米、泵站25立方米每秒。
  7、其他地区
  新港新龙地区实施肖龙港、省庄河拓浚延伸和老桃花港整治等工程,配套整治友谊河、建新河、济农河、丰收河和白龙河等东西向连接河道,扩大北排能力,解决局部低洼地淹涝问题。
  武南地区结合永安河整治工程,进一步畅通内部水系,疏浚吴王浜、永胜河等河道,改善引排条件;新开九房浜、红旗河,加强水系连通,并于九房浜入武宜运河口新建九房浜闸12米。
  空港地区加强新孟河与德胜河之间水系连通,新开机厂河,延伸沪宁河,疏浚十里横河等。
  第十五条防洪排涝水位
  1、防洪设计水位
  根据水情、工情变化复核分析,综合确定分片防洪设计水位。运北片钟楼闸下为5.95米、闸上为6.40米;湖塘片钟楼闸下为5.80米、闸上为6.15米;潞横草塘片、采菱东南片和西太湖片为5.80米;沿江圩区为5.60米;其他地区中,新港新龙地区、武南地区为5.60米,空港地区为5.80米。
  2、内部控制水位
  根据地形特点、排水管网和排涝工程布局等,在防洪片区的基础上,规划区共划分为46个排涝分片,包括40个抽排区和6个自排区。统筹抽排区的设计排涝规模,确定分片内部河道最高、最低控制水位和排涝起调水位。
  第四章  工程设施规划
  第十六条外排通道建设
  统筹太湖湖西、武澄锡虞区域治理规划安排,加快推进实施德胜河魏村枢纽改扩建和新桃花港、老桃花港、扁担河、采菱港整治工程,扩大洪涝外排出路,降低城市外河洪水位。
  第十七条  防洪堤达标建设
  根据《防洪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外河防洪堤防工程等级确定为1~3级。堤顶高程按照设计洪水位、波浪爬高、风壅水面高度和安全加高确定,波浪爬高和风壅水面高度河道堤防取0.1~0.3m、湖荡堤防取0.4~0.5m,安全加高值允许越浪堤防取0.4~0.5m、不允许越浪堤防取0.7~1.0m。
  分片外河防洪堤顶高程为:运北片钟楼闸上游段护岸式堤顶高程6.8m、土堤堤顶高程7.3m,钟楼闸下游段护岸式堤顶高程6.7m、土堤堤顶高程7.2m;湖塘片钟楼闸上游段护岸式堤顶高程6.7m、土堤堤顶高程7.2m,钟楼闸下游段护岸式堤顶高程6.5m、土堤堤顶高程7.0m;潞横草塘片、采菱东南片、沿江圩区和西太湖片护岸式堤顶高程6.5m、土堤堤顶高程7.0m。堤防上的防洪闸、站翼墙等标高,参照所在堤防设计要求确定。
  规划达标建设外河堤防120千米,包括运北片35.4千米、湖塘片11.55千米、潞横草塘片33.75千米、采菱东南片14.5千米、西太湖片18.9千米、沿江圩区5.9千米。其中,涉及三山港、武进港堤防14.7千米纳入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涉及采菱港、永安河堤防7.95千米纳入永安河整治工程,涉及滆湖东大堤8.3千米纳入滆湖退田还湖工程。
  第十八条  分片防洪除涝工程
  1、运北片:新开河道21.18千米、拓浚河道1.32千米,建设内河护岸45千米;新建节制闸19座、排涝泵站6座,扩建排涝泵站1座、拆建5座,共计建设泵站规模68立方米每秒,新增外排流量25.23立方米每秒。
  2、湖塘片:新开河道12.75千米、疏浚河道25.65千米,建设内河护岸25.5千米;新建节制闸10座、排涝泵站5座,改(拆)建、扩建排涝泵站8座,共计建设泵站规模81.5立方米每秒,新增外排流量62.99立方米每秒。
  3、潞横草塘片:新开河道24.18千米、拓浚河道31.65千米、疏浚河道33.16千米,建设内河护岸111.86千米;新建节制闸16座、排涝泵站10座,改(拆)建、扩建排涝泵站19座,共计建设泵站规模158.35立方米每秒,新增外排流量96.95立方米每秒。
  4、采菱东南片:新开河道6.38千米、疏拓浚河道6.37千米,建设内河护岸25.5千米;新建节制闸11座、排涝泵站5座,改(拆)建、扩建排涝泵站8座,共计建设泵站规模85立方米每秒,新增外排流量49立方米每秒。
  5、西太湖片:新开河道2千米,建设内河护岸4千米;新建节制闸2座、排涝泵站2座,共计建设泵站规模23立方米每秒,新增外排流量23立方米每秒。
  6、沿江圩区:新开河道2.45千米、疏拓浚河道4.1千米,建设内河护岸10.1千米;新建节制闸2座、排涝泵站1座,扩建排涝泵站1座,共计建设泵站规模4立方米每秒,新增外排流量4立方米每秒;新建沿江外排闸站肖龙港枢纽,节制闸净宽8米、泵站25立方米每秒。
  7、其他地区:新开河道37.66千米、疏拓浚河道47.01千米,建设内河护岸87.2千米,新建节制闸1座。
  第十九条城市建设竖向标高
  自排地区地块开发建设或改造时的地坪标高,按设计洪水位加上一定余量的排水水力坡降。运北片龙江路以西自排地区按不低于6.70米控制,其他自排地区按不低于6.10米控制,新港新龙、武南地区按不低于5.90米控制,空港地区按不低于6.10米控制。
  抽排地区规划建设用地的地坪标高按不低于最高控制水位以上加超高值。运北片内横塘河片、经开区原戚区潞横河以南抽排地区按不低于5.50米控制,运北片其他抽排地区、武进城区、经开区原戚区潞横河以北地区按不低于6.10米控制,西太湖圩区按不低于2.50米控制,沿江圩区按不低于5.10米控制。
  水厂、电厂、110千伏以上变电所、天然气门站、消防指挥中心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行政办公、医院等新建和改造项目建设须按防洪要求填高。
  第五章  管理规划
  第二十条  防汛指挥体系
  建立并完善城市防洪预警预防系统、通信及指挥决策系统,为防汛决策提供支撑。根据洪水位监测和闸站调度需要,优化完善水文站网。
  第二十一条  防汛应急预案
  针对河湖洪水、雨涝灾害、台风灾害、堤防决口和水闸垮塌等紧急状况制订应急响应预案,完善超标准洪水防御对策和措施。加强防汛物资、防汛队伍储备,提前部署撤退、转移和安置方案。
  第二十二条 水面率控制要求
  遵循严格保护和适当恢复、统筹考虑和因地制宜、有利于景观生态建设的水面率控制原则,根据常州市水面管理现状,按行政区划提出最小水面率控制指标:钟楼区为5.7%,天宁区为5.5%,新北区为4.0%,武进区(不含滆湖)为6.5%;常州市中心城区最小水面率总体按5.0%控制。
  在维持现状水面率不降低的基础上,对由于人类活动减少的水面进行修复,或通过新增水体进行补偿,扩大城市水面率,提高水系调蓄能力。
  第二十三条 蓝线划定和管理
  以《常州市市区水系规划》为指导划定城市蓝线,明确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并落实到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中。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由于城市发展和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调整后的城市蓝线,应随城市总体规划一并报批。
  科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及时完成河湖管理范围确权划界,明确保护和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河湖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工程调度管理
  与城市防洪相关的主要水利工程调度应服从以下原则:
  1、城市防洪工程:当城市外围流域或区域发生标准内洪水时,及时启用包围圈或圩区节点工程,控制城市内河水位在规定范围内,确保城市防洪排涝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工程调度应服从流域或区域统一安排,严格按照《苏南运河区域洪涝联合调度方案(试行)》有关限排要求执行。
  2、沿江口门:魏村枢纽、澡港枢纽等沿江口门,当预报有较大降雨时,提前启用预降水位,在服从流域、区域防洪统一调度的前提下,与城市包围圈或圩区闸站调度紧密配合,抢排城市涝水,并充分利用长江低潮时开闸自排,当长江潮位较高、自排受阻,必要时开泵抽排。
  3、武澄锡西控制线:按照“分片排水、高水高排”原则,钟楼闸按照《苏南运河区域洪涝联合调度方案(试行)》控制运行,其他建筑物按照直武地区(戴溪站)水位调度,防止湖西区高水入侵武澄锡低片地区。
  第二十五条清障规划
  定期开展城市河湖清障,维持河湖行洪、排涝和调蓄能力。汛前对京杭运河、丁塘港、德胜河、澡港河、三山港、武进港、采菱港等骨干河道集中实施清障,清除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堤顶道路通畅。
  第六章  投资估算和实施安排
  第二十六条  投资估算
  规划工程估算静态总投资626211万元,包括堤防达标建设134911万元,河道整治工程354053万元,闸站工程97428万元,非工程措施费10000万元,不可预见费29819万元。投资不含征迁补偿费用。
  第二十七条  “十三五”实施重点(2017—2020年)
  “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实施德胜河魏村枢纽改扩建老桃花港、采菱港整治等区域治理骨干工程;针对分片突出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完善城市防洪工程;推进信息化工程和水文站网建设。
  “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58217万元,包括堤防达标建设30603万元,河湖整治工程75120万元,闸站工程39960万元,非工程措施费5000万元,不可预见费7534万元。
  第二十八条  远期实施安排(2021—2035年)
  远期至2035年,全面实施各分片河道沟通整治,全面完成防洪排涝闸站新建、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化建设等非工程措施,建立现代化防洪除涝保障体系。
  远期计划完成投资467994万元,包括堤防达标建设104308万元,河湖整治工程278933万元,闸站工程57468万元,非工程措施费5000万元,不可预见费22285万元。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条  组织保障
  成立常州市城市防洪建设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负责,全市各相关部门参加,按照职责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市辖区政府成立相应机构,对照城市防洪规划目标,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和建设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  资金保障
  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包括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补偿机制和财政信贷机制,积极争取与城市防洪相关的区域治理工程国家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强化政府主导的投资融资机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建立灵活有效的融资机制,改善融资环境,积极利用外资,吸引民间投资,合理筹措水利建设资金。
  第三十一条  管理保障
  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参建单位质量责任,抓好勘测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质量。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大对工程的检查检测和监督力度,提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设,提高工程建设优良率。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完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政策保障
  加快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洪工程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建立运行有力的水行政执法队伍,用法制规范全部水事行为,保障水利建设和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十三条  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城市防汛决策指挥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防洪系统运行向集约型转变,保障城市防洪减灾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开发,加快培养适应城市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的一大批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附图)和附件组成。附件包括规划报告和图册。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规划报告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说明,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规划经批准后,即成为规划范围内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依据。本规划范围内进行的水工程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或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三十六条本规划由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由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对本规划进行重大调整,须按照审批程序上报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七条本规划由常州市水利局和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作编制,由常州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划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常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7-2035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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