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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15年信息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5-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5〕5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5-02-25 公开日期:2015-0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15年信息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供销总社关于印发2015年信息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社,市直各企业,机关各处室:

    为积极宣传供销社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更好地为各级领导了解掌握情况、科学决策、部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推动我社信息工作迈向新台阶,现就2015年度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全面发掘信息源,确保超额完成省总社目标任务;确保在全市党委部门信息排名中有所提升;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在全市政府部门其他单位行列中名列前茅(分解目标详见附件)。

    二、编写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围绕服务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准确把握供销社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收集报送信息,使信息工作成为本地党政机关了解我市供销社工作各个方面重要情况的主要渠道、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指导工作的有效依据、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坚持及时高效。增强时效观念,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快信息收集、处理速度,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送权威信息。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突发事件等动态类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当天报送有关情况;一般工作类信息应在该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建议类、调研类、政策法规类信息应随时报送。信息中尽量不要出现模糊时间。

    坚持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反映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新建议新对策,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工作归口市总社办公室负责,机关各处室、各辖市(区)社、所属各单位要明确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加强信息撰写、审核和报送。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再上报。市总社办公室按流程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审核、报送、发布。

    加强队伍建设。各辖市(区)社、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的信息员,要加强与市总社办公室的联系与沟通,负责信息编发及网站报送工作,完成市总社布置的信息约稿,负责对本单位(处室)在市总社及省总社以外媒体信息采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加强业务培训。市总社年初召开信息工作会议,部署全年信息工作,同时围绕政务信息、舆情应对、应急处理、网络安全等专题,邀请信息工作条线上的专家、教授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不定期召开重点信息单位和处室的信息员工作例会,总结交流信息工作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学习先进经验,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使我社信息在质上得到突破。

    四、工作考评

    各单位(处室)要在当月3号前将上月信息被市供销总社、省社和常州市门户网站以外媒体录用的情况汇总给市总社办公室;由市总社办公室负责,对全系统投稿、用稿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汇总、排名,并向各单位(处室)通报采用情况。

    附件:信息工作目标分解表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2月25日

    附件:

    信息工作目标分解表

序号

单位

全年目标

(单位:条)

1

金坛市供销合作总社

50

2

溧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50

3

武进区供销合作总社

50

4

天宁区供销合作总社

12

5

戚墅堰区供销合作社

12

6

新北区供销合作社

12

7

办公室

80

8

工 会

30

9

经贸处

80

10

合作指导处

80

11

财务处

20

12

资产管理处

20

13

组织人事处

70

14

监察室

20

15

常州农资化肥有限公司

12

16

常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12

17

常州棉麻有限公司

12

18

常州茶叶有限公司

12

19

常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12

20

常州永安商贸有限公司

12

21

常州供销合作经济投资管理中心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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