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6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867/2023-000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复〔2023〕第16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3-05-08 公开日期:2023-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6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76号的答复

徐洪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护的建议》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532”发展战略部署,发挥河湖长制优势,以幸福河湖建设为抓手,强化巡河履职、问题整改,抓好政策供给、督导检查,注重域内统筹、部门协同,推动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根据管理权限,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负责市管河道管理工作,实行管养分离市场化,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各标段的保洁公司,其它河道由属地负责并落实长效管护。做到日常管护精细化,严格按照市长效综合管理要求,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及时进行处置。印发《常州市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州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与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清剿水葫芦 美化水环境”联保共治、河湖长制清晏行动等专项行动,确保我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有序推进、长效管护持续有效。

同时,自2017年起,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完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办+河湖长+助手”的组织框架,全市河、湖、库河湖长制实现全覆盖,印发《关于明确常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2020年,将河长制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在全省率先全域启动小微水体河长制。出台《常州市河湖长履职办法》,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任务和履职方式,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不但做好江河湖库治理的大文章,也做好“沟塘洼坑”的小盆景。2022年,创新推出“红黑榜”制度,让水清岸绿的河湖上“红榜”,让问题突出的河湖上“黑榜”,累计通报28条河道,全部在通报后1个月内完成整改。

二、全面排查监测,大力推进整治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团结治水力量。生态环境部门对照《常州市支流支浜消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成全市43条骨干河道1229条支流支浜全覆盖排查监测,结合监测结果排定2022年197条支流支浜整治清单,开展溯源排查,编制完成“一河一策”系统整治方案,有序推进整治。住建部门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排查、修复和建设,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水利部门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出台《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幸福河湖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计划到2025年,全市城市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0年,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43条河道、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4个湖泊和5座大中型水库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同步推进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村河道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到2035年,全市河湖库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为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筑牢生态基底、增添绿色动能。农业农村部门将水环境整治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中,摸排全市珍珠养殖情况,加强珍珠养殖户技术培训指导工作,加快河蚬等净水效果好的指示性生物的物种收集保存和扩繁工作,助力农村河塘水环境改善。

三、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治水合力

保护水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治水为了群众更离不开群众。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水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发挥“民间河长”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强化群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为持续改善全市河湖面貌,加强河道长效管护,我局将重点做好如下三点工作:一是压实河湖长责任,拟出台河湖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区级河长履职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河长制工作和区级河湖长的评价,促进“真履职”“履真职”。二是加强水面漂浮物打捞,开展“清剿水葫芦 整治水环境”联保共治专项行动,大力推行机械打捞与人工打捞相结合、专业打捞与市场化打捞相结合、固定拦截打捞与巡回流动打捞相结合等方式,严禁化学药剂喷洒清除,确保市级、县级骨干河道不出现水葫芦大面积聚集,杜绝市级、县级跨界河道和湖泊出现水葫芦成片聚集现象。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发挥河长制作用,近期将对占用自然河道进行河蚌等水产养殖开展摸排,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规范养殖行为、开展综合治理等,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以改善水环境。

签 发 人:是  峰

经 办 人:杨华健

联系电话:85682191

常州市水利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