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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64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760/2023-000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复〔2023〕第70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3-05-10 公开日期:2023-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64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164号的答复

卞廷松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常州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1.不断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市级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补助、设备购置补助等综合发展需求。2015年以来市级财政足额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全面落实药品零差率补助政策。2018-2022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重点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引进等。在省内设区市中率先出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意见,首轮调整了市管的中医、康复、眼科等408项价格。

2.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共建型医联体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联体建设范畴。全力建设区域性影像、检验、病理、心电、消毒供应中心,积极创建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推进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对基层全科医生实行可优先入编、超岗位聘用、提高高级职称控制比例、给予基层卫生骨干人才专项补助等倾斜政策,筑牢基层医疗机构网底。

3.有序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建立市属公立医院“高层次人员编制周转池”。率先明确“两提高一增加”行业薪酬水平:即提高绩效工资调控线、提高基于考核结果的绩效工资年增长比例、增加加班和值班费基准线。率先推行常州特色的绩效工资“1+X”模式,出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绩效工资核定、高层次卫生人才薪酬分配、总会计师年薪制等系列文件,强化对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领导班子等的精准激励,实现编内外职工同一工资标准、同一奖金方案、同一职称聘用条件。

二、正在开展的工作

5月份,政府常务会议将审议《常州市深入推进“常有健康”三年(2023-2025)行动方案》《常州市关于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医防协同融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近三年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改革作出系统规划和部署,主要有:

1.全面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财政投入责任,建立与市域总诊疗水平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公立医院综合补助模式。实施强医工程,重点对高水平诊疗项目、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和高水平人才引育等进行资助。进一步明确和增强辖市(区)、镇(街道)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市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资金。

2.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格局。推进以市一院、市二院和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的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推进医共体和医联体改革,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新北区多形式创新医共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人事薪酬、信息服务等统一管理;天宁区、钟楼区、经开区组建3个城市医联体,实行医疗、运营和信息管理一体化。推动实施与参保人员区域就诊率关联的“总额预算、合理超支分担、结余奖励”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两个允许”规定,合理增加薪酬总量且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突出贡献医务人员倾斜。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医院发展规划、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的重要依据。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择优录用,纳入编制管理。医院可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公开招聘、自主聘用人员。研究年金、职务晋升、交流调动等人员编制备案管理配套政策加快薪酬制度改革。

签发人:张洪兵

经办人:马剑锋

联系电话:85682628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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