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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3年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4-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4-01-09 公开日期:2014-0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3年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2013年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年1月9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5682030。

    一、概述

    2013年,我局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制度,信息公开有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各处室、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对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通过监督电话、网络互动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面复、回电、致信等方式进行反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2.认真履职,信息公开主动有为。一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动公开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对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了新的内容,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局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公开公共企事业、建筑业管理、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及时发布便民服务内容,及时更新各类办事指南、文件表格下载、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等信息。三是做好局网站的维护,对网站开设的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公开涉及的建设动态、政策法规、建设工程项目、发文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四是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90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刊发《城乡建设信息专报》26期,充分利用网络发言人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听取、答复网民意见与建议,共收到网民意见和建议123条,同时认真做好通过邮箱、网站、电话提交的咨询、诉求的调查及答复处理工作,严格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解释,同时将相关内容、执法依据等进行上传报送,尽可能地为市民提供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政府信息服务。五是积极创新,提高技术支撑。目前,我局已建成了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以及各专业窗口等信息公开渠道,去年新成立的信息中心为打造智慧型信息化平台,实现门户网站的及时更新,及时传递政府信息,畅通更多查询便捷渠道提供了更好的信息技术支撑。

    3.强化考核,信息公开有成效。一是强化内部督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并纳入全局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强化外部反馈。在局主页建立了办事公开群众意见反馈处理机制,通过网上信箱、在线答疑等,对收集的意见在规定时限内答复。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行风监督员,及时掌握行风动态、社情民意。三是强化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前,认真审核,确定是否涉密,涉密信息不予公开。四是强化对外宣传。借助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介绍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我局领导多次走进“政风热线”,“问政常州”,解读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五是进一步完善局对外服务平台综合考核细则,对局属网络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高效地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2%;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1.1%;业务工作类的信息7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3 %;其他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我局所主动公开的信息均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重大市政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建筑业管理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业管理信息、供水、排水、燃气等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信息、城市综合开发政策法规等五大类。

    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是政府网站,并通过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政府新闻发布会、政风热线栏目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是政府网站,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人数为55万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7件,其中54件是信函形式申请,83件是网上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

    在已经答复的13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76件,占总数的55.5%;因信息为“非本部门掌握”、“申请内容不明确”或“信息不存在”而被否决公开申请的有61件,占总数的44.5%。

    四、咨询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咨询情况。

    在政府信息咨询方面,今年共接受市民咨询1351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1178次,当面咨询接待345次1995人,网上咨询1992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超过55万多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职称评审、建筑业管理、房地产管理、资质管理、建设法规、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一)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费用支出1万元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全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6件,行政诉讼16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七、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人手少,兼职工作任务重,导致信息发布、更新速度与市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业务种类多,业务能力尚显不足;三是信息公开综合服务水平还须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培训的针对性,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政府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按照“智慧城市”的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局信息化建设任务,加强局、局属单位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微博等新兴渠道的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注重发挥信息简报、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广播、档案馆查询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处室、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八、说明与附表

    附表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9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9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5

    附表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13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83

5.信函申请数

54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3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5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56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19

(2)“非本部门掌握”数

17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

(4)其它原因

13

    附表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3515

其中:1.网上咨询数

人次

1992

2.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995

3.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117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53200

    附表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6

行政诉讼数

16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5: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7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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