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蒋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3-002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组〔2023〕1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3-09-05 公开日期:2023-09-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蒋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蒋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蒋云波同志任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任惠宇同志任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爱彬同志任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许昌松同志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戚宏武同志任常州市正行中学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吴吉同志任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陆一同志任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包云同志任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副校长(保留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3年8月28日起开始计算。事业单位人员行政职务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自2023年8月至2026年7月。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