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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3-001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教工〔2023〕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3-05-04 公开日期:2023-05-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组织开展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推选活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在常各高校及工会,局属各学校及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激励教师忠实履行教育职责,持续擦亮“常有优学”教育名片,助力常州“532”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总工会。
  推选办公室设在中国教育工会常州市委员会。
  二、推选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教龄满5年的在职教师。学校领导(包括副职)及非校事业单位人员不作为推选对象。已获得全国、省、市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相关师德方面荣誉称号者,本次不再推选。
  三、推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够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成长。
  2.职业道德水平。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能够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
  3.教育教学质量。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身心健康、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落实“双减”政策、开展课后服务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4.团队协作精神。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教学中能够体现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青年教师培养上传帮带作用明显。
  四、推选方法
  1.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查、评议、申报。师德模范师德标兵名额共1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地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按分配名额确定人选,会同当地总工会初审后,向推选办公室推荐;各在常高校、局属各学校和其他学校可直接向推选办公室推荐;推选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条块名额择优遴选出候选人。参加省教育科技工会举办的第三届江苏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符合评选条件者可直接认定。
  2.市级师德标兵候选人经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确认后,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3.按照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总要求,主办单位从100名候选人中遴选30名认定为师德标兵,其余70名认定为师德模范。
  五、时间安排
  1.即日起宣传、发动、组织推选工作。
  2.6月10日前,各基层工会负责将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2000字个人事迹材料各1份报送推选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情况汇总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到推选办公室(E-mail:979881178@qq.com;联系人:徐红兵;电话:85681358)。
  3.8月,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公布推选结果。
  4.教师节期间颁发师德模范师德标兵证书。
  为落实市政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须上传至“江苏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具体操作详见《江苏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操作说明》(附件4)。
  六、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党建带工建制度机制作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基层工会严格把关。推荐工作要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安排,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严格过程公示。各基层工会推荐人选及简要事迹应在校内公示七天,无异议再上报。社会公示期间,推荐人选如被查实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将对有关人员严格问责追责。
  三、凝练事迹宣传。鼓励各地各校在校园网或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开设师德师风建设专栏、突出事迹光荣榜,凝练宣传拟推荐人选的爱生故事、感人事迹,积极营造遵守师德、崇尚师德、践行师德的校园文化氛围。各基层工会宣传选树情况将作为市级评选重要参考。
  
  附件:
  1.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3.常州市第十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江苏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操作说明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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