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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宣贯<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13/2022-001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2〕9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2-11-22 公开日期:2022-1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宣贯<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宣贯<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常州经开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省司法厅《<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宣贯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市司法局结合常州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宣贯<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宣贯《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工作方案

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推动《条例》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满意率,确保《条例》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各项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保障、实施和监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

二、时间安排

11月下旬至12月底。重点利用12月一个月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和各类法律服务活动,积极营造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着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二、主要任务

1. 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将联合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咨询活动期间,举办《条例》宣传贯彻月启动仪式。市局将印制《条例》单行本、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专题地图册、远程公证宣传资料等,发放全系统工作人员及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方便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和基层群众取阅。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以宪法宣传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广泛通过现场咨询服务、线上专题直播,以及电子屏、展板、条幅等形式集中宣传《条例》有关内容。省厅12月将在“法润江苏”网、江苏12348法律服务网等网站开设《条例》宣贯专栏,请各地注意总结、收集活动图片、文字等信息,加大信息报送力度。

2. 举办专题学习培训。省厅计划于11月底举办《条例》宣贯视频培训(另行通知),邀请省人大法制委有关专家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和释义,各地各单位要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集中学习。各地要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年度绩效考评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队伍对《条例》内容的理解,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3. 组织开展普法讲座。各地要统筹安排,提前谋划,优先组织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参加省厅组织的视频培训,学深悟透《条例》相关精神要求。活动期间,各地要发动村(社区)法律顾问进乡村进社区,开展不少于2个专场的《条例》宣讲,亦可利用“法治直播间”开展线上宣讲,向群众介绍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获取途径,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群众对服务质效的监督,促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4.融入“两湖”创新区发展。市局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牵引,以“两湖”创新区主战场为依托,积极谋划和推进“两湖”创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金坛区、武进区等相关辖市区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紧紧围绕“两湖”创新区征收拆迁、宣传招商、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组织法律服务力量,为矛盾纠纷化解、农民工工资保障、项目风险防控等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要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点面结合的服务,为高新企业“把脉问诊”,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要积极对接重点项目,为项目建设方、企业方、农民工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风险防控、法律体检等公共法律服务,为“两湖”创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5. 制定任务分解清单。根据省厅制定的《条例》贯彻实施任务分解清单,梳理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任务,制定重点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责任部门,目标任务,及时追踪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条例》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依法履行《条例》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

2.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健全完善并落实配套制度和措施。各辖市、区司法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条例》宣贯工作。

3. 注重统筹协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涉及部门广、业务条线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与横向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各部门按职责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有关工作,建立协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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