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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10091/2011-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委[2011] 3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1-01-18 公开日期:2011-0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所属各党(总)支部:

    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落实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廉洁勤政好机关”创建活动,着力抓环境、抓作风、抓预防,为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供销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在落实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的同时,创新教育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扩大教育的普及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有关专家进机关讲课,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走出去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观念,提高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和利益观。

    2、加强法规教育和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党内重要制度法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准则》和《规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帮助党员干部了解、熟悉《准则》和《规定》,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准则》和《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品质,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3、开展“廉洁勤政好机关”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廉政文化进机关各项责任,设立“廉政书架”,建立廉政教育宣传角,及时更新供销社网站廉政建设专栏中相关政策、文件、案件和信息,把廉政文化教育贯穿于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努力构建供销社自身的廉政文化教育平台,在全系统中形成良好的廉洁氛围。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组织落实。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根据市纪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的工作意见》精神,按照《规定》要求,调整加强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障《准则》和《规定》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

    2、责任落实。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继续实行总社党委和市直各企业、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对自己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促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督查落实。对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查找和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对市直各企业、机关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采用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的方式了解市直各企业、机关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并作出廉洁评价和反馈,为年底综合考核提供依据,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

    三、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贯彻落实廉洁勤政各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总社党委出台的各项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准则》和《规定》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严格执行党内民主制度。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等制度。

    3、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涉及“三重一大”问题,要严格按照常供委[2008] 17号《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职责范围和决策程序集体决定,做到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及时通报情况。

    四、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1、加强行业指导。按照全国总社、省社的要求,加强全市供销系统行风建设,指导行业内企业坚持正确的经营方针,端正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保证商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维护群众利益,树立供销社良好的形象。

    2、制定保障措施。制定行风建设各项保障措施,推行政务、企务公开,全面实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服务制度;农资商品供应上,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各种坑农、害农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3、开展行风评议。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开展行风评议,倾听群众呼声,突出重点,改进评议方式方法,提高评议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五、强化监督检查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规范工作运行程序,落实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机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促、有考评。

    2、加强对项目资金立项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为农服务资金立项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配合相关部门经常了解社有参、控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帮助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加强对党务和社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通过征求服务对象和行风建设监督员意见,了解社会各界对供销社的评价和建议。根据《常州市党务公开指导目录》,对机关和市直企业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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