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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94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760/2023-0008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复〔2022〕第73号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3-05-12 公开日期:2023-05-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94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94号的答复

郝冬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疫情高峰下加强双向转诊,提高医疗救治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去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我市也及时根据通知要求调整相关政策,在政策调整初期,出现了社会人群感染高发的态势,全市医疗资源面临重大考验。疫情高峰期间,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救治工作要求,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发挥医联体载体作用,加强了上下级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有效缓解了高峰期集中就医压力。

一是按照划区分片原则,以医联体为载体,在全市组建10个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网格化分级诊疗体系。以城市三级医院及县域县级医院为牵头医院,每2家医院与辖区医疗机构组建网格化医联体,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上下级双向转诊机制,落实上级医院到基层医疗机构驻点巡诊制度。组建由22人组成的市级重症患者救治专家组,经常性到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巡诊,指导重症患者救治。指定市一院、二院、中医院为本市高水平医院,定期参与各医联体牵头医院重症患者救治工作。

二是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保障。建立“医疗总医院”制度,实行全市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在加强三级医院重症床位建设储备的基础上,选择10家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各准备10张病床,作为“准重症床位”,构建市、辖市区和镇三级重症救治资源配置格局。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院、护理院的结对关系,建立民政、卫生、街道、基层医疗机构对养老院、护理院等重点特殊机构的“四帮一”机制,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三级医院老年人急危重症转诊绿色通道,保障了老年人等脆弱群体能得到及时有效就医。

三是及时采购下沉各类新冠救治药品。疫情高峰期间,各类救治药品采购数量受限,一方面是组织本市药企抓紧生产布洛芬等退热药品,另一方面是及时协调Paxlovid等新冠治疗用药的采购,并将大部分药品下沉至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确保新冠患者在基层就能得到早期治疗,减少了重症发生率。

四是调整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一是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差距离;二是对属于在紧密型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的,起付标准实现累计计算,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三是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设置医保报销比例等次,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待遇保障水平;四是优化“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费用医保保障政策,对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门急诊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医保报销85%,引导轻症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世卫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冠病毒不再是一个全球卫生威胁。全球新冠疫情病毒还在不断变异,我国仍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针对提案人建议,下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巩固划区分片网络化分级诊疗成果。在前期划区分片基础上,引导网格内上下级医疗机构开展结对帮扶,由城市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当地急需专科的建设帮扶,重点加强呼吸、重症等专科能力提升,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打造特色科室,提升诊疗能力。

二是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引导居民基层首诊。通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引进基层医疗机构急需的人才队伍、下沉城市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发挥医保政策引领作用等途径,不断优化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就医新秩序。

签发人:姚 澄

经办人:张乃东

联系电话:85682567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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