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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20-000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市政府及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20〕4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20-05-26 公开日期:2020-06-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6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82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19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制定防治方案,强化防灾避险责任,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9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3起,其中灾情2起,险情1起,类型以滑坡为主,规模均为小型,主要分布在溧阳,台风、降雨、人类工程活动是主要诱发因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由于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20年度地质灾害趋势
  今年,气象部门根据前期海洋大气异常特征及其演变趋势分析,汛期预计降水量为500~600毫米(常年502.4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局部偏多2成以上,时空分布不均。预计6月下旬前期入梅(常年6月19日),7月中旬中期出梅(常年7月10日),均较常年正常略晚。梅雨量为240~300毫米(常年234毫米),正常偏多,局部地区可能偏多2成以上。根据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征、人类工程活动的扰动影响、全球气候背景下的降水趋势影响三个因素进行叠加分析,预计今年全市地质灾害灾(险)情较2019年有偏重的趋势,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地质灾害发展发生主要呈以下特征:
  (一)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突发性强;
  (二)地质灾害多发生于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和地下开采矿山的采空区。
  (三)发生时间分布上季节性特征明显,特别是在汛期和连续降雨期间,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
  三、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方案,加快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防灾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和群专结合体系,不断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年度“三查”工作;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维护,加大专业化监测站点的建设力度,提高专业化监测覆盖率,不断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精准度;有序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搬迁避让;强化地质灾害值班值守,积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经前期实地调查和核实,2020年度我市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5个,新增隐患点2个。按重要性划分,重要隐患点18个,一般隐患点67个;按灾害类型划分,崩塌52个,滑坡19个,地面塌陷8个,地裂缝5个;不稳定斜坡1个;按行政区划分,溧阳市27个(其中重要隐患点7个),金坛区9个(其中重要隐患点3个),武进区14个(其中重要隐患点4个),新北区13个,天宁区7个(其中重要隐患点1个),钟楼区2个(其中重要隐患点2个),常州经开区11个(其中重要隐患点1个)。
  (一)重点防治区
  1. 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等地的低山丘陵是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
  2. 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市区属于苏锡常区域性地面沉降区,是我省地面沉降灾害重点防治区。武进区、常州经开区是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
  3. 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常州经开区戚墅堰街道东部~横林、芙蓉南部、武进区嘉泽镇,天宁区郑陆~焦溪等地的隐伏岩溶区;溧阳市社渚镇、上黄镇、溧城镇,金坛区儒林镇、薛埠镇以及钟楼区邹区镇等地的地下采空区,是我市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二)重点防范地段
  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城镇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点)、重点交通干线、水利工程、工矿企业、高陡边坡及其他涉及切坡的工程建设活动地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部位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灾害性天气密切相关,5月上旬至9月下旬汛期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根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我市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可能会出现集中强降水时段,存在发生局部内涝以及地质灾害等事件的可能;要重点关注局地强雷暴、雷雨大风、龙卷风、突发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发生及其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做好防御极端事件发生的应急准备工作。要注意防御强台风带来的强降水和大风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特别是有重要隐患点的地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要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早准备,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保证群测群防体系高效顺畅,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制度措施,继续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发挥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技术优势,建立健全联动协同机制,做到“防”和“救”链条无缝对接,扎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提升防灾能力。各地要在地质灾害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排查成果维护更新,依托专业技术力量组织对危险性、危害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段开展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确保年度“三查”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和月报制度,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自然资源和规划与气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与成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媒体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地应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面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开展管理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基层一线的履职能力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
  (三)健全监测体系。各地要及时调整、更新各隐患点的“两卡一案”,实现所有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保障群测群防员待遇,切实做好群测群防网络的维护。要强化专业技术队伍力量,大力推进群专结合,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在已有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各类重要的地质灾害点,建立专业监测网,增强灾害预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位于地面沉降易发区内的辖市区应按照防治要求,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工作,并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维护好来之不易的地面沉降防控成果。
  (四)有序开展治理。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有计划地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跟踪监督,确保防治工程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各地要加大经费投入,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监测预警、应急抢险、工程治理等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管,对经评估认为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要求,避免因工程建设活动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积极推进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做好区域评估成果的查询应用,更好地服务“放管服”改革。各地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及时总结上一轮规划的实施经验,及早谋划启动新一轮规划编制,强化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中的应用,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六)做好动态管理。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认定与核销工作,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全生命周期”管理。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和核销,并在认定或核销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各地要依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相关数据的信息化管理,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七)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形成良好的防灾减灾氛围。
  附件:常州市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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