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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429/2019-000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9〕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9-01-17 公开日期:2019-01-29 废止日期:2020-11-24
内容概述:常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常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常州“一城一中心一区”建设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聚力攻坚,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心任务,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攻坚行动为抓手,强化部署推进,提升法治能力,营造浓厚氛围,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精心组织推进。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攻坚行动动员会,丁纯市长专门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我市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对标找差,下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50项重点攻坚任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要求各级行政机关逐项对照、全力落实,切实做到强责任、补短板,着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实现重点部门常态化联络、定期沟通,形成了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连续第二年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问诊把脉”,找出差距,弥补不足。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推行日常考核、重点核查与专项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增强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强化学法培训。全面推行公职人员学法制度,突出政府常务会议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等重点,丰富学法内容和形式,提高学法效果。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月一次的学纪学法制度,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等辖市(区)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工作机制,我市基本实现了两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品牌化。精心组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南京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践、法治能力提升等作专题讲座,共培训各级领导干部110余人。认真落实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使考廉考法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激发领导干部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对130余名市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实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组织开展市级机关万名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系列活动,历时3个月,涉及近百个单位,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主线,以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做精品牌、创新形式,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税务、工商、环保、安监等30余家单位常态化开展普法服务活动,环保部门建成环保法专题宣教中心,水利部门“生命之水”普法活动、农委系统“法律护农进万家”成为全省普法品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全国首个一站式、全覆盖“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建成以检察文化主题公园为代表的部门法主题公园集群,水利部门打造多个节水法治教育基地,公安部门建成全省最大的社会动员体验中心(青少年普法基地),“一地一品”的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已成规模。深化基层法治创建,经信、教育等6家部门启动法治示范小区、校区、景区、厂区、街区“五区同创行动”,首批评选出60个示范单位,扩大了基层法治创建的覆盖面。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加大普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力度,“阿汤哥说防范”“叶子警官漫说防范”手绘微视频系列获评中宣部、公安部首届公安网络正能量十佳,网络点击量超18亿。
  二、系统改革,集成创新,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改革部署,坚持改革系统化、创新集成化的思路,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加强监管上做“加法”、优化服务上做“乘法”,以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努力“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
  一是更高质量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和省部署,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取消13项行政许可事项,规范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26项行政审批材料证明,确保权力放到位、事项减到位。着力优化收费监管,创新打造“常州市收费动态监管服务系统”,全面覆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市场中介服务收费,实现对各类收费的智能监控、实时更新和联动发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省内率先实行外资登记“一窗一表”新模式,得到商务部肯定和采纳,向全国范围推广。稳步推进“证照联办”改革,同步推进“证照一体化”改革,推行48个事项“证照联办”和15个行业“一证化”套餐服务,“五联合一简化”联审联办机制实现再升级。扎实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武进区、高新区和22家市级涉改部门积极试点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做法,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更高水平加强监管。创新开发全市统一的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2018年2月全面上线运行,将市级35家部门、17家执法机构以及6个辖市(区)、210家部门全部纳入平台,入库检查对象超过2.6万家,检查人员近5000名,抽取任务近8000个。实行“三查一公开”,即随机查、清单查、联合查、全公开,切实消除执法监管随意查、任性罚和不公开现象。出台“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试点办法,在养老、文化娱乐等领域试点“双随机”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检查,涉及检查事项210项。强化信用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查处结果通过诚信常州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使失信单位“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市食药监局推行跨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对200余人实施禁业限制“资格罚”;市税务局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105件;市农委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实行分类监管。
  三是更高标准优化服务。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城通办、一证通办”,努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出台《常州市政务服务“进一门、集中办、高效批”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工业50”专窗一般28个工作日即可取得施工许可证,作为省典型项目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进行“年度最佳实践”成果展示。在全国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在省内率先推行“易家服务”,使群众在一个地方即可办理不动产转移后的水、电、气过户。充分利用“三微一端”开展在线服务,打造“一网一号一群”政务服务平台,全国首创“特别重大问题可约见市长当面沟通”,赢得企业家点赞。出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8020项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运行。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网上登记率达96.3%。建成汇聚医疗健康、教育培训、交通出行等10部门26个服务事项的常州政务服务掌上总门户“我的常州”APP。具有在线挂号、智能候诊、网上缴费、扫码买药等功能的“常州智慧人社”APP受到国务院领导调研称赞,认为走在了全国前面,方便了群众。
  三、科学决策,民主公开,切实提高制度供给质量
  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切实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以高质量的制度建设引领推动高质量的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根据我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水平。研究制订《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操作规则,进一步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范。物价、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溧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钟楼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在“城区道路两侧停车收费”“智谷工场征地拆迁”等决策事项中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常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并重点加强对辖市、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督导,全面提升我市政府合同管理水平。天宁区制定出台了《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钟楼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常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并制作了区政府合同管理流程图;溧阳市对2010年以来签订的政府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拓展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咨询论证、案件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立法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持;天宁区、新北区实行法律顾问与区领导结对服务;全市96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市教育局实现38个局属单位全部配备专业律师;市农委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聘请行政法、刑法和民商法领域四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市食药监局通过强化“课题制”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是着力深化科学民主立法。建立健全立法项目调研论证机制,多方征求行政相对人、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广泛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民主党派人士、高校专家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切实提升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全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对《常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以地方性法规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政府规章《常州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常州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和《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完成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调研项目12件。紧扣全市中心工作,严格审核把关,高质量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认真组织开展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取消市级证明事项131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对全市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其中19件规范性文件列入废止、修改范围。
  三是着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实现对省市重点项目督查每季度全覆盖,发现和推动解决难点问题131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专项督查13项37批次,有力推动重难点任务及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强化权力约束,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监管等重点风险领域的审计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通过市长信箱、部门信箱答复和解决群众诉求300余件。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发布、解读、回应联动机制建设,构筑“三位一体”公开格局,全市各地各部门均建立了政策解读与新闻发布专家库,及时发布、解读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及时回应政策执行中的社会重大关切。大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群众办事查询“快递式”公开方式、天宁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具有常州特色的创新亮点受到了国务院充分肯定。
  四、深化改革,强化监督,有力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力度,进一步理顺执法机制,积极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关口前置、重心下移,不断深化常州经开区和6个建制镇、3个城市街道开展区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为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提升镇(街道)发展水平探索新的路径。积极推进经开区扩大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对扩大行使行政处罚权涉及到的近20个部门约2600项行政处罚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起草扩大经开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并报省政府审批。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所有集中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下发《常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经开区和相关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通知》等文件,促进基层理顺职责,规范执法。天宁区郑陆镇综合执法案卷被评为全省规范案卷;溧阳市昆仑街道成立综合执法局,结合实际创新推行街道、中队、片区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武进区雪堰镇积极开展涉及市容、扬尘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执法,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申领工作管理,实行部门内部审核、法制部门审核和人社系统人员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对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予以证件注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和执法监督要点着力推进,召开部门协调会详细部署,通过实地调研、统计分析和案卷点评推动落实,切实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以扫黄禁赌专项行动、食药打假“利剑”专项行动、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在法律适用、案件移送、量刑标准等方面加强沟通衔接,取得良好成效。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市卫计委加大手持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配置使用力度,市食药监局建成使用覆盖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等8大功能的“智慧食药综合管理云平台”,市环保局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智慧环境执法”平台,实现执法模块化、流程化、智能化。
  三是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紧紧围绕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行政复议应诉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对重要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印发《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对环保、安监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开展专题研讨,促进相关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实效,武进区、钟楼区均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执法部门开展执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履职考核。
  五、多措并举,提升实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解仲裁等各项工作,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2件,审结100件,其中维持、终止、调解、驳回复议申请97件,确认程序违法2件,撤销1件。出台行政复议案件合议、回避制度和行政复议证据使用规则,健全案件审理机制,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加大案件实地调查和听证力度,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议机制实战化运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政府成功调解行政复议案件30件,占审结案件的30%。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及工作要求,市政府2018年度办结且已生效、符合公开条件的复议决定书全部上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95件,审结56件,其中驳回诉讼请求、裁定撤诉、驳回上诉、驳回再审55件,确认违法1件。健全政法委协调推动、法制办指导监督和法院统计汇总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出庭应诉情况、诉讼结果、判决执行等信息进行共享,定期通报,有效促进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开展。健全行政诉讼案件法院通知出庭、法制办庭前催告和行政机关庭后反馈的督促机制,对发生行政案件数量较多的部门加强针对性指导,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和应诉质量,实现“出庭出声出效果”。精心编写《2017年行政败诉案例选编》,邀请市中级法院专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场合作专题解读,针对性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金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常态化。
  三是深入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机制,深化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提升调处实效,提高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水平,全年办理行政调解167683件,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74530件。市人社局推进“劳动争议阳光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市物价局依托微信平台开展“互联网+”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纠纷。深入推进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建设,搭建网上立案平台,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制定类案审理指引,设立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不断提升常州仲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全年受理仲裁案件688件,标的额14.7亿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央和省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三是基层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扎实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同时借助书籍、报刊、网络、微信等途径,不断丰富学法内容和形式,提高学法效果,实现常州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精品化、品牌化,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行政问责等制度,用制度倒逼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主动运用法治手段来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强化学法成果考评,切实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管理、是否依法办事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激励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带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成效。对照《纲要》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时序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印的精神抓好落实,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新模式,全力实现“一网通、一窗通、一城通、一证通”,全面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跟踪办”,全心打造“共享化的数据交换平台、便民化的一号响应平台、阳光化的中介超市平台、联动化的随机抽查平台”,不断推动审批服务再升级、营商环境再优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加快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听证论证、后评估等操作规则,细化决策程序,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决策水平。一以贯之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着力加强对各辖市、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帮助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报备、清理、后评估等动态管理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入研究综合执法改革中存在的执法力量薄弱、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通过加大机构整合力度、优化编制配置、强化科技应用等方式努力加强执法力量,通过建立综合执法协调机制、综合执法培训指导制度等方式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努力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裁量基准、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品牌创建。大力弘扬“勇争一流,耻为第二”的常州精神,认真学习借鉴法治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高层次定位,高标准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形成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的具有常州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品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充分利用我市经济条件、社会观念和人才储备上的优势,借助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力量,积极组织推进全市性品牌项目创建工作,发动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创新实践活动。力争通过品牌创建,营造创新实践的良好氛围,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四是着力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以机构改革为有利契机,大力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队伍。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培训,通过专题培训、重点课题调研、疑难案件研讨等方式,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推广溧阳市法制工作指引,提升法制机构管理水平。加强法制资源整合,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公职律师、法律助理的作用,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破解难题、创造特色、树立品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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