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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55)整改情况公示
索 引 号:014109517/2022-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生态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2-06-30 公开日期:2022-06-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55)整改情况公示
常州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55)整改情况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1:全市生活垃圾未实现全量焚烧,金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迟迟未落地。

问题2:金坛区沈渎应急填埋场积存渗滤液3.5万吨,存在安全隐患。

问题3:夹山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库存10万吨,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二、整改目标及时限

2021年底,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基本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夹山填埋场和金坛区沈渎应急填埋场渗滤液环境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三、整改结果

问题1:截止2021年底,常州市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并点火试运行,全区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

问题2:2018年新建一座库容2.5万立方的应急调节池,沈渎填埋场总库容达4万立方。填埋场积存渗滤液通过自处理设备(常州润成公司)与应急处理设备(大连广泰源公司)联合处理,在保障渗滤液日产日清的同时快速去除库存,截至2022年5月31日,渗滤液调节池库存约4000吨,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问题3: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现场共处理渗滤液20.25万吨(日均940吨),其中:渗滤液BOT项目处置13万吨(日均603吨),餐厨沼液处理设施处置3.6万吨(日均167吨),DTRO应急处理设施处置8496吨(日均40吨),应急处理项目处置2.8万吨,处理量提升明显。截至2022年6月29日,现场库存渗滤液为1.67万吨,可用库容为3.53万吨,积存渗滤液处置效果明显,可确保现场环境风险可控,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城管﹝2021﹞157号)文件中运行类填埋场雨季前腾出调蓄库容防止过快增长而满溢和雨季渗滤液积存原则上不超过调节池库容二分之一的要求。

经核查,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55)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6日。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申请市攻坚办核查销号。

联系人:印香俊     联系电话:85682996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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