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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4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14110243/2015-0089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5-07-28 公开日期:2015-07-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4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执法监督、宣传培训、科技支撑体系,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常州创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体系
  (一)健全领导责任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按照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健全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出台考核办法和细则,把工作过程与事故指标考核结合起来。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审批前把好安全关、审批后加强安全监管。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四)严格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报送并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利用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专项整治活动契机,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事故查处,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五)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方法,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检查执法,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继续利用网络、局长信箱、12350(12345)特服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计划,计划执行过程实行网上跟踪。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标准。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网上公示和告知制度,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录入、执法过程动态监察、执法档案规范管理。
  (七)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转变思想观念,调整职能和思路,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接、办、放”。按照行政审批效能建设的要求,做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方面的合并审批和联合验收。继续完善制度、程序、方式、内容和要求,开展标准化审查和服务,保持标准化服务窗口形象。围绕全市“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要求,继续做好服务大项目相关工作,开辟绿色通道,规范“容缺”受理。
  (八)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计划、常态化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健全暗查暗访、“专家问诊”、专家“剖析式”检查、闭环复查、警示约谈、行政指导等制度,使检查督查规范化、制度化。对重大安全隐患继续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体系
  (九)加大社会层面的宣传力度。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红线意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协调新闻媒体安排一定的时段或专门的版面,用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公益性宣传。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坚持以案说法,通过公开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通报事故和重大隐患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的作用,及时更新内容、拓展功能。
  (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努力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减少“三违”现象发生。加强受限空间作业、高危工种作业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培训,提高各类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体系,理顺考试中心、考试点、培训机构的关系,强化考核能力,提高培训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体系
  (十一)加强安全科技项目管理。针对国家局、省局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积极进行申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争取在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方面有所突破。加强与科技局等部门协调,对我市科研机构、企业单位遴选部分科技项目列入市级安全科技项目库,推动我市安全科技项目的应用和推广。如条件成熟,可以选择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作为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试点。
  (十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对上注重与国家局、省局各系统模块的衔接,减少重复劳动;对下加强功能的拓展、完善和延伸,提供优质服务平台;横向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对内开发完善“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职业卫生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公文件传阅”等功能模块。按计划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在7个辖市区全部完成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完成市级及重点部门系统的平台建设。
  (十三)发挥智力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安委会专家组和各行业专家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安全技术中介组织和安全生产协会的智力支持作用,为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咨询、安全标准制订、安全评价评估、安全检测检验、安全检查、事故抢险、事故调查、项目审查、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治理、安全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
  (十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和应用,为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积极配合市应急办建立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应急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建立具有统一标准规范、权威可靠、实时全面的应急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体系。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
  五、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十五)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快工贸行业的达标创建进度,从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推进、从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向提升空间较大企业推进、从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企业向小规模企业推进。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成果,对标准化运行质量进行评估,督促企业规范、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积极探索达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办法,对不同等级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十六)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领域以“两重点一重大”为工作重心,加强制度化监管,推进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落实化工园区的“一体化”监管,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以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冶金企业煤气、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建筑施工防坍塌、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烟花爆竹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十七)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开展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2014年,70%以上的重点企业要达到基础建设要求。通过示范企业的模范带动作用,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专家培训指导等措施,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把申报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之中。加强对申报数据的分析汇总,全面了解掌握职业病危害分布状况和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做好职业病危害现场普查工作,2014年底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信息的录入,初步建立职业病危害基本现状数据库。不断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十八)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应由政府统筹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联合执法等。各辖市(区)也要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每年增长高于财政增长幅度。要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
  (十九)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根据全市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会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注重把素质好、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安监工作岗位,确保专职、专事、专心。按照本级自筹为主和上级适当补助的原则,为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车辆、通讯、办公等安全监管必须的装备和设施。加强基层安监人员的业务培训,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并全部持证上岗。创新基层安全监管机制,通过派驻监察中队或委托执法等途径,破解镇(街道、开发区)监管权责不对等的难题。
  (二十)加强安监队伍作风效能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安监系统干部和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监察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提高安监队伍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中介机构监管权和安全培训权。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控制考核指标实施、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等情况,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善于用法律和科技手段,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效率效能,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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