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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6年度常州市水利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14109867/2016-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6-03-02 公开日期:2016-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6年度常州市水利工作要点
2016年度常州市水利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又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攻坚之年,更是常州水利发展史上又一个建设高峰年,我们将按照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对水利发展的新要求,突出抓好以下七方面内容:

    一是强力推进城市水利建设。把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安全作为2016年水利发展的重点,围绕防洪标准提升这一主题,全力主攻薄弱环节,加快完成澡港河东支、澡港枢纽扩容等2015年度结转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南运河、龙游河、北塘河(城区段)等城市河道清淤,改建大运河新闸、龙游河闸站等调度控制工程。会同武进区把防洪建设作为常州经济开发区成立后的一号基础设施工程来抓,全力推动大运河经开区段“四改三”、丁塘港二期丁堰段整治建设。尽快完成金坛区城市防洪龙山枢纽节点工程建设。针对市城市防洪大包围运北片和溧阳市、武进区城市防洪已建工程,按照2015年防御超历史特大洪涝灾害的实际情况,实施防洪标准复核和能力提升项目,拓展防洪保障范围,提升排涝动力标准,解决城区发展与防洪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是精心组织重点工程建设。全力配合流域工程实施,新沟河及影响工程按照区划调整最终对接结果,强化区、镇责任落实,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新孟河金坛区先导段,力争2016年河道及干河桥梁工程结束;加快推进永安河工程建设。依托重点水利工程,加快区域性骨干河道的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2016年度新增完成40公里不达标圩堤加固加高,新建改造圩区排涝泵站61座。按照生态文明综合治理的要求,完成长荡湖退圩还湖实施方案编制,启动实施生态清淤以及农村河道综合治理试点。

    三是扎实开展农村水利建设。2016年计划完成农村水利建设投资达到6.5亿元。继续实施一市三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继续推进丘陵山区2-5万方塘坝达标建设,实施坝内清淤、坝体加固、设施配套,提高山区水源保障及安全度汛能力。依据“十三五”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疏浚县乡河道111公里、整治村组河道135条、村庄河塘1068个。继续做好中央财政资金维修养护项目的报批、实施、审计、验收等工作。抓紧开展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项目报批,尽快启动实施。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防汛防旱工作。全面总结2015年抗击特大洪涝灾害的经验教训,强化居安思危意识,围绕“保一方平安”的要求,全面开展汛前检查,及早消除度汛隐患,提升防洪标准。进一步强化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和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完成市水利信息化一级平台建设,增加会商环境接入量和汛情信息量,推进县区及重点乡镇防汛物资集中储备,提升洪涝、干旱、台风、水污染等突发性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科学调度全市水利工程,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满足全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要。

    五是着力强化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河道管理“河长制”;二是不断深化湖泊管理机制;三是突出强化河湖空间用途管控;四是大力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继续推进水管单位达标创建和水利风景区创建。开展市河泵站及部分城市防洪节点社会化管护,加大财政购买水利公共服务探索力度。突出河道、圩堤、闸站等水利工程“三位一体”管理,进一步提高河道管护标准,切实扩大泵站、圩堤管护覆盖程度,深化田间工程管护模式创新,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继续深化“水美乡村”“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建设,推进贫困移民脱贫解困和移民增收帮扶工作,切实改善城乡水利、水环境条件。

    六是突出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落实节水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行用水效率控制,以用水大户为抓手,加强用水户终端控制,落实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企业、社区、学校等节水型载体创建。继续推动水生态文明试点、水务一体化改革等水资源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深化水行政审批改革。切实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取水许可和规费征收,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开展水资源综合监测和河湖健康评估。强化水功能区监管,继续推进集中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管理,推动入河排污巡查、监控常态化。

    七是努力深化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强化规划管理,着力抓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城市防洪规划修编、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中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强化水行政综合执法管理,加强执法巡查,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管理,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等效补偿制度,从严控制河湖水域占用。继续深化水利两项改革试点,指导推进金坛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法治水利和创新河湖管护机制试点县建设。大力推进“代建制”、PPP和小型工程集中组建项目法人等建设形式。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全力推动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开展,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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