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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0-0000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委[2010] 10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2-02-04 公开日期:2012-02-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市总社机关各处室:

    为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岗位职责,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经市总社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内设各处室工作职责,现将调整以后的各处室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二○一○年二月四日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市总社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和综合协调工作;

    2、协助市总社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查办督办;

    3、牵头拟订市总社主要工作计划、工作制度;

    4、负责市总社综合文字、机关公文的起草、审核和管理工作;

    5、负责市总社政(社)务信息、简报和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负责拟订市总社调查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市总社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房改管理、计划生育、人武工作;

    8、负责系统来信来访工作及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9、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常州供销合作网”网站建设及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日常经费审核、行政接待、安全保卫、办公用品、办公用房及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1、监管参股市直企业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灾、治安保卫工作。

    二、经贸处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部署,研究合作社经济发展政策,制定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建设规划;

    2、负责系统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协调县级社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基层供销社改造重组,服务成员社发展;

    3、负责系统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建设,指导为农服务社(服务中心)建设、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与技术服务,发展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

    4、负责系统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实施中央、省“新网工程”建设,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5、服务系统社有企业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购销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6、为系统争取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做好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系统协会、统计信息、食品卫生安全和商品质量管理工作;

    8、负责市社本级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外事、外经、外贸工作,承办农产品展示展销及“农超对接”活动;

    9、负责对系统年度经济发展及为农服务目标任务的考核评比工作;

    10、指导系统开展合作社理论宣传教育和合作社标识推广工作。

    三、财务处

    1、负责组织指导企业贯彻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信贷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

    2、提出系统内财务管理计划建议,汇总全系统会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

    3、指导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4、抓好会计业务培训,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编制、执行总社机关财政部门预算;

    6、组织对为农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管理工作。

    四、政治处

    1、负责市总社机关和市直企业的党建工作,协助市总社机关和市直企业的工、青、妇等群团开展工作;

    2、组织市总社机关、指导市直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3、拟订市总社党委中心组、机关和市直企业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落实;

    4、负责市总社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市直企业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5、负责市总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6、拟订市总社人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7、拟订市总社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市总社机关和市直企业人员出国政审、职称评聘工作;

    9、负责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落实相关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

    五、监察室

    1、负责检查市总社机关和市直企业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2、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教育,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4、负责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

    5、负责检查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组织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负责本系统的行风建设;

    7、负责实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8、指导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六、工会

    1、制定系统工会工作意见、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企业党组织配备工会干部,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4、组织实施全系统经济技术创新以及劳动竞赛综合管理工作;

    5、负责全系统评先创模创优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察、以及管理工作;

    6、履行工会教育职能,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开展群众性自我教育及文化教育活动;

    7、组织实施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做好劳动争议、来信来访、法律监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检查、监督与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财务和基层工会财务审查工作。

    七、资产管理处

    1、负责拟订市总社本级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市总社本级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目标;

    2、负责管理市总社投资形成的产权、股权、债权,代表市总社依法行使资产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职能;

    3、负责对市总社本级投资企业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资产租赁、融资、担保及有关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等项目的审查和有关事项的实施工作,并监督服务;

    4、负责项目开发、项目投资及招商引资可行性认证、申报和实施工作;

    5、负责本级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对市直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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