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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71X/2013-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3-03-12 公开日期:2013-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本年报是根据市府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市府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政府网站www.changzh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85682150。

    一、概述

    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深化、完善、创新、提高”的总体思路,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各阶段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明确分管领导、经办处室和人员,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行为。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范围,规范了政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措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该保密的绝不泄密”,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2012年以来,我们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凡是与社会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主动对外公开,根据工作实际,成熟一批,梳理一批,公开一批,从局机关到直属单位,分层推进,逐步公开。同时,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网站栏目,把群众最关心的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道路运输管理、路况信息、路桥收费政策等主动对外公开,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分别是机构概述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23条、其它信息2条,纸质文件移交率100%。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综合新闻、信息公告、热点解答等栏目,及时公布时效性较强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通过信函、网上等方式提交。“同意公开”的2件,“不存在政府信息”的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

    四、咨询、投诉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8989余次,其中电话咨询28256次、网上咨询386次,当面接待347人次。从咨询的内容看主要涉及公路建设、航道建设、征地拆迁范围、通行费征收、客货运输管理、出租车管理、公交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2年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工作有时处于被动应付;二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类别需要继续增加。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精神,真正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督导,定期开展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结合起来。

    3.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Ο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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