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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21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1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考〔2021〕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5-12 公开日期:2021-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21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关于做好2021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学校及有关职业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27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1〕8号)精神,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学校、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是指在常州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
  (二)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被高一级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上一年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2021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具有常州市户籍并在本地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报名)。
  (四)报名要求: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在籍在册。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在籍在册且九年级在常州就读满一年。
  (五)报名、考试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学科(含体育)9元。《2021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工本费3元,考生可自愿购买。报名时考生需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三、招生计划及收费
  (一)各地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科学制订招生计划,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各地、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2021年常州市高级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要求组织招生。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及部分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志愿填报
  1.批次安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包括: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2)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面向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3)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面向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招生。
  (4)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5)实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3+4”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学校。
  2.填报方式及时间
  5月28日至6月3日,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在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根据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常武地区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2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在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1至3所“3+4”“5+2”项目学校的1至2个专业志愿。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3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二)职业院校招生平台登记入学填报
  全市所有考生报考职业院校所有专业均在常州市职业院校网上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进行。
  1.阶段安排。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职业院校公布登记入学资格线后,结合自身意愿和专业志向,在招生平台上预登记5个专业。预登记的5个专业指考生最多只能在平台登记5个专业,可以是不同学校、不同学制(五年制大专、三年制中专、技工、高级技工、技师等)的5个专业。
  (2)第二阶段为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选择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进行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2.填报方式及时间
  7月1日至7月4日,考生登陆招生平台自主填报。
  五、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参考依据。新生报到时须将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表交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定操作办法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六、命题、考试、阅卷
  (一)命题
  依据课程标准命题,突出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适当增加开放性、探究性题目,以考查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以及在探究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学科间的相互联系,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组织方式
  升学考试和毕业会考相结合,由市统一命题,分市和辖市(区)组织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镇以上的中学,各考点的考务工作必须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中考文化考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满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继续采用机考方式,二考合一,测试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具体按苏教办基函〔2021〕13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满分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均需参加市或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升学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体育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具体按常教体〔2021〕2号文件执行)。
  中考文化学科考试总分加体育考试总分构成中考总分,满分为700分。
  (四)考试时间
  全市中考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8日至20日。其中:6月18日上午考语文(150分钟),下午考化学(100分钟);19日上午考数学(120分钟),下午考道德与法治、历史(100分钟);20日上午考英语(100分钟),下午考物理(100分钟)。
  (五)阅卷
  全市实行统一网上阅卷,网上阅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应选聘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过硬的学科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支持并配合做好阅卷教师选聘工作,确保阅卷工作顺利进行。
  (六)有关要求
  1.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物理、化学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各种型号的计算器。
  2.中考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炒作中考成绩。考生如需对中考成绩进行复核,按《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常教考〔2021〕2号)执行。
  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全市继续实施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操作考核,成绩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4.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按常教体〔2021〕1号文件执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计入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七、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
  (一)省市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实验班招生计划,在下达2021年高中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
  (二)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招生章程制定及招生组织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三)报考体育运动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持毕业学校的证明,直接向所报考的学校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报考文化艺术类学校的考生,可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文旅厅组织的提前单独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提前录取。
  报考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专业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面试通知,招生学校组织专业加试。
  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须专业加试合格方可填报上述专业志愿。
  (四)各地要加强对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各校特长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市区报考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专项测试,专项测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复试。通过专项测试的考生名单,须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常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未公示的一律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按照特长生录取办法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体艺特长生招生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五)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面试。
  八、体格检查
  (一)职业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规定执行。
  (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卫健委,安排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体检站)组织进行。主检医生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
  九、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新生必须经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的录取专用章,未加盖录取专用章的按照违规招生处理。职业院校新生学籍注册,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出具三联单证明后,按照各自所属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办理。
  1.普通高中学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超计划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录取的学生及其他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2.职业院校划定各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职业院校录取继续坚持市场招生、提前招生、双向选择、登记入学的原则。在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招生平台自主选择5个专业,招生平台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次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在预登记入学阶段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中,只要分数达线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职业院校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考生在招生平台登记入学前可提前查询普通高中达线情况,如已达普通高中分数线,仍然在招生平台登记入学并被职业院校录取,一律不得再被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院校录取。
  (1)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划定各专业预登记入学资格线,考生可以最多选择5个满足登记入学资格线的专业进行预登记。招生平台根据每个专业预登记的考生人数,按照考生预登记专业次序,自动帮助考生依次登记符合入学要求的专业,并在招生平台开放的第一时间公布预登记录取情况。
  (2)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对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对其登记入学资格线进行一次调整,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只要满足计划未完成专业的登记入学资格线,就可以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直至学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完成。
  (3)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可对完成招生计划的紧缺专业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开辟绿色通道,对高出预登记入学阶段实际录取分数线20分、但未成功登记入学的考生,按不超过学校总计划1%的比例,实行破格录取。
  (二)录取时间安排
  7月1日上午9:00,公布中考成绩;
  7月1日上午10:00,公布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录取分数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线和职业院校各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考生登陆常州职业院校统一网上招生平台网站进行注册,可查询普通高中达线情况以及职业院校各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
  7月1日下午1:00,发布“3+4”“5+2”补录公告;
  7月2日上午8:00至11:00,“3+4”“5+2”招生平台补录报名;
  7月2日下午1:00,“3+4”“5+2”补录公示;
  7月2日下午2:00至7月3日下午5:00,职业院校招生平台第一阶段开放报名,考生可预登记5个专业;
  7月3日晚上8:00,考生可登陆招生平台查询预登记5个专业录取情况;
  7月4日上午8:00至11:00,招生平台公布职业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未录取考生可登录查询。
  7月4日下午1:00至7月5日中午12:00,招生平台第二阶段开放报名,未录取考生可在招生平台直接登记入学。
  7月5日下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8月,集中补录(具体时间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开展职业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集中补录工作。
  (三)破格和加分录取
  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和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才能,对在体育、艺术、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特长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破格录取。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受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录取时加5分投档。军人子女加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上述考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加分等级,加分不能累计。
  (四)因身残(指不继续恶化,没有传染的非内科疾病)的考生,生活能独立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应与其它考生同等录取。
  (五)各学校招生录取时坚持男女一视同仁,若招收男女比例有特殊规定,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在下达招生计划时予以明确。
  (六)热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为70%。享受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在该初中学校在籍并读满三年。热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70%分配部分的录取,在考生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在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先按第一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区域内热点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实施办法。
  (七)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保障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从2022年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学校,四星级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
  (八)为进一步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2021年起,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学校启动实施“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试点工作。从2022年起,“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列入当年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学校招生计划。“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计划对象,完成培养课程学分修习要求,且中考第一志愿填报培养高中学校,总分达区域四星级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即可被培养高中学校录取。“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全面落实各项招生纪律
  (一)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招委会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的自主权,无理干涉、蛮横阻挠、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均属违规侵权行为。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经常州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不得许愿、承诺误导社会、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招生须征得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分数线不得低于常州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外市中考分值按比例折算)。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违规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招生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初中学校教职员工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吃请和礼物。
  (三)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将《2021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发放给考生,不得截留和延迟发放。招生中如有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封锁招生信息,败坏风气及有损教育形象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模范执行政策和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背,将按照《刑法》(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以及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
  (五)各地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十一、本意见解释权属常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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