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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1年常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955/2022-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信访局
生成日期:2022-01-19 公开日期:2022-0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常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常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常州市信访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做好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及时回复群众信息公开申请,推进信访工作更加阳光透明,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常州市信访局门户网站点击量为17.3万次,主动发布信息268条;“常州信访”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6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常州市信访局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有1件为以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反映信访诉求,5件为本局不掌握的信息1件属于其他处理方式,1件同意部分公开信息内容,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按期依规进行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5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处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4.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依托门户网站、“常州信访”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通道,同时通过信函、传真、现场接待等途径接受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全方位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进一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格式、内容,提高办理效率缩短答复期限

2.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力度,研究《条例》的深刻内涵及适用范围,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答复内容合适。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学习和交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指导作用,做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内容依法依规,适用法律条文正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有部分信访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申请公开与信访诉求相关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的规定,均及时进行告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申请公开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信息,也均及时告知请其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提出。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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