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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2-002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医保服务〔2022〕116号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2022-10-19 公开日期:2022-10-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医疗保障局(分局),常州经开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1号)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明确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1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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