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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8-0003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8〕42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8-05-15 公开日期:2018-05-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和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执行。
关于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在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升级版”,决定在全市加快创建一批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一、创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的必要性

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是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但对照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任务、新要求,我市农业产业园区在要素聚集、绿色生态、功能作用、体制机制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建设标准和水平仍需提高。开展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既能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创造新经验,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开辟新途径,又是新时期落实乡镇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

二、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工作思路、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立足优势特色产业,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任务,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效聚集、功能更加健全、产业链更加完整、设施装备更加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二)目标任务:2018-2020年,全市重点建设10家左右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其中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各申报创建3-4家,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各申报创建1-2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立足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高起点科学编制示范园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园区范围,科学布局园区功能,既要有一定的规模,也要有一定的发展纵深,做到“有边界无围墙,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园区示范创建要有特色,符合当地发展实际。

2.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投资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示范园建设模式。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科学规划、机制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提供服务,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只收租金不服务”,努力使示范园形成“小行政、大服务、大产业”的发展格局。

3.坚持创新发展。立足资源禀赋、优势特色产业,挖掘农业多元功能,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大力培植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创园区发展新动能。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民创业就业,让农民分享示范园发展成果。

4.坚持绿色发展。要推动农业生产优势要素集聚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约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和产品优质安全。

三、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内容

(一)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的引领区。示范园创建要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瞄准市场和消费导向,建成一批上规模、高品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集群和大品牌,将示范园打造成为产业优、业态新、品牌响、效益高、生态好、形象美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先行区和开放型农业的先导区。园区主导产业集中度高,占园区生产总值的60%以上。

(二)促进资源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的集成区。示范园创建要聚集人才、资本、信息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联合、产学研协作,创新集成和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和新产品,将示范园打造成为生产技术先进、设施装备配套、金融支持有力的现代农业技术和装备普及应用的集成区。

(三)推进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板区。示范园创建要致力构建种养结合,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休闲观光、科普教育、康体养老、文化传承等多元功能,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升级。大力培育“互联网+”农业新业态,将园区打造成为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组合升级、融合发展的样板区。

(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创业的孵化区。示范园创建要注重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大力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入园创新创业,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注重搭建园区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优化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致力将示范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孵化区。园区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比重超过80%。

(五)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区。示范园创建要走科技兴农、质量效益稳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路子,加快构建提升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加快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力争成为全市农业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区。园区基本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100%,农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申报创建条件、程序和支持政策

(一)申报创建条件。一是规划制订科学、目标定位清晰。示范园建设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发展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来制订发展规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示范园建设定位清晰,发展方向明确,重点在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二是产业基础扎实、发展重点明确。园区基础设施较完备,现代技术要素相对集聚,有技术支撑依托单位。鼓励以精深加工为引领、实施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行绿色发展,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引导开展美丽牧场、精品小菜园、田园综合体等建设,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等发展新机制。三是组织管理得力、运行机制灵活。建设主体清晰,管理运行机制创新有效,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四是综合效益、带动作用明显。

(二)创建程序。由产业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园管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辖市区农业、财政部门择优推选,并报辖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于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厅按照示范园创建条件和要求,联合组织竞争性评选,经公示后确定示范园创建名单。

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申建主体可以是已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升级版园区;同时鼓励符合发展导向、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或成长性好、创意发展、融合发展、绿色发展突出的新主体申报创建。原则上已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及已确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的单位不作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申报主体。

(三)财政支持政策。市级财政对批准创建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给予支持,对列入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按三年不超过150万元的资金进行补助,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园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对于示范园内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项目,则在符合示范园发展规划导向、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符合中央、省、市项目指南导向的基础上,给予优先推荐和扶持。同时,支持重点农业经营主体与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农业信贷担保等的申请对接。

五、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示范园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由领导挂帅,农业、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高起点规划、高规格推进、高标准建设,统筹抓好示范园创建工作。

(二)强化服务指导。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乡镇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准确把握新时代农业发展规律,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示范园功能定位、标准要求,突出产业发展、主体培育、要素集聚、公共服务等重点,用新的发展理念、新办法、新机制来建设和完善示范园,加强对示范园创建的服务指导,推动示范园创建有亮点有成果可复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统筹支农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的扶持力度,放大集聚效应。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处理好市场、示范园、政府三者间的关系,扶持政策既要贴近园区需求又要符合发展导向,既要产生效益又要兼顾农民利益,最终要达到多赢目的。

(四)严格考核。市将示范园创建工作纳入辖市区农业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示范园“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考核管理机制,每年对示范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给予今后园区创建奖补扶持,并按规定取消创建资格。对实施成效显著的示范园区,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附件: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申报材料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申创材料


申报单位(镇、村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一、基本情况

拟申报园区名称



园区始建年月



技术依托单位



园区所在镇(村)



分管负责人



联系方式



园区申创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二、园区现有

基础情况

1.园区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包括规划面积、发展思路与目标、产业特色及定位等)。2.园区物质装备建设情况。3.园区科技应用情况(包括产学研合作、双创建设、社会化生产服务组织等)。4.园区运行机制情况(包括园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运作平台,以及入园企业、经营主体情况等)。

三、2018-2020年园区计划

建设内容

2018年发展目标、具体建设内容、投资明细和举措等。

2019年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投资概况。

2020年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投资概况。

四、附件材料

目录



五、辖市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辖市区农林(业)局意见     辖市区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六、辖市区人民政府意见













年  月   日  



七、市主管部门意见

















市农委意见                         市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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