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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立项(培育)建设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高职〔2023〕2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3-12-22 公开日期:2024-0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布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立项(培育)建设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立项(培育)建设名单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发改(经发)委(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科技金融局、财政局、社会保障局,各在常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常教高职〔2023〕18号)文件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常州能源互联网产教融合共同体等6个共同体为立项建设项目,常州现代文旅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3个共同体为培育建设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机制建设。各共同体要有效促进政行企校协同,着力破解制约产教深度融合的机制性障碍,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匹配产业需求。各共同体要将职业院校办学与行业进步、产业转型、区域发展紧密捆绑,发挥各自优势特色,形成良性互动格局,提升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
  三、共享资源要素。各共同体要加快资源要素汇聚,促进行业领域各类资源的共享,吸纳企业技术革新和产业技术进步等重要载体,提高培养行业人才的能力。
  四、畅通培养通道。各共同体要推进各类主体协同,校企联合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现场工程师等人才培养项目,支持校企双导师团队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五、加强过程管理。各共同体每年第一季度期间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2月中旬前完成年度总结报告。建设过程中,若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等现象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培育建设项目的培育期为一年,培育期满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组织专家评估通过后,正式列为立项建设项目。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科教城管委会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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