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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编报2021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68/2020-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外〔2020〕12号 发布机构:市外事办
生成日期:2020-11-06 公开日期:2020-1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编报2021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关于编报2021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外办,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外事部门:
  2020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应对新冠疫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的精神,现就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因公出国(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主动研究,统筹谋划,将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实行统一领导。同时要强化各级外事部门归口管理、统筹协调职能,加强政策把关。
  二、按照“总量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计划
  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对外交流与合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编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2021年执行限量管理政策,团组总量不超过2020年总量限额,并力争有所下降。各辖市(区)经贸团组应占本地区总计划的70%以上。我办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访计划及执行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总量控制范围内进行动态调整,并报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优化因公出国(境)计划,压缩非必要出访团组
  加强统筹,科学谋划,务求出访布局符合外交方针,并确保全年因公出国(境)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鼓励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出访团组。严禁组织以考察为主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团组,切实防止重复、扎堆访问。出访要有明确工作目的,注重实效,严禁安排无关人员搭车出访。
  四、做好计划单列和计划报备团组报批工作
  2021年专程赴我国周边毗邻25国的因公出国团组,暂实行计划单列,但仍需按现行程序报批。2021年赴港澳地区各类团组实行计划报备。团组出访仍需按现行规定程序报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严从紧管理,要进一步以任务为导向,做到保压结合,突出重点。
  五、严格双跨团组计划和量化管理
  认真制定双跨团组参团计划,参加双跨团组须计入参团单位及本人出访批次,实行计划管理。
  六、有关要求
  1. 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包括计划单列和赴港澳地区),须明确出访人员姓名、出访国别、出访任务和出访时间等内容。
  2.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报送我办出国来华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3. 本通知可从市外办网站“本站公告”栏下载。在编制计划过程中,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市外办出国来华处联系。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联系人:薛博文;电话:85683352;E-mail:czwbcgc@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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