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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8-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安〔2018〕11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8-11-22 公开日期:2018-1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冬季和元旦、春节、春运、“两会”等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交通运输繁忙,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任务繁重。平安交通百日大检查刚结束,尤其是当前正值机构改革阶段,一些地区和单位容易出现思想松懈,特别是全国近期连续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公交车行驶至长江二桥与小轿车相撞坠江,造成13人死亡、2人失踪;11月3日甘肃省兰海高速兰州至临夏段兰州南收费站出口重型半挂车与排队等候缴费的多车发生碰撞,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31辆车受损。加之近期,全省接连受到寒潮大雾影响,诱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因素增多、增强。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冬季和元旦、春节、春运、“两会”等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切实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岁末年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麻痹思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按照交通部、省、市各级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分析和把握岁末年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全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突出重点,抓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区域、部位安全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交通运输特点,进一步完善“一车多方”等工作机制,突出对“两客一危”车辆、城市公交、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化品罐区、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突出城市桥梁、隧道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环节,全面排查和有效管控风险源点,及时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要督促企业加强“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定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防超员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船舶超员超载、非法载客、非法营运等行为。要加强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巡查和维护,狠抓岁末年初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加强对在建公路工程、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督查,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对施工路段的交通管控,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强化交接班和假期后复工管理,加强防火防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导,深化拓展平安交通百日大检查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各地、各部门要继续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切实加大“平安交通百日大检查”督导检查力度,抓好冬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确保“查处一个、整改一批、消除一类”问题和隐患。

四、加强值守,做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应急防范工作,要确保应急保障车辆(船舶)、物资等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应对各类紧急事故和突发事件。加强特殊时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值班值守工作。强化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事前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紧急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处置准确。

特此通知。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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