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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领取”流程优化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7-001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7〕12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7-07-20 公开日期:2017-07-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领取”流程优化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领取”流程优化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领取”流程优化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领取”流程优化方案

  为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职能转变、效能提升,推动投资项目加快落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争创发展新优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2号)要求,制定本流程优化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五联合一简化”工作机制,重构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按照“一窗受理、提前服务,分段并联、限时办结”的工作方式,形成工业建设项目审批“路径最优、材料最简、时间最短”的新模式,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实施范围
  天宁区、钟楼区的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适用本意见。溧阳市、金坛区参照本方案执行。
  武进区、新北区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另行制定“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完成”的流程优化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办理事项的通常状态,情况特别复杂的除外。
  三、工作内容
  (一)设置工业50专窗。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运行操作“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完成”的服务专窗,统称“工业50专窗”,统筹区内所有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二)建立分段负责制度。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分为“前期指导、多评合一、规划审批、联合审图、施工许可”5个服务阶段,前3个阶段由区工业50专窗牵头负责,后2个阶段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区两级相关审批部门,要建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组,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阶段内审批时间最短。
  (三)制定项目审批标准。依法律法规,结合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具体特点,制定各审批环节的条件、材料、程序标准,统一审批要求。
  (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整合各审批部门的办理环节,设计最优审批路径,形成固定的审批流程和联办模式。
  四、工作流程
  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由项目属地的街道、镇、园区的基层代办人员(以下简称“基层代办员”)负责全程代办,工业50专窗工作人员负责责任阶段内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市、区两级审批部门依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前期指导。在工业项目土地招拍挂前期工作期间,由基层代办员全程配合项目意向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1. 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向工业50专窗提出前期指导申请,工业50专窗协调规划部门指导企业编制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并向工业50专窗递交。
  规划部门在窗口接收规划设计方案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发改、园林、民防、消防等审批部门联合指导方案修改完善。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修改完善规划设计方案。
  方案审查通过后,发改部门出具立项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方案预审意见、园林部门出具绿化方案预审意见、民防部门出具人防审批预审意见,并指导下一步审批要求。
  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方案预审意见时,指导企业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2. 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根据初审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委托环评、能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技术报告编制工作。
  技术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后,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将相关技术报告提交工业50专窗。窗口协商发改、环保部门明确评审相关事宜。发改部门出具能评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环评报告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出具环评预审意见。
  3. 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根据初审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分别提交工业50专窗、联合审图中心。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根据规划部门、联合审图中心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审图通过后,规划部门出具施工图预审意见、建设局审图中心出具施工图预审技术审查通过单。
  (二)多评合一。企业通过招拍挂获取土地后,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准备发改部门的立项、能评,以及环保部门的环评等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连同相关技术报告预审意见一并提交工业50专窗。窗口按照容缺受理的原则一次性接受材料,并同时转交发改、环保部门同步开展审批,所容缺的材料由窗口统筹部门相互补齐。
  (三)规划审批。发改部门立项手续完成后,工业50专窗通知企业提交规划方案审查、用地规划许可证、园林设计方案审查、人防设施审批等材料。窗口按照容缺受理原则接收材料后分发各审批部门同步审批,所容缺的材料由窗口统筹部门相互补齐。
  完成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后,工业50专窗通知企业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施工图审查所需材料及规划施工图预审意见,转规划部门审批。
  (四)联合审图。规划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工业50专窗通知企业提交联合审图中心施工图审查所需材料。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准备施工图审查及建设局审图中心出具施工图预审技术审查通过单提交联合审图中心。
  (五)施工许可。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基层代办员配合企业按照市城乡建设局的要求实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网上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办理。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过程指导和工作帮助。
  以上流程适用于未取得土地的新建项目。存量土地改扩建项目可采取前期指导与审批流程各阶段交错推进方式实施,最大限度缩短审批周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合作意识,围绕提升审批效率服务项目、服务发展的共同目标,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协同推动“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完成”工作取得实效。各辖市(区)要在工业50专窗配置2至3名业务熟、能力强的专职人员,确保窗口有效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
  (二)突出机制创新。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机制创新作为推动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重要抓手,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一窗式”办理,进一步融合“五联合一简化”,实行“容缺受理”,推动“不见面”审批,切实提升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三)推行全程代办。要进一步加强市、辖市(区)、街道(镇)三级代办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三级代办联动。街道、镇、园区代办队伍要实施全程代办,保姆式服务,解决好企业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办事难、效率低的问题,助力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顺利开展。
  (四)加强考核评价。细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50个工作日完成”的改革考核指标,建立完善考评要求和规则,跟踪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情况,科学分析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以考评考核促进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
  附件:1. 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2. 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时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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