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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517/2023-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3-05-30 公开日期:2023-05-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号的答复

吴建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居民垃圾分类全流程跟踪处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自2017年开展,至今已进入第7年,我市始终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垃圾分类决策部署,严格对照住建部垃圾分类评估标准和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原则,以“开放、协调、务实、绿色、创新”为理念,依法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建成区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均达100%,目前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理体系。

一、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根据国家、省有关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和标准规范,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分四类,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物

由于可回收物具备一定回收价值,现阶段主要由居民、回收网点和再生企业进行市场化调节,全市可回收物基本进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质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近年各地环卫部门因地制宜,通过引入市场化企业,采用积分、返现或实物兑换等形式,同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应分尽分,进入环卫收运体系的可回收物量逐年递增,2022年,我市环卫体系累计收集处理可回收物3.16万吨,日均约86吨。然而,相较于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际进入环卫收运体系的数量仍较少,另有部分回收价值较低的废品(如玻璃)混入其他垃圾并进入环卫收运体系,由于此类可回收物受到其他高含水率的生活垃圾污染,基本失去回收价值,且根据分类标准,属于其他垃圾(如装厨余垃圾的塑料袋、沾满油污的报纸等)。基于此,我市今年计划在各辖市、区分别试点建设至少2处低值可回收物(废玻璃)中转场,同步配套收运体系,引入市场化企业参与回收运营,进一步健全全市可回收物收集点、回收站即分拣中心体系。此外,为提高全市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各地近年来相继建设了6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日分拣能力约120余吨。

(二)厨余垃圾

目前我市厨余垃圾由各辖市、区环卫部门每日负责清运,各辖区分出的厨余垃圾部分进入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约40吨/日),部分依托各地的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全市现有36座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约56吨/日),溧阳市的厨余垃圾主要进入溧阳市欣峰废弃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约100吨/日),基本实现厨余垃圾“应收尽收、分类即处理”需求。

(三)有害垃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对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危废管理要求,我市有害垃圾经各辖市、区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各地的有害垃圾临时暂存库(全市共8处),并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要求申报和备案后,按年度由市环卫部门分别委托有对应资质的处置企业分类处置。

(四)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占比相对较大,近年来,我市陆续建成并投运6座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总焚烧处理能力约6000吨/日)、3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现主要用于飞灰填埋或应急填埋),其他垃圾经各镇(街道)委托环卫服务企业进行清运转运至各地垃圾转运站后,并压缩送至焚烧终端处理,实现日产日清,100%“无害化”处置。

二、分类体系建设情况

自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坚持“重点推进大分流,有序推进细分类”的理念,不断加强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全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一是在分类前端,2019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已实现全覆盖,从2020年开始,全市继续优化提升分类投放系统,以“四分类+三定一撤(即定时定点定督导员撤楼栋桶)”为基本要求,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四分类”达标小区建设,截至2022年末,全市累计建成垃圾分类达标小区652个,覆盖率达51.5%。二是在分类中端,根据垃圾产生需求,配备各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分类收运车近2500辆,采用巡回、预约、定期等多种收集方式落实分类收运。收运管理环节严格对标《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规范》,各地持续做好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和技术升级工作。同时,为提升收运集约化程度,近年大力推进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转运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既有转运设施的分类服务效能。三是在分类末端,全市坚持合理布局、满足需求、急用先建、适度超前原则,推进分类设施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现有大分流处理设施60余座,包括焚烧处理设施6座、卫生填埋设施3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5座(设计处理能力300万吨/年)、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座(设计处理能力540吨/日)、大件垃圾分拣中心7座、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36座、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6座。细分类暂存或处理设施100余座,包括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座、有害垃圾临时储存场所8座,农村易腐垃圾处理设施100座,日益完善的设施为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严格分类管理,杜绝混合收运

为保障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不走歪”、“不变味”、“不松劲”,我市近年来围绕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包括管理办法、标准规范等。一是分类立法作保障。我市早在2019年1月1日就施行《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办法规范了垃圾分类治理涉及各方的行为和义务,明确了混收混运处罚条款,并且每年我市城管部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近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00余起。同时,为进一步适应垃圾“四分类”工作要求,强化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立法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存在的系列问题,《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列入2023年正式立法项目,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立法进程,计划年内出台。二是标准规范强指引。为更好地统领全市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我市从硬件配置和运行管理两方面分别出台《常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规范》《常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标识》等规范性文件,做到标准统一,运行规范,管理长效。此外,我市组织第三方机构每月不定期对全市垃圾分类小区开展专项测评,根据江苏省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生活垃圾混装收运为否决项,有效震慑各地环卫部门混收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开展垃圾分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全流程跟踪处置管理,确保有效分类,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一)以刚性约束为前提,强化分类保障能力

一是加快立法进程,有序推进《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确立分类标准、明晰部门职责、落实源头减量措施、明确投放责任主体、强化刚性约束等,强化我市垃圾分类法治保障。二是进一步谋划好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深化对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研究,加快编制《常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尽快按程序报批,力争2023年上半年正式实施,以高质量规划驱动垃圾分类治理新发展。三是根据国家、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加快推动垃圾分类收费制度改革,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尽快调整我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启动研究垃圾分类计量收费制度,有计划推进,逐步建立差别化收费制度。

(二)以建立机制为保障,凝聚分类多方合力

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治理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辖市(区)和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机制,调动各方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性。严格对照国家、省相关工作及考核标准,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治理的有关制度和标准及相关政策配套文件,指导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市、区、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垃圾分类报表制度、台账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检查通报制度。坚持党建引领,继续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的作用,探索创新垃圾分类治理共同缔造的新路径。进一步理顺政府、社会、企业、市民的职责,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推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抓共治的强大合力。

(三)以体系建设为重点,完善垃圾分类链条

结合无废城市建设、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工作,坚持源头减量,进一步制订和完善过度包装、限塑、禁止使用一次性用品、绿色办公、光盘行动以及“两网融合”、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和指导性文件,有序推进源头减量工作。结合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全面开展小区“四分类”工作,积极推行“三定一撤”模式,合理设置集中收集点,因地制宜推进集中收集设施建设,制订小区垃圾分类宣传设置规范,积极引导第三方企业、物业企业等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收集体系,规范提升和统一各类垃圾收运车辆,合理规划和建设一批转运设施,提高分类收运效能。在充分利用现有处理设施能力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厨余垃圾等集中式处理设施,满足分类处理置需要,逐步形成全链条的收运处一体化运行体系。

(四)以科学监管为手段,发挥激励约束机制

加快科技驱动,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效能,建成常州市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子系统,规范采集信息数据并接入全市垃圾分类体系基础数据和运行数据,打造“全链化管理、逐级化监管、数据化考核、科学化决策”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加强督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各项考核“指挥棒”,严格对照国家、省相关考核标准,结合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发挥好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在垃圾分类宣传中讲好身边垃圾分类能人故事,分享垃圾分类经验方法,灵活运用“红黑榜”、“时尚榜”、“示范户”等引导机制,增加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将居(村)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

(五)以习惯养成为目标,营造分类宣传氛围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落脚点是居民群众,如何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是关键。下一步全市将着眼习惯养成,确保垃圾宣传力度不松劲,以社区(村委)、学校、公共机构为着力点,继续吸纳各地群团、社会志愿等力量加入到生活垃圾宣传教育队伍中,强化党建引领,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

加快完成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的编制,切实将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纳入到中小学课堂教学内容。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年度宣传计划,市、区每季度至少联合开展2次全市范围内的主题宣传活动,让垃圾分类理念入脑入心,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在此,感谢您对我市城管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恳请一如既往地为城市管理工作多多建言献策,共谋常州的美好明天!

分管领导:王志忠

经 办 人:吴  明

联系电话:81000201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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