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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18-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安〔2018〕6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2018-05-22 公开日期:2018-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按照国务院、省、市各级安委会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立足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结合《关爱生命筑牢防线常州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以及《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市各级安委会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立足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结合《关爱生命筑牢防线常州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以及《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目标,以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度,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专职委员黄开军同志担任,成员由局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内容

(一)积极参加上级活动。安全月期间,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和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的相关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建设交通强国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大决策以及《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队伍深入基层,针对性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讲,推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开展“民生安全”大放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素质。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天宁区安委会将在人员密集场所联合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其它辖市(区)也将在当地广场、公园、学校、社区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组织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安全发展政策法规、安全科普知识、应急处置技能。各级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参与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运输安全问题,提供多种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对群众有效举报进行奖励,增强群众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的积极性。

3.开展安全主题竞赛活动。安全月期间,市安委会将依托“常州安监”微信公众号,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提升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目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网络竞答,引导企业职工和市民共同关注安全生产,为“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常州安监”公众号,积极报名参加主题竞赛。

4.开展城市客运安全发展共建共享活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构建公安、交通运输、综治等部门以及运营单位、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城市交通公共安全协同防范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政府部门、运营单位与街道、社区之间的协调联动,鼓励、动员城市公共交通“常乘客”作为志愿者,参与城市客运公共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能力,实现群防群治、协同共治。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城市公共交通相关法规和知识,加强公众公共安全防范及突发事件应对培训教育,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调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和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开展行业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传播活动,鼓励、支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中擅长书法、绘画、舞蹈等专长人员创作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文艺演出。鼓励、支持专业机构进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微视频、微电影、漫画等文化创作。

(二)广泛开展宣教指导活动。一是围绕活动主题,在全市公交、客运、站场、航道、船闸所、机场、港口码头等地通过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制作展板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政策法规、技能措施和安全文化知识。二是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要树立“把别人的事故当做自己的事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昨天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的态度,认真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中组织观看《生死之间》和《隐患直击》等警示教育片,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举一反三,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相关行业、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警示效果,用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各单位建设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

(三)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一是按照省市各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持续开展平安交通年度建设,狠抓2018年春夏火灾防控工作。二是突出“两客一危”、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公路安保和交通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攻坚,严厉打击交通领域内各类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开展客运司机“安全宣誓”活动。由运管部门牵头,督促全市客运企业开展以“五不确保”为内容的宣誓活动,客运驾驶员在发车前严格执行“安全带——生命带”喊话,告知乘客在乘车期间系好安全带,进一步提升乘客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乘车行为。四是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行为开展“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全行业广大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五是依据《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实施细则》,联合公安、安监,推进县级动态监管平台建设。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准备工作。按照今年以来省、市各级防汛抗旱和防台工作要求,提高防汛思想认识,逐级落实防汛工作职责,深化自查自改成效,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配齐备足各类防汛应急物资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充分利用汛前时间,经常性组织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快速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结合交通运输行业风险

特点,围绕年度演练计划和季节性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不断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同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结合平安交通创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积极推行“互联网+”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深入交通运输企业一线,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宣传,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开展“公交乘车安全”进社区、“水上安全”进校园等特色活动。同时,配合本级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主题活动(竞赛);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港口”、“两保一强”等行业特色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向社会传递平安交通建设的强大舆论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并纳入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以落实。要建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明确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责任,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并结合地区、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更多关联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积极创新,增加活动的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特色、做出品牌、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局安委会将积极协助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教产品的征订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在宣传内容上,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聚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提升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等,深化与三年行动计划、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等活动相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在宣传形式上,要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单位的场地优势,选择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立足日常工作,突出活动成效。一是与夏季安全生产相结合,针对汛期、夏季高温生产以及消防工作特点,强化预防,突出重点,督促企业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二是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保持行业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三是重点选择事故高发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处置难度较大的行业和领域集中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突出实战性和实效性。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曝光。

(五)总结先进经验,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及时跟踪掌握情况,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选取典型的数据或者活动形式反映成效,及时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并根据单位实际做好活动表彰工作。

请于5月2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并于5月24日和6月26日前,分别报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通过QQ或者办公平台),突出工作数据。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11:00时前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平安交通责任制考核。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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