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确定“两创新一促进”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2-0006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医疗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医保监督〔2022〕39号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2022-04-21 公开日期:2022-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确定“两创新一促进”单位
关于确定“两创新一促进”单位的通知
常医保监督〔2022〕39号

溧阳市医保局、各医保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市稽查支队,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医保基金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两创新一促进”活动,通过典型引领、重点突破,推动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经过一个多月的自主申报、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研究确定“两创新一促进”单位并公布如下:

一、区域监管创新试点单位

1.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武进分局

2.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经开区分局

二、医院监管创新试点单位

1.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 常州市妇幼保健医院

三、促进健康发展的重点定点药店

1. 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 常州中诚大药房有限公司 

3. 江苏仁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4. 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 

5. 常州市正大医药有限公司

6. 常州爱心医药有限公司

7. 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8. 常州市凌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9. 常州市人民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10. 常州人寿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和机构要立足现有的条件,在具体实践中创新监管制度、监管模式、监管方法,探索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和突破性成果的监管新模式。市医保局将与入选单位深入沟通交流,共同研究“两创新一促进”支持政策,充分发挥“三医联动”作用,有效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整体水平,推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发展、更好发展,实现医疗与医保的和谐统一、价值共创。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