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67/2024-000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24-03-21 公开日期:2024-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常州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常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推进落实“532”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以“争当表率、争作示范、走在前列”的担当作为,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奉献水利力量。现就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行政立法制规工作力度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力推进河道管理立法工作。按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送审稿)》起草、立法风险评估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等工作。《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于2023年10月31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该条例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建立“河道生态蓝线”管控制度,构建起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共治”的治水规范体系。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自查评估,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两份书面报告。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备案等程序。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 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出台颁布或修改,同步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3年对6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建议废止1部,修改3部,对5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

二、持续推进依法高效履行水利职能

3.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和“三定”职能方案全面依法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发布和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确保按时与国家、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平台对接。完成政务服务平台新版权力事项水利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的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梳理、中介服务事项认领等工作。开展两次对依申请权力事项服务指南的全面维护,定期对一体化平台水利事项进行体检,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

4.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清理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则,破除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用长三角一体化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和“暗标+ABC法”评标模式,推行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评委费,使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化解招投标风险。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实现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招标计划提前发布,项目保证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网上银行汇款、电汇、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综合保险的保证担保等多种形式。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诚信水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应用和维护,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信息办事指南,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省、市推出的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一网通办”、“证照分离”、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拿地即开工”、区域评估等改革措施,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6.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将管理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监管执法。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43个,抽查主体231家,结果回填231份。强化“内部综合、外部联合”监管模式的运用,与相关部门在同一时间实施联合检查,全年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0个,参与部门检查53次,减少了“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现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印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决策程序。

8.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局系统聘请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审查工作 。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开展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河湖保护、水资源管理四大专项执法活动。全面落实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配合市司法局完善轻微首违不罚清单,使水行政执法更加精准、柔性。建立违法取水投诉举报处理新机制,实行市局统一受理、分类处理、快速处置、统一回复、统一归档。受理各类涉水举报37件,全部按时回复;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着力提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1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等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查纠整改,提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资格考试,换领国家行政执法证。市水政支队、武进区水政大队、金坛区水行政执法基地“双标创建”通过验收;联合市总工会等六部门举办2023年常州市水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提高全市水行政执法技能;举办赋权乡镇水行政执法暨河湖安全保护协作联动业务培训,推动水政执法下放事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11.深化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水行政执法跨部门联合、跨区域联动,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四项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加强河湖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领域“行刑公”三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出“三法衔接”,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开展锡、苏、常、泰两岸四地跨地区跨部门打击长江采砂联合执法行动3次;在违法取水案件处理中,成功实行水资源生态损害赔偿。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2.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出台《常州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预案(试行)》。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涉水突发事件信息,维护政府公信力。落实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制度,常态化开展全市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及时把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13.做好行政调解、裁决和应诉工作。对照国家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梳理明确适用行政裁决的事项和实施主体,实行目录管理。年内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没有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14.持续强化信访工作。以推进贯彻实施《江苏省信访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导向,充分发挥“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功能,依法受理的信访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5.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做好12345热线服务以及其他渠道的来信办理、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结125件,较好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结17件,按期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按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16.深化水利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公开《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7.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水利建设的全过程,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筑牢法治水利建设的基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水利建设的重大问题,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切实将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水利工作纳入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8.规范落实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宪法、党内法规以及相关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将“述法”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水利系统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了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把法治教育纳入局各类培训课程,确保法治教育与业务知识培训有机结合。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法治水利建设情况。

19.加强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法治实践,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水利普法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开展“法润常州、法护长江”“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水利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已连续开展十六届。依托水利工程、水利展览馆、水利风景区、节水教育基地、水情教育基地,因地制宜建设水利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市青龙潭水利风景区,建成市域首个水文化法治主题公园,打造“法景”融合平台。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常州市水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我市“532”发展战略,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水利建设。

一是以新版权力事项实施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

二是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六个方面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以《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抓手,确实提高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制定任务清单,建立配套制度,落实督查考核机制,着力提高河湖管理水平。

四是持续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抓好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持续抓好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持续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持续抓好水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集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持续推进水法治文化和宣传阵地建设, 继续利用水利风景区、节水教育基地、水情教育基地的有利条件,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