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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3-0019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3〕13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3-08-28 公开日期:2013-09-13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3〕13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2〕159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常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方国强  副市长
  副组长:蔡楚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共  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虞建安  市委党史工委(市地方志办)主任
      张  敏  市档案局副局长
      庄小涛  市发改委副主任
      沈  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长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月冬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建伟  市国土局副局长
      周晓东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吴  捷  市园林局副局长
      吴小燕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省统计局常州调查局局长
      颜良进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陆  强  市国资委副主任
      赵晓春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广宝  市科协副主席
      陆  峰  常州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陈丽华  常州博物馆馆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周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辖市、区都要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要求,积极组织本地本系统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认真做好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关心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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