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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民宗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63/2018-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民宗〔2018〕5号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生成日期:2018-02-27 公开日期:2018-0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市民宗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局各处室、各辖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现将《2018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以贯彻,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2月27日

2018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团体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推进民族宗教团体品牌创建,全力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平安稳定,为“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做出积极贡献。

一、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政治建设水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市民族宗教系统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培训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教育引导全市民宗干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中。

2、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认真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做好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

3、提高全市民族宗教界的政治素质。举办全市民宗代表人士爱国主义培训班,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友和谈心谈话,推动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专题研讨和多种形式的讲经论道交流活动,支持其不断挖掘教规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一致的内容,从而引导民族宗教界和广大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树立正确信仰、增强公民意识,为“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作出自身贡献。承担好市委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善工作规程,健全协调机制,增强整体合力。

4、确保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民宗领域意识形态状况分析研判。始终高扬民族宗教工作主旋律,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各宗教继续加强教风建设、抵御境外势力渗透、防范非法宗教活动,高度关注和及时解决宗教领域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以实现全面小康为引领,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水平

5、稳步推进少数民族致富奔小康。全面实施《关于全市少数民族实现全面小康2018-2020三年行动方案》。摸清全市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情况,建档立卡,因户而异采取帮扶措施,实现精准扶贫,确保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继续推进以致富项目为主的农村少数民族致富奔小康工程,指导各辖市、区申报中央及省少数民族扶持资金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的督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市少数民族勤劳致富成果。继续指导城西回民村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打造出更多亮点。

6、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系列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场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落实基层民族工作联系点制度,主动协调解决基层民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大力开展社区(企业)民族工作示范创建活动,武进、新北、天宁、钟楼各自打造1-2个有特色的民族工作示范社区(企业),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社区、企业建立少数民族之家。指导市民促会发挥自身优势,打造“社会服务品牌”,组织协调有专长的各族各界人士,为社区、企业、学校等送健康医疗送教育培训送民族文化体育等服务。

7、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相关部委办局落实工作任务,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充分发挥伊协、民促会桥梁纽带作用和少数民族联络员的积极作用,形成合力,教育引导外来少数民族遵章守纪、安居乐业。积极争取资金扶持我市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和省级清真拉面示范店建设。加强与外来少数民族流出地民族宗教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政府间的工作协调机制。

8、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工作。以民族文化体育为载体促进民族工作进高校。在我市高校普及推广珍珠球、板鞋竞速、毽球等3个新列入省运会群众体育比赛项目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并组队参加全省比赛。指导江苏理工学院争创“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舞凤项目力争参加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承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表演类项目展示活动。支持高校普及推广民族健身操。支持市民促会编排和训练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节目。

三、以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

9、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结合“七五”普法实施纲要,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开展各类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宣讲、培训、座谈等多种形式,巩固深化学习贯彻成果。引导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学好用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正确理解其赋予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权力与应尽的义务,建立健全人事、财务、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处理好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

10、积极探索宗教中国化的常州路径。支持各宗教开展讲经解经和中国化宗教思想建设研讨,指导各宗教团体举办教职人员培训班等,支持江苏佛学院大林分院规范办学,让宗教中国化的思想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培育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为宗教中国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11、深入推进宗教团体建设。出台《常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宗教团体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宗教团体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各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建设,支持各宗教团体完善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指导教务、管理教职人员等主体职责,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2、支持宗教团体开展特色品牌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团结引领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共同种好团结和谐民宗幸福树”主题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结合实际,打造特色品牌:市佛教协会打造“文化品牌”——开展“四名”(名僧、名寺、名师、名品)文化建设工程,深入挖掘常州佛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部分,作出符合时代进步的新的阐释;市道教协会打造“教育品牌”——筹建江苏道教学院,以创办全国一流的高等道教院校为目标,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爱国爱教,德才兼备的新时代道教人才;市伊斯兰教协会打造“服务品牌”——继续加强流动穆斯林的管理和服务,扩大穆斯林服务站的影响力,提高流动穆斯林的整体素质,积极奉献社会;市天主教爱国会打造“基地品牌”——在天主教场所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指导基层堂点做好宣传手册、讲好宗教故事,升华爱国情怀、增强爱国品行;市基督教两会打造“慈善品牌”——筹备设立崇善公益基金,作为与爱德基金会共同发起、募集的专项基金,促进教会社会服务事工的发展,打造基督教做光做盐的公益慈善品牌。

13、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星级场所认定工作,对照省宗教局新修订的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考评办法,调整完善我市相关考评标准;抓好星级档案创建工作和精品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支持宗教界充分发挥慈善基金会的独特优势,打造宗教慈善品牌服务社会;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筑样式、活动方式、管理模式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展示宗教中国化的新形象。

14、维护宗教领域平安稳定。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以“导”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维护宗教领域的平安稳定。加大对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重点做好佛道教领域去商业化、基督教私设点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农村宗教问题专题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加强引导和管理。

四、以推进学法用法为途径,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

15、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以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继续抓好“七五”普法行动纲要的落实,推动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

16、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根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及国宗局即将出台的配套规章,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更新市级宗教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订民族宗教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通过业务培训、专业指导,提高一线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依托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全市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在提高民宗干部业务素质的同时,同步增强行政相对人依法办事、按照程序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使政务服务“一张网”在全市民宗领域得到有效贯彻。

17、推进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按照上级部署,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和执法力量配备,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开展。针对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存在问题,有重点地加强行政执法和专项治理,使各项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

五、以增强能力素质为根本,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

1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营造廉洁奉公的机关工作环境。深化“机关道德讲堂”建设,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集体和个人作风建设行动方案,完善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学习型机关活动,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19、做好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健全信息员网络,组织好信息员季度例会,落实全年信息工作指标,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加强交流指导和督查考核,确保民宗领域信息工作量质并举。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督促市、区、镇(街道)三级民宗干部和各级民宗团体负责人认真梳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选择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探求解决之道,形成有效成果。以《松纯禅师纪念文集》编撰及“松纯禅师纪念堂”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宣传工作。

20、规范日常管理。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制度规定,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按章办事。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内部协调沟通,认真执行有关考核规定,明确相关处室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时限,确保按时办结不失分。做好文书档案和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办文办事程序,规范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达到工作规定要求,提高档案利用价值。做好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组织相关学习、教育,落实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各类失泄密事故发生。加强部门经费预决算、日常财务管理与协调,规范准确做好相关工作。加强退休老同志工作,主动关心帮助,组织适宜活动,热情提供服务,定期走访看望,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关心民族宗教界人士身体健康,组织安排民宗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体检。

21、提升工作能力和整体活力。制定下发全年学习计划,继续开展“民宗讲坛”,督促公务员认真开展在线学习。举办“读书月”活动,号召每人推荐一本好书,精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心得。改进双月学习方式,机关人员轮流主持学习活动。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在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锻炼上下功夫,以“快乐工作、快乐生活”为主题,配合支部及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配合支部做好党员培养发展工作。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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