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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517/2024-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城管〔2023〕76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4-01-02 公开日期:2024-0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思想理念引领、制度机制创新和数字技术赋能,在增强法治保障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精耕细作,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新路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1. 强化制度保障,确保法治建设落地落实。制定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度基层单位综合考核(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全市城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认真落实深化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2. 狠抓法治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会议、工作部署会议及党支部学习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全局系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组织观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视频、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干部能力训练“1251”计划等方式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夯牢思想基础。

(二)夯实法治基础,着力增强法治保障服务内生动力

1. 持续推进立法制规。一是新修订的《常州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对职责分工、专项规划、经费保障、鉴定公布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二是完成《常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的起草、审查报送工作,在去年报送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局党组审议,按计划报送市司法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已于今年9月份正式出台。三是以铂雅花园为视察点,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对《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专项督查,并根据《常州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后续还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常州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反馈报告,对审议意见中涉及《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回应以及贯彻落实;同时,完成《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后评估,对条例的实施效果进行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四是继续深入推进《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完成法规的修改和征求意见,8月份完成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并向市人大报送法规草案,年内将正式出台。五是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负责国务院市容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完成市容管理部分条文修订和相关立法报告的起草工作。

2. 严格落实法治监督。一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起,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同时,指导各辖市、区城管部门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城管系统复议、诉讼案件总体保持平稳。二是根据《江苏省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围绕省厅“六个一”目标,制定市级专项行动方案,从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厘清执法管理边界、健全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执法人员身心健康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打造综合行政执法筑基工程的“常州样本”。

3. 锚定督查考核,扎实做好督查反馈整改工作。严格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查整改任务清单上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检验标准和工作成果,进行梳理并认真部署安排。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到的问题,对照自查,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及时消化。

(三)切实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持续优化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

1. 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加快城市管理服务“一张网”建设,助力“开网吧”“开旅店”等一件事全流程办理。加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革,按照“一次申请、数据共享、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实现“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办理模式,对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城管部门涉及的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办理事项进行优化,压缩审批时限,编制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会同市政务办、住建局和软件开发单位,形成建筑渣土监管平台与工改审批系统对接方案。

2. 不断完善城管领域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根据我市对政务诚信建设的考核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对建筑渣土、园林绿化施工、养护等企业实施信用分类分级常态化管理。同时,依据《常州市加强企业信用修复“管家”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对涉及全市城管系统的企业修复名单进行全面梳理,根据“谁处罚谁修复”相关要求,要求辖市、区城管告知企业信用修复,推送信用修复提醒。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 以创新考核模式强化执法监督。会同市司法部门制定并下发《关于建立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司法行政+多部门多领域”联合监督模式,采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交叉考核、重点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法、依法履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将协同评价和监督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一流法治环境”评价体系。同时,紧贴基层执法实务,采用“小课堂”形式开展心理辅导、队列训练、体能测试、城警联动、督察有约、执法实务小视频学习观摩等活动,大幅提升基层单位执法能力,切实推动落实执法责任,有效转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作风。

2. 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与市安委办联合印发《常州市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和防盗窗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市文广旅、商务、教育、民宗、公安、民政、交通等14个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专项治理高位协调整体。辖市、区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损毁、污染广告标牌进行同步治理,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二是开展全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占用耕地污染环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重点排查的问题线索分区域交叉开展实地检查,重点针对占用耕地、污染环境2项内容,采取交叉督查、听取汇报、现场指导等方式,逐一查看问题现场,调阅收集办案资料和处置材料,并按照“一案一档”方式形成工作台账。三是定期联合公安、会同属地组织开展渣土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制定“非标车”“黑渣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构建多部门联合考核机制,引导规范运输处置市场。四是持续深入开展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执法检查,《率先开展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与使用情况执法检查》项目获评2021-2023年常州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切实解决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法治问题。同时,加强对小区改造中绿化修剪、调整的指导,严肃查处绿化违法行为,保障业主公共收益相关权益。

3. 依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实现执法行为信息化管理。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采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分析,为执法人员提供决策分析,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非现场执法”,建立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信息系统,采用问题“智能识别发现、商户处理为主、行政手段托底”共治方式,整合视频监控资源和商家信息库,实时监控精准识别,短信提醒商户自行整改,推动面对面处置模式逐渐向商家优先自查自改模式转变。

4. 持续发挥驻队律师项目效能。着力将律师驻队体系延伸至全市范围,目前已签约61名驻队律师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由“被动接单”到“主动融入”,真正实现力量融合、思想融通。驻队律师为属地中队“量身定制”培训计划,每周至少1次随队指导执法,从法律咨询、法制审核、提供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精准着力,为一线执法提供专业法治保障。

5. 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定《常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分级管理办法操作指南》,按照“总量控制、提质减量、层级管理”原则,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服务年限、考核奖惩等情况,将执法辅助人员从高至低划分为三档、七级进行管理,切实保障执法辅助人员的薪资待遇和职业发展。

(五)坚持普治并举,在开拓创新中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感染力

1. 聚焦园林绿化,深化生态文明意识。重点做好《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宣教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绿化树木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常州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依托“啄木鸟”植保人才工作室、花卉园艺创新人才工作室,通过社区公告栏、常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展览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社会知晓率。丰富创新园艺花艺活动形式,新建8个“社区邻里月季园”,举办约30场园艺推广、家庭园艺养护咨询活动。通过局网站、公众微信号、微信小程序、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植树节宣传折页进行“全民义务植树”宣传,通过开展丰富多样、富有特色的义务植树尽责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义务植树的认识。举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依托“古木传承”古树名木保护人才工作室,组织线上线下古树名木保护专业知识和实操培训,同时联合市公安、资规部门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动,进一步增强管理责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市生态、资规等部门合作宣传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旅游、观赏和文化价值,提高全社会爱护古树、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2. 聚焦垃圾分类,提升环卫管理实效。围绕2023年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更新原有的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投放指引、分类指南、海报、展架等宣传资料。编写垃圾分类科普问答《三定一撤》,准确宣传“三定一撤”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模式的意义及执行方式。以垃圾分类科普基地为依托,坚持开展常态化党日活动、课外实践等活动,让市民直观细致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按计划开展3次全市范围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回信、分类宣传、政风热线等接受媒体采访2次、参与直播访谈1次。依托“我的常州”APP开发“垃圾分类”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分类词典查询功能,面向学校等群体提供垃圾分类宣教中心线上团队预约。采用“多版本定制”的新方法,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量身打造幼儿版、小学版和中学版三个不同版本的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并联合市教育局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日常课堂教学,纳入“绿色学校”创建,组织小学生在校期间参观所在辖区的垃圾分类宣教中心,鼓励学校开展知识普及、互动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使垃圾分类校园教育成为一种常态,形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师生合力。

3. 聚焦市容市貌,助力宜居城市建设。为切实做好最新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省条例关注率和知晓度,积极营造城市管理法治氛围,于4月28日在市人民公园广场组织开展现场宣贯活动,通过发放省条例法律读本、垃圾分类宣传折页、摆放宣传展板、面对面讲解答疑等方式,引导市民群众广泛关注《省条例》,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同时,辖市、区城管部门在各自会场开展省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组织人员进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小区,通过发放宣传册、业务培训、知识问答等方式,集中宣传与市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法定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氛围。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主责主业,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督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开展法治工作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法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进。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

(三)带头遵规守纪,严守法律底线。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程序。带头维护司法权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按要求出庭参加行政诉讼。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依法行政落地落实。选优配强法治队伍,充分保障法治工作经费,支持法治工作处室、执法机构充分履职。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立法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仍有提升空间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本职,扎实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办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维护执法人员良好形象和政府公信力。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继续巩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进一步完善执法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监督管理等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建立执法业务培训制度,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不断强化一线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

(四)进一步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落实城市管理“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持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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