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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64/2017-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17〕37号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17-05-23 公开日期:2017-05-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认真做好2017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统〔2017〕2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统计局、经信(经发)局、财政局,武进、溧阳调查队,各调查单位:

    投入产出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每五年一次的大型调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发办〔1987〕18号)和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162号)及省统计局、经信委、财政厅、省调查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统〔2017〕2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全市投入产出调查。为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调查目的和意义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编制国家和地区投入产出表的重要基础。投入产出表是研究国民经济发展、定量经济分析的重要工具,在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以及企业加强内部成本控制与提高管理水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投入产出调查内容涉及国民经济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产品的投入和产出总量及结构,调查采取重点调查方式进行,调查资料取自被调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财会、供销、统计等各个方面。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被调查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投入产出调查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做好这次投入产出调查。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统计、经信、财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司其职,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为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提供保障,真正把调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区统计局要设立相应的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机构,配备调查力量,落实业务骨干,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调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并确定一名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各地区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的要求,由同级统计部门提出预算,商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三、严格把关,依法开展调查

    基层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填报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投入产出表的质量。各被调查单位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对拒绝阻碍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等违法行为的,统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以确保调查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各地区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各地区要广泛宣传投入产出调查的目的意义,动员有关方面积极参与、配合投入产出调查。





常州市统计局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2017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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