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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71X/2021-0016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法[2021]16号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生成日期:2021-12-24 公开日期:2021-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起步之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年度重点法治工作,为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起步之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年度重点法治工作,为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法治交通建设工作

深入贯彻《常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我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年度重点任务。落实省交通强国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季度序时进度表,有序推进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和安全信用管理工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1-11月份共办理交通行政许可31921件,办结率100%;完成交通行政处罚案件12114件。

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政府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及时调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当好学法用法表率。加强行业执法监督,在今年5月开展的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先后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局长办公会和专项推进会,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培树法治思维,建立健全法治交通运行机制

优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运行机制。明确交通运输权责分界,配合市委编办,全面梳理市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权力清单,共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事项747项。为适应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后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明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同时,召开专题工作研讨会,为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做好财务、执法等保障工作。

完善执法领域信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行《市区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机制(试行)》,指导市执法支队成立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执法领域信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编制执法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不同信用主体的不同信用风险状况,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

强化与司法、公安、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对接协调机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切实落实复议体制改革要求,规范全市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起草制定《关于办理涉及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梳理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重点违法犯罪行为目录40条。加强与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落实检察建议反馈机制,全年共答复检察建议1件。

三、深化体制改革,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抓好省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落地,其中审批改备案2项、实施告知承诺制6项、优化审批服务10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认领维护政务服务事项业务项110项,优化整改已认领事项问题点77个,实现办事指南完整率100%,办理时限压缩率超过85%,即办件事项超过50%,不见面率100%。全面启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大力推进“不见面审批”,在全省率先实现道路运输人、车、户电子证照全域全覆盖。推出普货业户和车辆一表同办“便民举措”,制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转为普通货运车辆”审批流程,全面简化办事流程和材料,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省厅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报送试点示范项目2项,实施并逐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试行)》《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引(试行)》,完善随机抽查机制,提高检查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2021年度事中事后监管任务清单,共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19项、专项监管任务3项。在探索联合检查新模式上实现突破,实施完成覆盖辖市(区)的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今年以来,市级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督平台,共完成双随机检查1624家次。

四、深化行业立法,推进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配合做好行业立法工作。落实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专题汇报工作,全面总结近年来《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先后组织开展《江苏省国省道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立法,积极申报全省“十四五”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立法项目,着手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立项调研。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反馈工作,截至11月底,先后梳理《江苏省交通运输船闸运行调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正案草案)》《江苏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稿60余件。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研究起草《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管理规定》。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涉及新《行政处罚法》、长江流域保护等内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报送清理意见10余条。建立局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予以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

五、规范决策程序,有效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贯彻落实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机关合同签订等事项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拓展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法律事务的有效参与度,截至11月底,共办理经济合同15件,行政复议案件2起,民事诉讼1起,行政诉讼1起,均无败诉或被撤回发生。同时,强化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强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完成2020年度公职律师考核登记工作,考核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

六、夯实执法基础,全面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快推进“四基四化”建设,严格执行综合执法基层站所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江苏标准。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自由裁量、累积记分管理及监督检查履职标准等内容的宣贯,着力解决当前交通执法工作中法律法规适用、廉政风险点防控、调查取证流程等关键问题,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免罚轻罚清单制度,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公布首批容错免罚事项7项。

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和证件申领准备工作。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邀请省市法律、政策方面的专家授课,课程涵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检查实操、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内容,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保障。积极推进“执法讲堂”模式,对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解读,以案释法。健全执法人员日常学法考法工作机制,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内容的学习,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组织参加全市重点执法领域执法人员抽考。

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贯彻落实省厅《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方案》,对照《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评价指标》,积极开展自查自评、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查整改工作。同时,组织参加执法案卷评查评优和执法人员抽考工作,我市在交通运输部抽考中排名全省第一,省厅抽考中排名全省第二,2份案卷分别被评为全省十佳许可和处罚案卷。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今年5月,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全面开展各项目标任务。梳理突出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共梳理报送问题清单16项,截至9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查纠整改“回头看”工作,加强跟踪和评估,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编发工作简报41期,发布各类媒体报道190余篇,营造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七、优化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统筹信用建设任务部署。制定《2021年常州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1年常州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分解表》,明确年度信用管理工作总任务并细化落实责任部门。印发《常州市“信用交通城市”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创建目标、时间节点,全面开启“信用交通城市”创建。起草《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出租汽车信用监管方案的通知》,推动信用监管在出租车行业的全链条覆盖,做好出租车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创建。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明确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双公示”信息报送范围和时效,做好“双公示”信息的归集、处理、公示、上报。依照国家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最新评审要求,组织全量补报2020年1月1日之后产生但因录入不规范导致未能在“信用交通江苏”、“信用江苏”上公示的“双公示”数据,共补报86条行政处罚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千余条。做好“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信用信息报送,并在“信用交通江苏”网公示我市建设领域、出租车领域信用承诺百余篇。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好信用评价工作,编制2020年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白皮书,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办理年审和道路运输证配发、交通物流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许可工作中为运输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引导道路运输行业签订自律性信用承诺,拓展在客运、危运、出租车、维修等领域的运用。持续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开展对三类对象(上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监管,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结果应用,积极推进“信易贷”“信优服”“信易行”工作,切实推动信用交通惠民便企,使诚信主体获得更多便利优惠服务。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截至11月底,共向省厅报送联合奖惩对象信息116条,联合奖惩成效信息134条。结合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2021年“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聚焦“两客一危”监管领域,查处交通运输行政违法案件180起。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台账,并联合市信用中心对12家失信运输企业展开联合约谈,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并提醒企业及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八、强化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重要信息一天发布,截至11月,局网站共发布信息2600条;主动公开文件22件,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均能及时办结,按时答复。进一步健全规范信访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程序,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信访事项。截至目前,局本级受理群众来信359件,信访工作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打造“调解直通车”品牌,成立全省首家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行政调解委员会,联合天宁法院设立全省首家派驻法院运输纠纷调解室,组建行政调解员团队和调解专家库,出台行政调解制度,健全与司法、法院等部门协同联动,全年调处服务质量纠纷1300余起,按时回单率100%,调解成功率80%,调解满意率90%,在化解纠纷、打造诚信、服务民生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该品牌也被市委政法委列入2021年度创新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

九、压实普法责任,着力提升行业法治宣传质效

紧抓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巩固“七五”普法工作成果,研究制定常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梳理普法责任清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全年共开展中心组学法5次。积极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学习”和“学党章学党史学民法”专项答题、“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网络学法考法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结合路政宣传月和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送法进道路运输企业、进工地、进校园,注重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落实省厅部署,重点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车、船、机、路、港、站”及各类交通运输窗口集中展播民法典微视频。同时,开展“诚信春运”宣传、行业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建设万里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活动,推进行业诚信文化建设。

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行业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行业立法工作。继续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的立项调研,争取将《常州市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列入2022年政府规章计划,为加强我市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全过程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巩固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文明素养和业务本领。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信用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承诺的作用,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不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结果在各种“信易+”场景应用。

四是加快“八五”普法进程。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拓展“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加强普法和服务衔接,坚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提升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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