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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517/2024-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2024-01-25 公开日期:2024-0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对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统筹和监督。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整改措施的制定,并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局年度重点目标中,每月督查任务推进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工作,以上率下,上下联动。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排查“病症”、查找“病因”,对于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及的12个方面问题,逐条分析,分解责任,制订了86条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于2023年9月1日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指出存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刚硬、党的全面建设工作不够有力等方面的原因,并围绕查找出的问题和原因,严肃认真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见人见事见思想,经受了一次很好的党内政治生活洗礼,为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作风效能提升不快”的问题

(1)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2023年10月对各局属单位2021年“清风城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36个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除2个历史遗留问题外,其他均整改到位。

(2)强化干部作风建设,9月份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作风负面清单》,开展以拈轻怕重、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和得过且过为主要内容的不担当不作为专项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树立敢为敢担当的正面典型,每季度通报表扬优秀干部。领导干部、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对存在“庸懒散拖推”问题的干部进行“咬耳扯袖”、及时提醒。

(3)加强社会化管理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发放一份廉洁自律提醒函、签订一份廉洁自律承诺书、填写一份个人廉政档案、组织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开展一次考评员廉洁从业问卷调查、发放一份长效管理工作告知书六项活动,激发考评员自律意识,筑牢廉洁防线,规范从业行为。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的提醒函》,提醒所有考评员增强自律意识,强化纪律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所有考评员签订《考评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对考评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引导考评员严格履行承诺,坚决执行考评员“六条禁令”工作要求,规范从业行为,正确行使权力,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发放《考评员廉洁从业调查问卷》,虚心吸纳城市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对考核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加强队伍监管。发放《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告知书》致所有城市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寻求理解,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考核环境。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超范围”问题

从2024年起,将社会化用工服务费从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资金计划”中剥离,纳入局部门预算“一般行政运行项目”预算支出内容。今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关于“招投标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1)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内部采购管理归口处室,成立市城市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夯实制度基础,制定《常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常城管〔2023〕66号),进一步强调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工作纪律”。完善采购全流程风险防控,将“采购”作为关键风险点列为局内控制度重点内容。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政策宣传,全面提升局采购工作管理水平。

(2)对公园各类采购项目进行自查,举一反三,发现此类问题立即整改,市公园管理中心于2024年10月31日,终止“青枫公园WIFI信号全覆盖建设服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第四、五年合同。市公园管理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常州市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市管公园中小型项目维修管理办法》《常州市公园管理中心维修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公园管理中心内部采购流程,确保今后的采购服务和维修项目的服务期限等内容符合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变更手续、控制项目结算价格,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合同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1)严格执行《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局属合同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才予以签订;已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工作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常城管〔2023〕66号),明确了采购合同的签订、变更和履行相关要求。2024年起,将相关情况纳入局对下属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中,同时会同财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对巡察反映的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出凭证后无合同的经济事项,已由业务经办人补充提供原始合同,完善会计凭证附件资料。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对于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未规范履行合同条款、未提供合同文本、审定价高出合同价未作出合理说明的经济事项一律不予支付。

5.关于“财务规定执行不严”问题

(1)进一步规范劳护用品发放管理。按“必须、实用、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及发放标准。自2022年起,局属事业单位已不再发放夏令用品。今后,局机关从事室外工作的考评员发放的劳护用品清单在本单位公示,并向局机关纪委报备。

(2)加强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与指导。围绕收支规范性建设,规范报销项目及报销手续,推动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将收支规范性、会计基础规范性列为年度内部审计及局“清风城管”专项行动必查要点。严格把控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等支出审核,超标准部分一律自行承担,不予报销。每年组织一次系统内工会经费互查,杜绝行政账开支工会经费的违规行为。

(3)加强财经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及时传达财经政策,通过纸质文件发放、局OA平台传阅、专项会议培训等形式传达到每个职工,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悉度,为单位财务工作高质高效运行营造良好环境。

(4)增强财务人员履职尽责能力。组织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市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项培训。鼓励财务人员通过各层次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聚集重点业务进行专项部署,提升财务人员在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履职能力。

6.关于“制度机制运行不到位”问题

(1)编制内控手册。9月份召开局机关内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资产管理和内部采购的职责,10月份出台内部控制中采购管理和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已完成内控流程手册、内控管理手册编制。

(2)按照市司法局统一要求,已于2023年11月前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市设权力清单裁量基准(包含轨道交通执法)初稿,报送市司法局备案,避免裁量权过大问题。对首违不罚的案件,执行《行政处罚法》和省住建厅下发的首违不罚适用条件,并且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3)加强用车管理。严格落实《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每季度对基层单位用车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了有关用车管理制度,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定卡“三定”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用车管理。从严控制车辆租赁,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定点租赁车辆服务的通知》,严格执行社会车辆租赁要求,开展集体调研、项目评估等活动时做到轻车简从,合理调配车辆。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上紧下松”问题

(1)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2023年《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周办公会议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建立一级对一级的责任传导机制。落实挂钩联系支部制度,班子成员上半年、下半年到挂钩支部各讲党课1次。

(2)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带领机关党委通过现场办公、会议座谈、日常督查等形式强化对局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备案局属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规范签订相关责任书。

8.关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过宽过松”问题

(1)对违纪问题开展“回头看”。机关纪委将局系统近年来违纪案件进行了汇总,通过局OA系统在全局党员干部中进行了通报,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9-10月,全局党员干部利用党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线要求》进行了学习,明确党员干部国内外公务出行、因私出国境、公务接待、婚丧宴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对照自查,防止违纪行为的再次发生。

(2)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8月18日邀请市反腐倡廉“走基层”宣讲团成员来局作反腐倡廉专题辅导。9月份邀请党校专家对党章及最新修订情况进行解读。上半年已对局系统近年来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起到较好效果。

(3)认真执行干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做到“三必谈”,增加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谈话频次,经常性对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教育提醒。

(4)强化日常监管,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在岗及考勤情况开展检查,把作风效能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的暗访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处于高度戒备状态。组织观看职务犯罪庭审现场,起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效果。认真配合派驻纪检组对巡察移交的线索问题进行核查,并通过核查的过程进一步举一反三,教育干部职工遵章守纪、警惕工作中易忽略的问题。

9.关于“推动直属单位履职不力”问题

(1)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提拔1名“80后”干部任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副主任,配足班子成员,优化班子结构,同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对市公园管理中心、市绿化管理指导站和市园艺发展服务中心4名班子成员开展交流轮岗,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把领导班子状况作为年度事业单位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修订完善基层单位综合考核(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的运用。

(2)加快推进重点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充分考虑影响工作推进的各类外部不确定性复杂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加强对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定期跟踪考核,召开月度例会、季度点评、半年总结,按时间节点听取各部门对工作推进情况,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说明情况、及时调整。强化对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与积极性。制定《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各部门、全体职工的工作效能进行民主测评并公示,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3)认真履行“三定”职责。分管领导牵头重新梳理机关处室、事业单位的规定履职内容,明确工作边界;指导事业单位进一步梳理科室分工、工作边界,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到人,进一步强化平时考核。

10.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问题

(1)各局属事业单位再次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了解掌握“民主集中制”内涵。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各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升制度执行力。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的规定,已经将公园停车场出租等事项纳入局党组会决策议题。

(2)提高民主决策效率。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行政议事决策规则”,组织中层以上人员对行政议事条款进行再学习,增加分管领导确认上会的前置意见表栏,把好前置关;做好会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沟通酝酿,开展谈心谈话等,待成熟后上会决策;会上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研究讨论的事项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决定。今年来,所以上会事项均能一次性达成统一决策意见并认真落实。

11.关于“党建引领不突出”问题

(1)不断强化“龙城先锋 精治管家”党建品牌建设,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和品牌引领作用。各基层党组织积极打造支部特色,形成了“蓝盾护航””龙城精卫“”乐享园林“”啄木鸟义工队“”流动的园艺中心“等党建矩阵,充分展示品牌合力。

(2)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党建+”工作格局,引领党员干部立足本职、聚焦发展,建功立业作贡献。围绕 “532”发展战略总部署,结合城管领域实际工作,依托“书记项目”,在重点工程、基层一线以更扎实的举措深化党建、业务、服务融合发展,确保在谋划工作的同时充分体现党的意志,真正把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渗透到业务工作各环节。

(3)9月份举办1期局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对意识形态工作、支部工作、党员发展、一本通填写等方面针对性授课,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通过“书记沙龙”和党务干部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启发工作思路。

(4)开展行业党建助推城管高质量发展研究,提炼和共享“特色支部”先进经验,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活动互办、优势互补,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引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卫生、公园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建调研组,以“常州市城管领域行业党建探索”为方向,到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调研,摸清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研究下一步举措。

12.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强化对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9月份组织对各党支部近年来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全面检查,相关问题及时纠正。通过邀请党务工作专家培训,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指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机关党委对后续的党员发展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及时送市级机关工委预审。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方面的发文进行了统一规范。

1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1)制作发放《城管局党务工作手册》,明确组织生活规范要求,加强对支部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9月份举办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级机关工委基层指导处专家对“三会一课”如何开展、一本通填写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专题讲解。个别支部已对今年的一本通进行重新填写。

(2)认真执行《城管局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相关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

14.关于“干部人才引育管理缺力”问题

(1)关心关爱干部,健康休养向在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倾斜;推荐在“532”发展战略年度重点项目中实绩突出人员参评市先进个人,树立正面典型。修订完善《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分级分层进行考核,使平时考核更科学合理,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干事激情。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社会组织兼职行为,明确社会组织兼职范围、禁止情形等事项,对需兼职人员履行审批手续,并签订兼职承诺。完善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局管科级干部听取派驻纪检组意见,局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听取局机关纪委意见。

(2)加大园林绿化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今年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市绿化管理指导站通过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共引进4名园林绿化专业人才。依托7个“局人才工作室”,打造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经验推广、科研攻关等人才培育阵地,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局属事业单位均开展了专技人员专项考核,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年培训计划,拓宽培训教育渠道,组织安全、消防等专业培训,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互相交流观摩,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各基层单位均配备较为固定的素质过硬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以下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统筹谋划城市全周期管理缺乏前瞻性”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统一部署,制订市城市管理局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8-11月份,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7次,组织领导干部读书班7天,交流发言26人次。

(2)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溧阳市欣峰焚烧发电项目二期8月份正式投运,接收常州市区垃圾进场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续建四期工程于2023年6月30日开工建设,目前西侧库区防渗膜铺设完成,东侧库区修坡预计11月底完成,工程建设正有序推进;已将城市管理领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年度目标、重点任务清单及长远目标中,纳入对辖市、区高质量发展个性指标考核中,按照月调度、季通报进行督察,每月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工作进度。

(3)加快推进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市政府已于2023年8月作出《关于同意<常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常政复〔2023〕79号)。发挥行业主管作用,结合“532”发展战略,推动环卫规划落地实施,实现我市环卫行业系统建设、长效管理和区域协调发展。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4)加快推进立法工作。2023年8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8月30日完成市人大一审,并开展现场调研、意见征求座谈,对草案进行修改。争取2023年年底完成市人大二审,并报送省人大。积极谋划《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后的宣传贯彻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缺乏全面性”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加强绿化工程方案设计管理。严格贯彻《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模以上园林绿化项目市区组织专家论证要求,理清市区两级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论证职责分工。完成市区绿化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工作调研,由各辖市、区组织本辖市、区区域内项目审查,市本级项目由建设主体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专家论证。对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的口袋公园项目,各辖市、区组织编制、初审规划设计方案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口袋公园建设指南》《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标准组织专业团队对标审查论证、反馈优化意见。

(2)强化绿化许可执法信息报送。各辖市、区每月5日向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报送涉绿化审批信息,同步抄送局绿化管理处,已形成常态;关于绿化类执法案件,已要求各辖市、区通过填写综合执法月报上报绿化违法案件处罚信息,市城市管理局每三个月制作综合执法季报,对绿化类执法案件进行汇总分析,目前已能全面掌握全市绿化审批、执法信息。此外,在今年综合执法季报第2期中专门针对住宅小区内违法占用绿地的案件进行研究,形成专题操作指南,提供各辖市、区开展绿化执法工作。

(3)摸清环卫家底。一是对环卫设施开展普查,结合全市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掌握全市环卫设施基础数据。全市有环卫终端处理设施8座,果壳箱6609个,生活垃圾分类设施163座,城镇公厕2095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含收集站)115座。二是完善相关基础资料和数据,加快推进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并及时将环卫基础资料和数据纳入信息系统数据库,结合城市发展做好更新维护,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责任实,为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4)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一是调查摸底,2023年8月,已完成全市城市公厕现状调研并形成资料,摸清了全市城市公厕现状。二是以《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为指引,起草《常州市城市公厕“优布局、补短板、促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8年)》并报请市政府审批,整体推进我市城市公厕规划布点与新建改建工作。2026年底前二类及以上公厕比例达到70%、三类及以上公厕达到100%;到2028年,实现各区建成区城市公厕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4座。三是加强考核,力争将公厕提升改造项目列入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5)持续推进科技赋能。一是进一步扩大智能识别的范围,基于运管服平台,打造智能识别中枢,与市“一网统管”智能识别中心互联互通,运用全市统建的识别能力,对道板停车、菜市场门前市容等问题的自动识别进行试点验证,其中菜市场、道板停车各3个点位。二是进一步提高智能识别的准确率,联合市容等业务处室和算法开发单位,对存在争议和识别误差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目前正采取调整划框、优化算法、提升再学习能力的办法来提高识别准确率。11月份识别准确率达90%以上。

3.关于“服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续建四期工程建设。已获得省政府用地批复以及市政府《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不动产权证书,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已完成项目招标,于2023年6月底开工建设。目前,西侧库区山坡完成防渗膜铺设,东侧填埋库区山体完成清表工作,土方开挖工作完成90%,B区封场道路完成70%,C区封场完成30%,场区内道路修复完成,飞灰平台基础工程完成。正在开展东侧库区的开山修坡、封场道路混凝土浇筑工作及C区封场工程施工。2023年底前完成续建四期工程主体建设。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2)提升生活垃圾全量焚烧能力。溧阳市欣峰焚烧发电项目二期8月份正式投运,接收常州市区垃圾进场处置。武进夹山焚烧项目一期项目中武进区生活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已于11月8日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年内完成项目公司组建并完成签署协议,同步启动项目地块征地工作,雪堰镇已完成地面附着物清点。印发《“常溧一体化”生活垃圾应急调度实施方案》《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常溧一体化”生活垃圾应急调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会议明确“常溧一体化”后经费结算方式;目前溧阳市欣峰废弃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常州市区生活垃圾约200吨/日,自2023年10月9日起已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开展杜绝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连续三次召集各辖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关于规范常州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的通知》,发布三期情况通报,组织人员对全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抽查,督促各区推动乡镇实施工业固废源头摸排工作。目前全市均已完成摸排,组建了产废单位清单,后期将进一步规范收运体系,加强长效管理。

(3)完善长效管理体系。一是深入调研。召开全市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14个镇(街道)代表介绍长效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交流经验做法,探讨研究镇(街道)落实长效管理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二是指导镇级工作。对季度城市长效管理考成绩落后的兰陵、魏村、朱林、罗溪、南大街等镇(街道)开展现场培训教学活动,解读长效管理考核标准,分析弱项短板,带领基层人员“扫街式”查找问题,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指导镇(街道)厘清职责范围边界,建立自巡查机制,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三是对区级综合评价内容进行考核,从区级案卷的处置率、按期处置率和案卷准确率三个方面进行季度考核评比,不断完善关于区级综合评价的考核办法,从三季度开始要求各辖市(区)增加上报自行组织对镇(街道)的考核全过程台账,包括区级考核案卷数量明细、审核结果明细、成绩计算明细等。区级平台建设效果明显,溧阳市、金坛、武进、钟楼区已建成二级平台用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天宁区所有镇(街道)以及尧塘、牛塘、南大街等镇(街道)建成三级城管运行平台,更多长效管理类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整改解决。

4.关于“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多措并举加强环卫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处置督查。截至10月底,由第三方完成10次督查,形成季度报告3次、月度报告7次,重点督查各终端生产运行、安全管理、污染物管控等工作,共查出运行管理问题106项,形成督查报告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终端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开展杜绝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市城市管理局主要领导连续三次召集各辖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关于规范常州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的通知》,发布二期情况通报,对全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抽查,督促各区推动乡镇实施工业固废源头摸排工作,目前全市均已完成摸排,建立了产废单位清单,后期将强化长效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邀请江苏省安全培训讲师李文建上课,详细讲解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着重指导受限空间的作业规程,开展逃生疏散演练和消防灭火演练,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重视环卫垃圾运输车辆交通安全。一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10月26日组织以“安全作业平安到家”为主题的全市环卫职工交通安全培训,邀请高架道路大队民警进行授课,多角度分析环卫车辆在作业中存在的交通隐患、相关法规及注意的事项,不断提升环卫职工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二是规范环卫作业规范。9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对车辆检查维护、驾驶员文明驾驶、特殊天气应急处置等进行明确,强调作业企业应加强高温、雨雪等恶劣天气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三是加大对环卫收集运输车辆的巡查考核频次,在常态化检查基础上,增加不定时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3)完善渣土车管理。一是加强考核。认真执行《常州市建筑渣土运输考核办法》,进行月度排名、季度通报和年度定级,督促渣土企业规范管理,进一步压实渣土企业主体责任。8月份以来共考核渣土运输车辆430车次,扣644分,对月度考核低于80分的11家公司进行约谈。二是牵头联合整治。定期联合公安、属地组织开展联合整治,督促、指导辖市、区城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专项执法,同时利用科技信息、重点路段设卡检查、偷倒点位蹲点伏击等手段,打击渣土车违法运输行为。8月以来,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巡查道路工地1万余场次、行政约谈58次、责令整改286次、发出立案文书127份、处罚22余万元。三是严格考评。强化考评精准性和针对性,7-9月份根据季节特点,动态调整夜间专项考评频次,由“6+1”模式改为“5+2”模式,10月份又根据渣土运输白天未放开的现状,集中开展夜间专项考评,8-10月份完成考评计划182次,发现并上报问题46个,并将渣土运输专项考评成绩纳入各辖市、区城市长效考评成绩,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四是强化部门协作。按照《常州市渣土运输行业“安责险+大数据+源头控”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常交运〔2023〕10号)规定,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推动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渣土车运输安全工作得到全面重视。截至目前,全市40家渣土运输企业合计990辆渣土运输车辆,已安装使用490辆,占比约49.5%。

5.关于“统筹行业监管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规范全市环卫市场化作业企业管理。一是加强问题督办。政风热线播出后武进区城管局对该乱收费问题进行核查,查实乱收费问题属于环卫保洁人员个人行为,就此事约谈路段保洁公司民怡环卫负责人,对环卫保洁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班组负责人带队上门跟服务企业道歉,同时协商好后续生活垃圾的处置问题,获得投诉人谅解。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出台《关于规范全市环卫市场化作业企业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5月组织全市60家环卫市场化作业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系统地自查自纠,6月会同各辖市、区城管部门根据自查情况,对环卫作业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强化监管。落实好主体监管职责,加大对环卫作业企业乱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市民反映的乱收费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加快案件处理。针对国宾花园“砍头树”案件向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督察意见书,将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要求加强对三井街道的业务指导,依法查处绿化违法案件,并做好舆情回复,目前三井街道对物业企业等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进一步理顺绿化执法体制,市城市管理局通过综合执法工作季报专题研究小区绿化执法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执法业务指导,结合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加强执法业务考核,配合市司法局开展镇域综合执法改革赋权事项评估,对评估中反映出的镇(街道)目前承接的擅自、砍伐树木和损坏城市树木花草两个绿化类处罚事项业务水平不够、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向省住建厅提出调整建议。

对承接能力不到位的事项向省级层面提出调整建议。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3)加强公园行业管理。一是加快公园定额标准的编制工作。开展调研10次,摸清全市公园管理投入经费现状;与常州市检标院对接,了解定额标准制定流程和相应预算费用等事项,将公园定额标准的编制纳入2024年度局重点工作目标。二是开展行业服务和指导。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公园行业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列出《2023-2024年度全市公园行业管理和指导服务目标任务分解表》,开展专项考核标准宣贯3次,对66个公园现场指导专项考核29次,组织《公园星级评定规范》培训1次,开展各辖市工作交流2次,开展全市公园管理服务标准化大赛1场。

6.关于“环境卫生治理有短板”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加强专项监督。根据《全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占用耕地污染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常纪发〔2023〕8号)规定,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全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占用耕地污染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局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局分管副局长何沛东和局派驻纪检监察组长黄克宇任双组长,梳理出“行政处罚案件”和“信访投诉举报”两个清单相关问题信息共计2621条,确定77条重点问题线索清单,局成立3个检查组开展实地专项检查,通过调阅收集办案资料和处置材料,并按照“一案一档”方式形成工作台账,对武进区和新北区罗溪镇、西夏镇等多处倾倒点进行现场重点案件督察。截至目前,各检查组已对77条线索进行了逐条研判分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4条。此外,加强协作联动,公安机关查处涉及偷倒固废的违法案件4起,生态环境部门查处案件78起。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以“不落一处、不漏一角”为原则,多渠道摸排起底数据线索,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严厉震慑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2)嘉泽镇政府会同村委将偷倒、偷埋的垃圾全部挖出并运往中转站统一进行资源化处置,6月底已处置完毕,共处置约1800吨;村委对周边进入清水通道的道路进行封堵。后续将在此地块进出路口安装监控探头,加强类似问题的排查梳理,组织力量及时深入各村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实现绿化垃圾变废为宝,嘉泽镇朝东、嘉泽、成章3处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点已在9月初投入使用。

(3)雅居乐星河湾小区原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小区南门教培中心对面,目前已经取缔。重新选定投放点,避开业主生活区域,同时放置可移动密闭式收运箱解决建筑装修垃圾清运造成的二次污染和投诉问题,8月4日至9月11日,新的投放点已清运雅居乐星河湾建筑装修垃圾13车,计66.62吨。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4)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行动。一是加快落实《常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提升改造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设施服务能力,将全市转运站数量从115座降至62座。二是加强监管。定期对各辖市区转运站提升改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按计划完成。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及《江苏省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要求,及时更新压缩设备,减少“跑冒滴漏”现象;优化垃圾收集方式,大力发展环卫机械化收集;加快推进转运站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转运站污水排放做到合法合规;整合管理信息资源,推进转运站智能化;结合垃圾分类,集中力量建设分类转运综合体。三是牢守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履行转运站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强化转运站内部管理,提高转运站保洁水平。规范转运站运行台账,全程记录,有据备查。加强源头管控,杜绝收运工业垃圾,严禁危险废弃物进入转运站。在转运站内增加安全生产警示、报警标志或装置,配置消防设施。加强对转运站内用电安全、设备安全及有限空间安全的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5)加快推进立法,2023年底前配合市人大完成《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二审稿);完善投放设施,全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实现“四分类”设施全覆盖;出台《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规范》,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管理;根据新一轮环卫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各辖市、区严格按照《常州市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7.关于“市容环境整治有弱项”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加强市容管理。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增划、补划非机动车停车线,督促各区严格查处非机动车不规范停放现象。2023年8月至10月,共拖移车辆共13953辆,罚款165030元,新增施划停车线23735米,可容纳16765辆非机动车停放;利用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抓拍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问题,共发现2514个问题并整改完毕。二是配合市文明办对我市夜市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最终确定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下发,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过程中。三是与市文明办、通管办协作,今年9月恢复执法部门与通信部门长期合作机制,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履责、联动执法”工作格局,2023年8月至10月,共清理10852处、1929.58平方米,罚款6起、1430元,已停机13个号码。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2)强力推进违法建设拆除,通过以警示促拆除、以强制保拆除、以联动助拆处等方式,组织对凯虹四季酒店2处违法建设和鼎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处超期临建进行拆除,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快速推进无人机赋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目前已制定工作方案,并由常州电信针对纯高层、洋房类小区、别墅区、老小区、混合型小区5个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完成航拍和图像智能分析测试。

(3)组织开展广告店招专项整治,要求各辖市、区重点对楼顶广告和遮挡窗户广告店招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整改有关问题257处。针对武进高新区和湖塘镇有17块楼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要求属地按照“清单管理、一案一策”方式明确处置方案,目前,属地已经按照年底前完成30%的计划开展整治工作。

8.关于“园林绿化管养有缺损”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一方面,制定《常州市城市行道树修剪补植工作实施意见》,按计划推进行道树补植修剪工作,落实行道树全年3次常规修剪,2023年完成全市行道树常规修剪35条道路、行道树补植70条道路、补植行道树2526棵,提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将行道树日常养护与树木设施安全问题纳入绿化专项考核,强化问题整改,确保行道树日常养护管理常态长效。另一方面,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联合市交通、供电和各辖市、区绿化主管部门,全面梳理当前“树牌”“树线”“树灯”矛盾引起的行道树过度修剪情况,要求属地绿化主管部门细化部门之间树木修剪的协调联动方案,明确行道树修剪的技术标准和实施流程,对行道树修剪实施事前管控、跟踪管理;与电力公司加强联动,建立行道树与电力设施修剪示范路,目前在新北区太湖路、昆仑路、河海西路、长江路等路段先行先试,对行道树进行控高示范修剪,后期将在试点基础上,形成专业、成熟的技术方案,并与供电部门协商长效管理合作机制,将示范段修剪技术向全市推广。

(2)协调相关区政府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2021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通知》落实公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9月4日,《关于推进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市管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的函》通过公文系统传送天宁区、钟楼区人民政府,同步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天宁区、钟楼区政府已落实区城管局与市公园管理中心勘察交流改造事项。市公园管理中心排定年度公园安全维修事项和相关绿地共享设施配套计划,已进场实施,12月全部完成。

(3)全流程加强口袋公园管理。“建成即开放、开放即纳管”,2023年8月出台《加强全市口袋公园长效管理的意见》,制定《口袋公园养护标准和长效考评细则》,44条养护标准、9条长效考评细则,囊括安全、园容等主要方面。口袋公园名录分级管理,市、区两级每月巡查通报,并于8月起每月开展现场考评、督查整改。以“五好口袋公园”为目标,加强口袋公园方案把关力度,指导各辖市、区建立三年项目储备库,2024年全市28个口袋公园任务已分解落实并纳入“532”发展战略年度任务,各辖市、区已按要求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并提交审查。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4)加强考核和服务。一是将公园管理服务标准化纳入公园专项考核,每天抽中考核的公园,都对其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目前已抽查公园42 座,标准化融入日常工作有明显成效。二是对各辖市、区公园管理服务标准化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7次,再由他们对辖区内各公园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标准化培训。

(5)将绿化专项执法检查纳入年度全市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执法和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在违规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秋冬季修剪树木高峰期违规行为易发的情况,市支队及时召开四季度重点执法工作推进会,向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发出《执法事项提示函》,要求各辖市、区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从源头上避免违规修剪等行为发生。要求各属地执法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绿化管养单位的行政指导,开展普法宣传进小区等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常州市常见树木修剪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800余人次、4500余车次,开展各类整治巡查1020余次,整改各类违规问题1500余处,对常州市维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武进高新区聚湖东路2号停车场南侧路边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件作出罚款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9.关于“执行纪律规矩不严”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8月18日邀请全市反腐倡廉“走基层”宣讲团成员为局干部职工作反腐倡廉专题宣讲。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微信群发送典型案例及反腐败知识、上廉政党课、集中学习党纪党规等形式,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规矩意识。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机关和各局属单位中开展规章制度宣传、解读工作,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局机关及各局属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进一步完善请假销假、资产和采购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3)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对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持续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10.关于“便民惠民举措不实”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建立管理、执法、考评联动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常城管〔2023〕2号),对执法队伍进行专项考评,采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对基层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1-10月共开展执法队伍专项考评230次,发现43处问题;协同指导监督考核日常巡查230次,发现182处问题,考核结果纳入城市长效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天宁区华润幸福里项目因无法合规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导致违规夜间施工频繁,天宁大队对该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共立案115起,除连续混凝土浇筑施工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叫停以外,其余施工在现场核实后均联系施工方停止作业,该处工地已在6月底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后续不再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6月以来未再发现华润工地有夜间施工的情况。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2)推进便民服务车更新。紧紧围绕城市管理服务民生目标,在充分调研选点、从业人员意愿基础上,在天宁、钟楼区范围内增加部门预算,2023年已完成新增更新8辆便民服务车。2024年将再更新12辆便民服务车,相关部门预算已经落实到位。

(3)合理设置并科学管理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一是积极做好居民沟通协调工作,消除居民撤桶并点后的抵触心理,争取居民支持。工作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回应投诉及疑问,居民撤桶并点后的抵触心理逐步消除;二是因地制宜通过由近及远分批撤桶、适当延长投放时间、设置误时投放点等举措,逐步培育居民定时定点投放习惯。点位布局进一步完善,配备合适的误时投放点,方便居民错过定时后的垃圾投放;三是加强投放点建成后的运营管理,配备督导员及点位运维管理人员,合理确定收运时间,确保各投放点位正常运行。足额配备督导员及点位运维管理人员,各投放点位正常运行。

1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出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常城管〔2023〕67号)、《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盘活国有资产工作方案》(常城管〔2023〕38号),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房产、车位租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2)2023年10月,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巡察报告反映的账外资产“东坡公园土地”“人民公园房产”进行了现场查勘及价值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市公园管理中心已将东坡公园土地纳入单位“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财务账核算。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已将人民公园房产(原园林局权属)纳入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核算。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3)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少数房产未能有效盘活利用问题。具体为富强新村36幢403室(59.5㎡),原值59000元;丽华二村43幢甲单元301室(71.53㎡),原值71000元。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无人参与已流标。根据《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常财资〔2022〕27号)文件相关规定,经本单位集体决策,近期,对两套房产出让价在首次起拍价基础上下调10%,于2023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二次竞拍。

12.关于“安全保密管理不到位”问题

利用2023年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契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整体进行网络安全等保和风险评估,排查并整改存在的网络漏洞,目前已经签订合同。强化硬件防护,增强平台主动防御能力,健全网络安全漏洞的日常扫描和隐患排查机制,通过培训和应急演练的方式,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针对环卫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发新的环卫系统,预计2023年底将旧系统彻底切割。2023年下半年以来,未再被市委网信办通报存在网络安全问题。

13.关于“守正创新意识不强”问题

(1)已完成《常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8月市政府已发文批复,并配合环卫基础设施落到空间规划GIS图上。《常州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完成局审议,10月完成市发改委备案。目前,市城市管理局正在组织印发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城管局和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常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常州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障规划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维尔利厨余项目已完成市政府报批工作,目前正加快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对辖市、区内项目按照月底调度,季度督察,实时现场查勘的模式进行,目前绝大部分项目均按期进行,后期继续做好项目督察和通报工作。

(2)统筹协调推进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对照存在问题扎实开展整改。一是2023年8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8月30日完成市人大一审,争取2023年年底完成市人大二审,并报送省人大。二是完善投放设施,2023年9月底,全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实现“四分类”设施全覆盖;出台《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规范》,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管理。三是以督查考核为抓手,促进提升垃圾分类成效。一方面,出台《常州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办法》,从第二季度开始,按季度对各辖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目前已完成2次季度通报。另一方面,以点位测评抓长效管理。在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中设置“垃圾分类专项”,进一步督促各辖市、区落实分类管理工作;出台《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长效管理专项考核方案》,引入第三方对全市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开展每季度1次的全覆盖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季度评估,并同步纳入长效考评,目前已完成全覆盖考核3次;同时,局领导带队分5批对各辖市、区垃圾分类小区开展现场督查,已印发督查通报4份。

(3)协调属地强化治理,要求全市执法队伍结合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占压燃气管线等整治工作要求,在对违法建设进行常态化巡查的同时,重点对在商场市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违法建设以及违法建设侵占消防通道、占压燃气管线等开展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全市执法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49000余人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2100余次,拆除违法建设20余万平方米。加强舆情监督、信访督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我市涉及城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实行督察全员化机制,对发现的舆情线索立即核实,要求各辖市区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对负面舆情较严重的区开展队伍专项巡查考核。同时出台支队《重大案件督察程序规定》,通过信访督办与长效考评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切实发挥督察的“利剑”作用,确保形成闭环管理。1-10月共办理信访督办件21件,其中市委办督办件2件、网络舆情6件,发出督察通知书5份、《督察建议书》1份。

(4)在城市治理统建部分(2023)项目中建设城市治理创新示范区,发文确认各辖市、区共7个城市治理创新示范街、镇创建单位,并在江苏省城市“智”理研讨会暨常州市首届城市治理创新成果发布会上启动建设。聚焦街区治理、宜居宜业、生态园林、智慧出行等方面,利用“一网统管”基础能力和场景,推动街镇治理全面提档升级的总体目标,召开2次全体建设推进会,现场调研11次,逐个和创建街镇沟通交流,通过菜单式可选方式,以“一地一策”模式开展建设。目前,建设总体进度进展顺利,各试点单位均在街镇体检、智能识别、物联传感、基层智理等方面开展了建设和应用,以南大街街道治理指挥平台、雕庄凤凰公园智慧公园管理平台等为代表的综合场景上线并发挥效能。

14.关于“干部政策谋划执行缺位”问题

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政策文件,修订完善《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与公务员职级升降工作实施办法》等。举办1期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中国矿业大学)、4期青年讲堂,并通过导师带徒、中青年干部“1251”能力训练等,多措并举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下一步将加强干部选拔的前瞻性、系统性研究,适时提拔“85后”正科职和“90后”副科职干部,建立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常态化机制。

15.关于“选人用人规范性缺失”问题

整改已有成效的是: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选人用人的领导,严把干部选拔的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选人用人纪律关,规范干部选拔工作流程。对在考察过程中没有与考察对象面谈和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的问题已经整改。

需持续推进整改的是:

(2)加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研判,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实干实绩实效”为标尺,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力,不断提高“一报告两评议”中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分值。

16.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关于“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完善”问题。不断完善长效管理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方法,深度融合文明城市测评和城市长效管理考核,提高考核标准;完善专业部门评价,新增公园专项考核、渣土专项面考和夜间考评;新增对所有镇(街道)考核,促进基层落实网格化管理;增加区级综合评价内容,有效压实各级职责;加强对现场考评、会审、结果公开全流程监督,提高公信力度。实现基层“围着考评转”向“围着问题转”转变,建立起自巡查自整改模式,城乡管理差距不断缩小。

关于“违法建设治理力度偏弱民怨较大”问题。快速推进无人机赋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通过定期航拍、图像智能识别等技术及时发现违法建设线索,为基层加强源头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考核的通知》《重大案件督察程序规定》,持续加强对基层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信访督办和专项考评,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发挥督察的“利剑”作用,确保形成闭环管理。

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缓慢”问题。加快推进分类立法,完成《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送审稿并报送市政府,配合市政府、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座谈、协调、修改等工作,目前分类条例已通过市人大一审,进入市人大二审,年内报省人大报批。培育分类社会氛围,设计一批标语类、图片类、视频类宣传资料,开展6次全市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编写垃圾分类科普问答《三定一撤》,在“我的常州”中开发“垃圾分类”模块,出版印发中学版、小学版、幼儿版三本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印发《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手册》《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文件汇编》,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多角度培育全市分类文化。推进设施全覆盖,我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四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00%,年内建成区单位设施实现全覆盖。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抓好尚未完成整改的28条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同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不让问题反弹,做到“坚决改”“全面改”“长效改”,持续释放巡察治本功效,推动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治理短板等深层次问题,推动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二)积极营造干事浓厚氛围。把推进巡察整改和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坚持人民至上,聚焦老百姓的关心关切,积极开展“民呼我为”“接诉即办”等,实施好城市管理民生实事项目,用心用情解决城管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政治引领,强化凝心铸魂,激发党员干部的战斗力,敢于斗争、勇于负责,聚焦问题、知难而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狠抓落实的好局面。

(三)全面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注重成果运用,抓住城市管理领域重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治理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延伸拓展,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以整改为契机,促进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让市委和全市干部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682989;电子邮箱:scgjb@changzhou.gov.cn。

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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